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资类保险和非投资类保险有哪些内容
投资类保险是集保险保障及投资功能于一身的新型保险产品,属于保险的新险种。经营投资类保险的保险公司充分利用其规模投资优势及投资专家为保户争取最大的投资利益。
目前在我国开展的投资类保险险种主要有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
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是投保人在享有一定保险保障的基础上,分享保险公司部分经营成果的一种保险形式。如果保险公司某一年度经营不好时,投保人所能分享到的经营成果可能会非常有限,甚至没有。但是,分红保险设有最低保证利率,即保证保户的基本保障。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保险保障与投资储蓄相结合的保险形式。保险公司为保户单独设立投资账户,由专门的投资专家负责运作,投资收益扣除少量费用后划入保户的个人账户。保户不参与保险公司其他盈利的分配。投资账户不承诺投资回报,投资账户的所有投资收益和损失均由保户自行承担。
万能保险:万能寿险与分红保险在诸如设有最低收益保障、保险公司和保户共同分享经营成果等方面具有相似之处,但在保费缴纳方面则比分红保险更加灵活。可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经济状况,对保险金额、所缴保费和缴费期进行调整,使保障和理财的比例在各个时期达到最佳状态,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㈡ 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
保监会资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发了《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一位业内人士将这份文件解读成,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范围增加了信托等资产,同时明确了创新标的产品的申报工作。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现行的依据为保监会2013年2月份发布的《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这一规定将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而新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欲将保险资管产品投资的基础资产范围调整为:符合监管规定的保险资金可投资范围,以及债权收益权等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2)保险投资学的内容扩展阅读:
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资管项目具有以下优势:
(1)收益方面:资管业务是去年下半年才开始放开的业务,目前正是需要大力拓展市场的时候,为了提高竞争力,资管公司对融资方收费会尽量稍低,给到客户的收益尽量稍高,例如同类型的产品一般资管产品会比信托高0.5%/年左右。
(2) 安全度方面:目前做这类项目的都是资产管理公司挖的信托经理及本公司具有多年金融行业风控的人员,行业经验深厚,一般情况下,安全度高的产品能给到的融资成本随市场变化越来越低,也偏向于给资管公司做融资。
目前这32家资管公司都是做第一波项目,选项目时的要求会比较谨慎,对项目的资质要求比较高,因此对于想配置性价比高的固定收益项目客户来说也不失为一个选择的方向。
㈢ 个人保险理财规划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保险理财产品规划,即是通过购买相关的保险产品,达到对个人(家庭)进行风险管理和投资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个人保险理财产品规划包括:财产险、寿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万能险、教育储蓄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内容。
制定个人保险理财产品规划要注意的基本问题:
1.在购买保险理财规划之前,建议消费者保持清醒的头脑,对自己的资金状况、预期收益、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理财目标等诸多因素做全面评估,根据个人实际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2.购买保险理财规划前要充分了解各公司投资连接保险的作用及操作,不能只听营销员的一面之。
3.对于保险期限,消费者购买保险理财规划时应充分了解产品及其购买渠道。
(3)保险投资学的内容扩展阅读:
对于新投资者来说,理财技巧有以下几点:
1、善用理财预算,切忌用生活必需资金为资本--赌徒心理特征:患得患失、没有节制、过度紧张之人切忌用你的生活资金做为交易的资本,资金压力过大会误导你的投资策略,徒增交易风险,而导致更大的错误。
2、善用免费模拟帐户,学习理财等理财交易--投资家的耐心:等待收益率为正的时刻;初学者要耐心学习,循序渐进,勿急于开立真实交易帐户,可先试用模拟帐户。FXSOL环球金汇网里有免费模拟账户的申请,新投资者可以去体验。
3、期货理财交易不能只靠运气和直觉--赌徒心理特征之不听劝告之人如果您没有固定的交易方式,那么你的获利很可能是很随机,即靠运气。这种获利是不能长久的。
4、善用停损单减低风险--军事家的胆魄和决断:机会来临,该出手时就出手。
5、量力而为--经济学家的理论:懂得资金的管理和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6、选择一个主流的平台和代理商(如果该平台受FSA监管或者NFA监管,说明他们操作和资金流转上都较为规范和认真,保障了投资者的安全,英国FSA监管最严格,一般FXCM,FXSOL知名度比较高)。
㈣ 请问保险投资的三大基本原则是什么
1.先给大人买保险 父母才是孩子的保险--- 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发生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了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3.先买意外险,健康险
人生三大风险:意外、疾病和养老,最难预知和控制的就是意外和疾病,而保险的保障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这两类保险上。但是很多人感觉这两种保险的保费很多时候是一去不返,或者回来得很少,算不上是投资,或者说“很不划算”,所以最具保障意义的保险一直以来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科学的保险规划,应该是从意外、讲康险做起,有了这些最基础的保障,再去考虑其他的险种。
4.先买保险再买房
“我现在要攒钱买房,等我买了房、车以后再买保险。”这是很多30岁左右还没有买房的一族对保险代理人常说的一句话,类似的说法还有“我现在没有闲钱买保险”。
这种观念是非常不正确的。
一般来说,你将要还多少的房贷,在还贷期间你就要有多少的寿险。比如你的房贷时30万元,那莫你需要至少30万元的定期或终身寿险,以次来防范还贷期间的人身风险。
5.年轻也要买保险
综合起来,年轻人有这样几条理由要买保险:
意外——父母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每一个孩子的身上都担负着赡养父母的责任。
疾病——重大疾病险能化解关键时的大额医疗费风险。
科学计划——随着年龄增长,保费也随之增长,年轻时买保险更“划算”。
㈤ 投资学是做什么的
投资学主要是对资产投资策略进行分析评估。目前来说在中国投资学未来出路还是比较广泛的,比如投资银行、投资公司、私募等,出路蛮光的,薪酬也不低。西财的金融在西部还算是很好的,在全国范围内也可以进前十。这门学科主要要求你要兼具一定的数学背景和广泛的视野,在大学中可以好好磨练一下。
㈥ 保险投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主要包括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㈦ 投资学课程包含哪几个部分
主要课程
主干课程有经济学、管理学、投资学、公司理财、中级会计学、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期权与期货、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固定收益证券、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投资估价、金融建模、个人理财规划、投资经济学、项目评估、项目融资、计量经济学、管理运筹学等。
专业特点
该专业具有融实务投资、金融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于一体,微观与宏观相结合,国内与国际相交叉,财经管理、法律和理工知识相渗透,重点培养学生从事各类投资活动的决策和管理能力等特点。要求学生有扎实的投资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宽的专业知识面,掌握财经、法律、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及外国语言阅读交流的基本能力。
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于培养具有扎实、系统的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及分析方法,熟悉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投资管理运作,视野深刻、全面,具有较高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技能,面向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关、相关事业单位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业务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㈧ 保险学与投资学的有什么联系么
当然有联系,现在好多保险都是投资行保险,他们都属于金融系统
㈨ 国家对保险投资管制的内容有哪些
一个良好的保险投资环境,应是投资工具多样化,交易规则则规范化,交易方式灵活化,投资监管有效化,从而使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有效和畅通。保险投资是现代保险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哪国的保险投资好,则该国的保险业就发达,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就高,保险经营的稳定性也就高;反之,该国的保险业就会停滞。我国自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资金运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0-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
第二阶段从 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又无法可循,导致盲目投资,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1995年以来,《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先后颁布,但由于限制过紧,加之1996年5月1日以来的七次利率调整,给保险业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因而,政府曾多次调整保险投资方式,1998年以来先后允许同业拆借、购买中央企业AA十公司债券、保险资金间接入市,并不断调整入市比例,尤其是近期保监会公布的把投资连接保险的投资比例放宽至100%,为拓宽保险投资渠道奠定了基础。
基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处于起飞阶段,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投资工具有限、规范交易的制度及组织有待完善,对投资市场的监控和引导乏力,保险投资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保险公司的投资应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达到尽可能多的盈利。因为保险公司是企业,在确保其资金运用安全的条件下,要以盈利为目标,从而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样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且有利于其赔偿能力的增强。
其次,完善投资环境。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应包括有效的投资工具、公平的交易规则以及保证这种制度有效贯彻的组织,即投资工具的多样化、交易规则的规范化、交易方式的灵活化、投资监管的有效化,以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有效和畅通。
完善投资工具。由于保险投资涉及不动产投资及金融市场的投资,因而投资工具包括不动产投资和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其中,金融市场的投资是保险投资的主体,因而金融工具的完善至关重要。其投资工具包括:债券、股票、票据、贷款、存款、外汇。其中;票据属于短期金融工具,分为汇票、支票和本票;债券和股票属于中长期金融工具,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政府债券分为公债券、国库券和地方政府债券;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金融市场的投资工具应该是长期、短期和不定期的结合体,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不同层次的匹配,以便不同投资者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选择,可利用灵活多样的投资工具,有利于保险投资者的选择,进行投资组合,也有利于提高其变现能力。就总体而言,保险公司应根据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自身业务的特点选择投资工具。如在金融市场尚不成熟时,应选择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的投资工具。但寿险投资则宜选择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较高的投资工具,而不十分要求其流动性。同时,应建立与投资工具相配套的避险工具,如期权交易、期货交易,以防范和分散投资风险。
完善涉及保险投资的法规。投资法规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证投资市场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如不动产交易法、证券交易法、票据法、保险法、担保法等,保证市场交易有据可依。
理顺投资监管机构的关系。法律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的实施。为保证有关投资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来保证。这些组织包括投资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司法机构,如投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法院、仲裁机构,并且保证这些组织的合理分工与协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办事,切实保证投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凌驾于祛律规章之上。
再次,保险投资方式多样化。在保险投资方式的选择方面,基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腾飞阶段,金融市场发育不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缺乏,而这些产业投资回报率较高,应允许抵押贷款或有区域选择的不动产投资;无限度的政府债券投资、有一定限度的金融债券投资和限制较严的股票与公司债券投资;长期银行存款在目前是必要的。从长远看,待我国金融市场发育完善,则可转向证券投资。
第四,在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控制投资的比例。从政府监管的角度看,在放松投资方式规定的同时,如允许投资于有价证券、不动产、抵押贷款、银行存款等,同时应规定投资比例、前者是为了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多种投资方式,为保险公司提供可供选择的灵活的投资工具,从而,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当然,也为理智的保险公司投资者提高投资组合来控制风险提供选择机会;后者则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条件。这一比例分为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方式比例规定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可有效控制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主体比例可有效控制有关筹资主体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条件。主体比例也应按投资方式的风险情况分别对待,对于高风险的筹资主体、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其比例应低一些,如购买同一公司股票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债券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的不动产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每一公司的抵押贷款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于较安全的投资方式但存在一定风险的筹资主体,其比例便可高一些,如存款于每一银行不得超过投资的10%。保险投资必须强调盈利,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但由于某项投资报酬是该项投资所具风险的函数,如对保险资金运用不加以限制,势必趋向风险较大的投资,以期获得较大的报酬,而危及保险企业财务的稳健。因为每一种技资方式的风险大小不同,一般而言,高盈利的投资方式伴随着高风险,低风险的投资方式则伴随着低盈利,显然,全部用于盈利性高的投资方式,必将使保险公司面临着全面的高风险,使被保险人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险保障,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为了保证保险投资的盈利性,同时控制高风险,应规定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占的比例。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工商或金融企业均有破产的可能性,无论采用风险大的亦或风险小的投资方式,保险公司都会面临着筹资主体对保险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因此为了控制每一筹资主体给保险公司所带来的风险,必须规定投资于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
第五,寿险和非寿险的保险投资应有所区别。由于寿险是长期保险,许多寿险带有储蓄性,更强调安全性,因而,一般可用于安全性和盈利性高、但流动性较低的投资方式,如不动产、贷款;非寿险是短期保险,要求流动性强,不宜过多投资于不动产投资,而应投资于股票、存款。同时,从风险控制看,寿险公司投资的比例在主体比例方面,应严于非寿险,因为寿险期限长、带有储蓄性,控制主体比例,便于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从而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愈大,表明保险公司可自由运用的资金愈多,则在保险投资方式上可选择盈利性大、风险高的方式。通常衡量偿付能力的指标有:净保费与净资产之比;未决赔款准备金与净资产之比。在美国国民保险协会认为,前者为3比1为满意的最大安全比例,这一比例愈大,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投资规模相对可大些:后者高于1比5,保险公司有可能破产,这一比例愈大,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投资规模相对小些。我国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由于保险监管的核心在于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所以,对保险投资监管的核心在于提高其偿付能力。
显然,完善投资环境与放松投资限制已成为研究保险投资的主题,那么,二者孰先就后?是完善投资环境后再放松投资管制,还是先放松投资管制后再完善投资环境,或同时进行?这是保险投资面临的难题、若先完善投资环境后放松投资管制,则等到完善投资环境时,保险公司早已因资不抵债而破产;若先再放松投资管制,再完善投资环境,则保险公司早已因投资无法收回而导致资不抵债,不得不破产。是则,严亦破,松亦亡。严松难辨、先后难分。依笔者看,结合我国国情及保险业的特点,可二者同时兼顾,但也不等于同时进行。在完善投资环境的同时,适当放松投资管制,而在投资管制方面,实行严松合一,即在充分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严格控制投资比例。这一比例的大小随投资环境的完善而逐步扩大,在投资环境尚未完善的初期,投资比例应该控制在非常小的范围内,其后逐步扩大、同时,在投资比例方面,也应因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区别对待,在初期,主体比例应当控制得更严些。这样既保证了保险投资的盈利性,也控制了投资风险,还保证了保险业的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