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是什么关系,是上下级关系吗在企业IPO过程中,各自扮演什么角色
上下级关系。地方证监是派出机构,隶属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IPO都是证监版会权负责,地方证监没有什么关系。地方证监只负责辖区内相关证券机构的监管工作。
附证监局职能:
依据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监管范围内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联合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辖区非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防范和化解辖区证券期货市场风险,促进证券期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证监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B. 在两家期货公司兼职能被证监局查到吗
兼职不需要进行从业资格注册,所以证监局也不会监管的。
C. 一般证监局对新开证券公司检查验收时都检查哪些内容
你是指来新开的营业部啊自还是新注册一个证券公司啊
新设营业部我经历过 主要跟当地证监局打交道 无非是什么防火、卫星、交易通道、老总的资格、装修符不符合要求这类的,地区和地区不一样,当地具体要求些什么,得问当地证监局。
新注册证券公司的话那得问政府!工商局!
D. 能针对期货公司进行企业托管么证监局及协会都没看到相关资料
可以看到,一般都是有公式的。
E. 广东证监局,期货监管岗是做什么的待遇如何啊
你这个好啊,好好珍惜这个机会。我现在也在广州一个期货公司上班,欢迎交流。
F. 求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 证监办发(2010)5号 全文
根据《通知》,已获得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要对照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全面梳理开展介绍业务的制度、流程、人员、技术系统、风控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各证监局将在证券公司正式开展介绍业务前,对证券公司的开业准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通知》进一步强调,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介绍业务,一方面必须建立专职介绍业务人员体系,另一方面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实行严格的内部管理,并加强证券公司总部、期货公司总部的统一协调。首先,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要根据相关规定联合制定介绍业务实施办法,明晰介绍业务流程与职责,报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其次,证券公司须与其相关期货公司联合制定其证券营业部开展介绍业务的规划,即证券公司营业部开展介绍业务的分步计划,该规划应与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客户状况等相适应,报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后实施。第三,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要对介绍业务准备情况进行联合自查,联合自查结果报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并作为证监局验收检查的前提,强化公司的自我约束与管理。同时,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要切实加强介绍业务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对信息系统进行充分评估和测试,根据系统承受能力决定介绍业务开展规模,确保介绍业务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G. 如何快捷查询证监会 、各地证监局对上市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及个人的最新信息公示
直接上中期协的官网查看最新公告,或者登陆各个期货公司官网查看信息公示
H. 证监局是什么啊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在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会机关内设21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
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证监局,作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监管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案件。
(8)证监局调研期货公司扩展阅读
派出机构名录
北京证监局、天津证监局、河北证监局、山西证监局、内蒙古证监局、辽宁证监局、吉林证监局、黑龙江证监局、上海证监局、江苏证监局、浙江证监局、安徽证监局、福建证监局 江西证监局、山东证监局、河南证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南证监局、广东证监局、广西证监局、
海南证监局、重庆证监局、四川证监局、贵州证监局、云南证监局、西藏证监局、陕西证监局、甘肃证监局、青海证监局、宁夏证监局、新疆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大连证监局、宁波证监局、厦门证监局、青岛证监局、上海专员办、深圳专员办
I. 证监局对于期货公司无证员工和未签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开发客户的行为是何处罚
参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3月6日 国务院令第489号)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条第十二项之规定:
期货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
(一)接受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
(二)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办理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所列事项的;
(四)违反规定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的;
(五)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的;
(六)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的;
(七)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送有关文件、资料的;
(九)交易软件、结算软件不符合期货公司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的要求的;
(十)不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的;
(十一)伪造、涂改或者不按照规定保存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
(十二)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的;
(十三)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期货业务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
(十四)进行混码交易的;
(十五)拒绝或者妨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
(十六)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期货公司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职资格、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期货公司之外的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有本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五)项、第(十六)项所列行为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