一、如下图
(1)沪深300股指期货熔断制度扩展阅读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从这里不难看出,交易保证金依保证金比率和合约价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证金是被合约占用的资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投资者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超过交易保证金的那部分为可用资金,投资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资金不可为负,否则意味着交易保证金不足,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补足,将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因此,投资者必须随时关注自己期货保证金账户中资金余额的情况。
这里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15%是最低交易保证金要求,并非今后实际交易中的保证金比率。实际交易时保证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货公司还会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率基础上再上浮几个百分点。保证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会根据市场风险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保证金比率。
⑵ 什么是股指期货的熔断机制 股指期货开户
熔断机制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当市场价格触及6%,并持续五分钟,熔断机制启动。在随后的十分钟内,卖买申报价格只能在6%之内,并继续成交。超过6%的申报会被拒绝。十分钟后,价格限制放大到10%。设置熔断机制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在价格发生突然变化的时候有一个冷静期,防止作出过度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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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股指期货熔断制度哪有
想玩的话 你可以自己去网络 搜索一下 易指 可以进去学习一下 好好研究一下也可以咨询里面的客服啊
⑷ 期货交易中的熔断机制
为了控制风险和减少市场波动,我国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除了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外,还新引入了价格熔断机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的第三章《价格限制制度》的第八条规定,交易所实行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第九条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第十条每日开市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5分钟的,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5分钟,是指只有熔断价格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熔断价格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熔断价格的情形。
(一)熔断机制启动后的连续5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5分钟后,熔断机制终止,涨跌停板幅度生效。
(二)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未持续5分钟,第一节交易结束的,第二节交易开始后重新进行熔断检查。
(三)熔断机制启动后不足5分钟,第一节交易结束的,熔断机制终止;第二节交易开始后,涨跌停板幅度生效。
(四)收市前30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终止执行。
(五)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
⑸ 引入熔断机制,以沪深300为基准指数是什么意思5%和7%是针对个股还是大盘
是针对大盘和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主要针对IF,IF相对的就是沪深300
⑹ 何时沪深300股指期货熔断机制被取消
基本不会
一、沪深300股指期货熔断机制的规则
(一)熔断机制启动的必要条件
从目前的规定看,沪深300股指期货熔断机制的启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每日开盘后至收市前三十分钟。原征求意见稿规定:收市前三十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而如果熔断机制在收市前三十分钟之前已经启用的,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但是,在3月份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培训中,已经明确把熔断机制的启用时间修改为:收市前三十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终止继续执行。也即是说,每日收市前三十分钟内我们将不会看到熔断机制的影子,这段时间内只有涨跌停板发挥作用。
2.非最后交易日。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而其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理论上,市场套利者的存在使得最后交易日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收敛于其标的指数的价格,偏差不会过大,同时为了给这一收敛过程足够的自由空间,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此时的涨跌停板幅度也将调整为正常情况下的两倍(即20%)。
3.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一分钟。当股指期货某合约出现熔断价格的申报价时,即进入熔断检查期,熔断检查期为一分钟,在这一分钟内合约的申报价要一直触及熔断价格才能正式启用熔断机制。如果合约申报价格只是一次或数次并没能持续一分钟触及熔断价格,是不能启用熔断机制的。
(二)熔断机制启动后
1.熔断机制启动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
此时的合约撮合成交价格既可以是熔断点价格,也可以是在熔断点价格范围内的某个值,并不是唯一值,这在当前的仿真中是经常出现的。2007年2月8日下午13点45分,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的IF0706合约申报价格较其上日结算价的2291.6点上涨6%,触及熔断点上限2429.0点并持续一分钟,成功启动了熔断机制,但是之后的十分钟内成交价格并没有一直持续封在2429.0点位,在13点53分就跌至2402.0点。
2.启动后不足十分钟,市场暂停交易的,熔断机制终止,重启交易后,涨跌停板价格生效。这里市场暂停交易的情况笔者认为既包括11点30分上午盘休息时间,也应该包括在正常交易时间内,由于技术故障等导致的市场交易暂停。例如,在上午11点25分成功启动熔断机制后,11点30分休息,此时熔断机制只成功启用了5分钟,但是在下午13:00重启交易后,熔断机制将不能再启用,此时涨跌停板价格生效。但是对于一些意外事件导致交易所出现一些技术故障,此时熔断机制的启用恰是在暂停交易前的10分钟内出现的,那么在这些故障获得解决、交易重启后,熔断机制是否再启用,涨跌停板价格是否生效呢?虽然后一种情况现实中出现的概率极小,但理论上是存在的
⑺ 在股指期货里什么叫做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专在一段时间属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当市场价格触及6%,并持续五分钟,熔断机制启动。在随后的十分钟内,卖买申报价格只能在6%之内,并继续成交。超过6%的申报会被拒绝。十分钟后,价格限制放大到10%。设置熔断机制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在价格发生突然变化的时候有一个冷静期,防止作出过度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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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持续了5分钟以后
⑻ 何时沪深300股指期货熔断机制被取消
你好,2016年1月7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及中金所发文,于1月8日起暂停实施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制度仅回运行的四天中答,已有1月4日和1月7日两天A股大跌,触及熔断。
以下是,证监会关于熔断机制的回应;
引入指数熔断机制的主要目的是为市场提供“冷静期”,避免或减少大幅波动情况下的匆忙决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程序化交易的助涨助跌效应;为应对技术或操作风险提供应急处置时间。熔断机制不是市场大跌的主因,但从近两次实际熔断情况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而熔断机制又有一定“磁吸效应”,即在接近熔断阈值时部分投资者提前交易,导致股指加速触碰熔断阈值,起了助跌的作用。权衡利弊,目前负面影响大于正面效应。因此,为维护市场稳定,证监会决定暂停熔断机制。
⑼ 股票的熔断机制是什么时间实施的
股票熔断机制是在2016.1.1实施的。
熔断机制以沪深300指数为标准。当涨跌幅达到5%,则暂停15分钟,之后进行集合竞价后继续。涨跌幅达到5%,或全天任何时候涨跌幅达到7%,暂停至收市。指数熔断机制将从2016年元旦后开始实施。
当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暂停交易时间结束后,视情况恢复交易或直接收盘。
(9)沪深300股指期货熔断制度扩展阅读:
国外交易所中采取的熔断机制一般有两种形式,即“熔即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交易暂停,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国际上采用的比较多的是“熔即断”的熔断机制。
我国股指期货拟将引入的熔断制度,是在股票现货市场上个股设置10%的涨跌幅限制的基础上,为了抑制股指期货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而设立的。
按照设计,当股票指数期货的日涨跌幅达到6%时,是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的第一个熔断点,在此幅度内“熔而不断”,在到达“熔断”点时仍可进行交易 10分钟,但指数报价不可超出6%的涨跌幅之外;10分钟之后波动幅度放大到10%,与股票现货市场个股的涨跌停板10%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