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宝案结案了吗
今年8月份结案了,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周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简介:重庆市中宝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承接业务)等。
法定代表人:夏浩籍
成立时间:2001-11-27
注册资本:148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10300002341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7号B幢5楼
Ⅲ 山东临沂掌中宝(投资股权)是骗局吗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7)鲁1302行保1号
申请人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东首。
法定代表人彭林东,局长。
被申请人山东掌中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新华路万阅城1号楼A座17楼。
法定代表人郭海涛,经理。
被申请人郭海涛,男,1984年5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申请人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山东掌中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郭海涛涉嫌传销一案过程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于2017月4月18日向我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银行账户存款。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掌中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银行存款120000元(账户:16×××86)。
冻结被申请人郭海涛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银行存款5000000元(账户:16×××97)。
冻结被申请人郭海涛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银行存款700000元(账户:62×××14)。
冻结被申请人郭海涛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银行存款500000元(账户:62×××56)。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马超
审判员曹瑞琪
审判员张琳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颜丙峰
Ⅳ 深圳市网中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广东省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吴瑞勇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状态:登记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东环一路油松科技大厦4楼B区422
法定代表人:吴瑞勇
成立时间:1999-12-02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610632790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东环一路油松科技大厦4楼B区422
Ⅳ 有没有跑路的p2p平台
有跑路的p2p平台。比如2011年2月,周辉注册成立中宝投资公司,公司上线运营“中宝投资”网络平台。借款人(发标人)在“中保投资”网络平台注册、缴纳会费后,可发布各种招标信息,吸引投资人投资。
“中宝投资”网络平台以支付投资人约20%的年化收益率及额外奖励等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所募资金未进入公司账户,全部由周辉个人掌控和支配。除部分用于归还投资人到期的本金及收益外,其余主要用于购买房产、高档车辆、首饰等。
这些资产绝大部分登记在周辉名下或供周辉个人使用。2011年5月至案发,周辉通过“中宝投资”网络平台累计向全国1586名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共计10.3亿余元,除支付本金及收益回报6.91亿余元外,尚有3.56亿余元无法归还。
2015年8月14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辉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返还各集资参与人。
(5)中宝投资案官方公告扩展阅读:
识别、防范新型传销活动的措施
(1)一是要了解新型网络传销的惯用词。如果看到资本动作、消费返利、爱心互助、原始股、虚拟币、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荐奖、报单奖、对碰奖这些传销惯用词,就要有所警觉。
(2)二是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不要被高收益迷住了双眼,要保持头脑清醒,理性判断。
(3)三是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就要高度警惕。传销实质上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的圈钱游戏,要想获得传销资格就要缴纳入门费,想要获取收益就要拉人头加入。
Ⅵ 香港中宝投资丰华玫瑰
你好,投资有风险,特别是这些小网站,分分钟骗了你钱马上走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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