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基金投资 > 私人投资结构

私人投资结构

发布时间:2021-08-18 04:30:44

『壹』 外国人个人投资一个独资公司,组织结构如何划分按照补充里所说的,这种情况要成立董事会吗

股份制公司才需要董事会。你一个人肯定是私企,也就是自己当个总裁 或者总经理就是了 ,还搞什么董事会想多了? 你就是设定一个自己做总经理 下面设个其他经理什么的就可以。不需要监事(这是监视董事会是否会对股东不利)

『贰』 个人投资有什么

个人投资包括:
1.股市:目前国内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多只股票可供投资者选择。
2.期货:国内期货市场包括金属、农产品、能源类期货投资工具,具有套值保值的功能,对于参与者来说,具有套利性、投机性;金融期货和约有股票指数和约、利率期货和约、外汇期货和约等,在国内这类期货产品还在研发阶段。
3.基金:基金近年来在国内成为金融投资商品的明星,现在国内基金公司大小几十家,拥有数百只不同类型的基金,其中股票型基金最为红火,这跟沪深两市走强有关;基金分股票型基金、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投资基金:一是要确定赢利目标、二是要控制好实在的风险、三是要湿度投资或者投机、四是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入市。
4.外汇宝交易:各个银行都开设外汇宝交易,通过世界各国货币汇率之间的波动,投资者可以获取货币数量的增加,最终达到外币投资增值的效果。
5.贵金属交易:包括黄金与白银等,国际上有现货黄金投资,国内银行有纸黄金或者实物黄金投资交易。黄金主要由地域政治冲突、供销变化、货币汇率、能源等等因素决定。
6.艺术品收藏:内容广泛,门类齐全,古今中外,五花八门。几乎涉及到人类生活与历史的一切,主要分瓷器、玉石、金属物品、钱币、邮品书画等等。
7.彩票:国内有福利彩票与体育彩票,随着博彩业的发展,彩票作为一种投机性强的品种,其投资的功能也将逐步显示出来。比如足球彩票在意大利很受欢迎,几乎人人购买。但彩票毕竟投资性、博弈性太强,不宜大资金介入。
8.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是我们通过购买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投资于企业,购买的非流通股票一但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就可以在短期获得暴利;股权投资当然也可以通过分得企业收益或股利取得投资效益;还可以通过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产品供给等环节取得间接经济效益。当然,如果被投资单位不能上市或者经营不善那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尤其注意的是,现在许多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急切至富的心理,搞乌虚有的股权投资进行欺诈,投资者千万不要上当。
9.债券投资:在现在的金融市场上,债券的分类越来越细致,但一般有国库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为其他金融工具,如股票。
10.投资保险:购买投资性保险,不失为个人投资一种有益选择,部分保险具有包括投资在内的"全能性"的功能。
11现货交易:现货交易在金融商品中属新鲜事物,参与经营的商品包括农产品、金属、建材,遵循:"三公"原则进行交易。
12.结构性存款:无论如何,投资者应该保持一定数量的存款。
13.个人委托理财:如银行存款委托贷款,许多银行都有办理。
14.信托投资:个人投资者一般介入的是资金信托。
15.期权投资:作为未来某特定时间用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一定熟练每个的商品的权利,具有投资的选择权。
16.房地产投资:包括商铺、住宅、写字楼、建筑附属设施,还有土地使用权等的投资。
17.盆景、高档兰花消费投资:也称为绿色股票。
18.其他另类投资:如棉花、连锁品牌经营等。

『叁』 经济学里的私人投资是什么私人消费呢

私人投资: 是指在投资的基础上,去掉非意愿存货投资。所谓非意愿存活投资,即企业内除计划内保留的存活以外想卖却卖不出去的部分。
私人消费:也称个人消费,是指人们为满足自身需要而对各种物质生活资料、劳务和精神产品的消耗,它是人们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人类社会最大量、最普遍的经济现象和行为活动。

注:
投资:它是统计意义上的,是指资本存量的增加,是一个流量的概念。

『肆』 私人投资的特点

企业主要是依靠自身积累的利润和社会筹资为投资提供资金。
私人投资的领域选择受到一定的限制。利润动机使私人投资大多只能从事那些投资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周转快、投资回收期较短的短期投资项目。

『伍』 如果有27万元人民币怎样投资个人结构性存款

怎么存都是贬值,有时间去学习一种理财工具,不至于一有闲钱就只想到存款。不过理财的原则必须坚持,就是只投入自己能亏得起的钱数,不然后果很严重。想知道理财产品得风险高低就看它的收益高低就行了,风险和收益永远成比例

『陆』 私人投资是什么意思

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专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的标的物投属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合伙,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投资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合伙,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简单来说,投资只是出钱,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从中获利,而合伙是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分享利益。

『柒』 政府投资与私人投资区别

一、投资主体和投资能力不同:

非政府部门的私人投资,以企业或个人为主体,依靠自身的积累和社会筹资进行投资。而政府部门是公共投资的主体,各级政府不仅具有强有力的、无偿性的税收等收入手段,而且还具有良好的国家信誉,具有广泛而雄厚的资金来源,并能集中性地迅速加以使用,可以进行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要求高的大型建设项目;

(7)私人投资结构扩展阅读

一、近日,国务院颁布了《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决定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我国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也是投资建设领域的基本法规制度,标志着全面规范政府投资管理迈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

二、政府投资作用的发挥,必须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的效益上。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民生领域,一般投资规模大、协作因素多、建设条件复杂,既需要严格按规律、程序办事,又必须完善管理、落实责任。

『捌』 简述项目的投资结构、资金结构、资信结构和融资结构。

国际项目融资法律问题
第一节 国际项目融资概述
一、国际项目融资的概念
国际项目融资是指向一个特定工程项目提供贷款,贷款人以该项目所产生的收益作为还款的资金来源并将经营该项目的资产作为贷款人的附属担保物的一种跨国融资方式。

二、国际项目融资的特征
1.政府提供间接保证
虽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合同价值高,收人稳定,但存在着投资回收期长等不利因素。鉴于私人资本的逐利性和短期行为性,无政府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证,私人资本是不会投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
2.融资安排以项目为导向,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非项目投资人本身的资产和实力。

3.项目贷款人的追索权受到限制,项目融资多表现为有限追索权融资
有限追索即当债务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主办人仅以投入到项目中的资产为限,不能要求项目主办者承担项目举债的全部责任。
4.风险分担
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项目投资者、借款人以及与项目开发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参与者和贷款人之间分担,使项目中没有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起全部项目的风险责任。
5.融资结构复杂、融资时间长、融资成本高
项目融资需要做好大量有关风险分担、税收结构、资产抵押等一系列技术性工作。这就必然造成复杂的融资结构,长时间的融资谈判和高额的融资成本。

三、国际项目融资的组织形式
(一)契约式合营方式
契约式合营方式,或称合作经营,是最常见的一种项目组织方式。它可分为法人式和非法人式两种类型。
“法人式”合作经营是指合作双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营实体,以该法人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非法人式”合作经营是指合作双方不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营实体,双方都是独立的法人,各以自身的法人资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在法律上承担责任。

(二)股权式合资经营方式
股权式合资经营方式,是由合资双方共同投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并按股权额进行利润分配。
在以项目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时,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将合资企业的资产作为贷款的物权担保,以企业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主要资金来源。项目主办人除向贷款人作出有限担保外,不承担项目公司(借款人)偿还债务的责任。

(三)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是由项目国政府或其机构作为项目主办人,自行投资、自负盈亏地独立经营,并以承包合同的方式将部分工作交给承包商负责,给承包商一定的报酬。
在采用项目融资方式筹集资时,借款人可以用项目资产和收益作为物权担保,其中包括将承包合同中的部分权益转让给贷款人作为还款担保。
鉴于承包人同贷款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贷款人决定是否提供贷款时,主要考虑项目主办人的资信、经营管理能力及项目的经济可行性等因素。

(四)三种项目融资方式的比较
1.项目主办人建立一个与其总资产相分离的经济上独立的项目单位,从而使项目主办人获得多方面的好处
项目的债务不列人项目主办人的资产负债表,因而不会影响主办人的资信
项目主办人对贷款人仅承担有限的担保责任
贷款人易于对独立分离的项目作出比较精确的评估,并能得到可靠的物权担保

2.项目融资条件下的国际商业贷款不同于通常情况下的国际商业贷款
在项目融资条件下的国际商业贷款,贷款人获得的担保是非常有限的,它看重的是项目预期的收益,贷款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承担着项目失败的风险。项目融资规定借款的用途就显得非常重要
由于项目融资条件下国际商业贷款的贷款人承担的风险大,因此其利率的规定比一般国际商业贷款的利率高一些

四、项目融资的框架结构
(一)项目的投资结构
项目的投资结构,即项目的资产所有权结构,是指项目的投资者对项自资产权益的法律拥有形式和其他项目投资者之间(如果项目有超过一个以上的投资者)的法律合作关系。
采用不同的项目投资结构,投资者对其资产的拥有形式,对项目的现金流量的控制程度,以及投资者在项目中所承担的责任和所珍及的税务结构也会有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会对项目融资的整体结构设计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项目的融资结构
项目融资通常采用的融资模式包括:投资者直接融资;通过单一项目公司融资、融资租赁、BOT模式和ABS模式等几种方式。
融资结构的设计可以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对几种模式进行组合、取舍,以实现预期目标。

(三)项目的资金结构
项目的资金结构设计用于决定在项目中股本资金、准股本资金和债务资金的形式、相互之间比例关系以及其资金来源。
经常为项目融资所采用的债务形式有商业贷款、银团贷款、债券、商业票据、政府出口信贷、融贷租赁等。

(四)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
项目融资的安全性来自两个方面:
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
项目未来的现金收益和自身的资产价值
来自项目之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担保。
担保可以是由项目的投资者提供的,也可以是由与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方面提供的
担保可以是直接的财务保证,如成本超支担保、不可预见费用担保等,也可以是间接的或非财务性的担保,比如长期购买(或租赁)产品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
这些担保形式的组合构成了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
一般而言项目的经济强度高,信用保证结构就会相对简单,条件就相对宽松;反之,就会相对复杂和相对严格。

五、国际项目融资的参与人
(一)贷款人
贷款人可以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一些国家政府的出口信贷机构及国际金融组织
(二)借款人
一般是项目投资者专门为某特定项目融资而成立的一家单一目的的独立项目公司
(三)主办人
项目主办人可以是政府或公司。大型工程项目的主办人除东道国政府或私营企业外,一般都吸收一家外国公司参加,以便利用外国公司的投资和专门技能,并可利用外国公司的信誉,吸引外国银行的贷款。

(四)项目使用方或项目产品的购买方
项目使用方或者项目产品的购买方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产品的长期购买合同或者项目设施的长期使用合同保证了项目的市场和现金流量,为项目融资提供重要的信用支持
(五)保证方
国际项目的贷款人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有时还会要求东道国中央银行、外国的大银行或大公司向其提供保证,特别是完工保证和偿债保证。
(六)项目建设的工程承包方
工程承包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工程建设合同承担项目的设计和建设。
工程承包公司的信誉、工程技术能力和以往的经营历史记录,在很大程度上可直接影响到贷款人对项目建设风险的判断。

(七)项目设备、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方
项目设备、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方与项目公司签订供应合同,向项目提供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设备、原材料和能源
设备供应商通过延期付款或低息出口贷款的安排,以及项目原材料、能源供应商以长期的优惠价格条件为项目提供原材料和能源,对减少项目的不确定性、降低项目成本和风险都非常有利

(八)中介机构
项目融资通常结构复杂,规模巨大,涉及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项目投资者或者贷款人往往需要聘请具有专门技能和经验的专业人士和中介机构来完成组织安排工作。这些中介机构有项目融资顾问、法律、税务顾问、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等等,他们在项目融资活动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决定项目融资成败的关键。

1、项目融资顾问
一类是只担任项目投资者的顾问,为其安排融资结构和贷款,而自己不参加最终的贷款银团
另一类是在担任融资顾问的同时,也参与贷款,作为贷款银团的成员。
2.法律、税务顾问
项目融资中大量的法律文件需要有经验的法律顾问来起草和把关
项目融资结构要达到有限追索的目的,必须有具有丰富经验的会计或税务顾问来检查这些安排是否适合于项目所在国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潜在的问题或风险。
3.投资银行或商业银行
受托银行主要代表贷款人的利益设立托管账户,负责托管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监管,确保在从工程项目的收益中拨出足够的款额来清偿贷款以前,不让项目主办人动用这笔款项。

(九)政府机构
微观方面,政府部门可以为项目的开发提供土地、良好的基础设施、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某种形式的经营特许权,减少项目的建设风险和经营风险;政府部门还可以为项目提供条件优惠的出口信贷或贷款担保、投资保险,这种贷款或贷款担保可以作为一种准股本资金进入项目,促成项目融资的完成。
宏观方面,政府可以为项目批准特殊的外汇政策或税务政策等种种优惠政策,降低项目的综合债务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优势和可融资性。
第二节 国际项目融资的风险
一、国际项目融资风险概述
国际项目融资的风险是指可能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潜在事件或状态。
在国际项目融资的最初,不管是项目的主办人,还是贷款人,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是风险的识别。因为只有对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估,才有可能有效地降低和防范风险,保证贷款人的贷款得以偿还,投资者的利益得以实现。
国际项目项目融资中的风险大体可分为两类: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

二、系统风险
与宏观环境有关,自身不可控制的风险
(一)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因借款人所在国发生某些政治性的意外事件而引起的风险。当签订合同时的基础情况巳经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使当事人履行合同变得相当艰难或根本没有可能,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制度都规定可以免除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二)法律风险
国际银团贷款的法律风险是指可能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潜在法律因素。
对于贷款人来说,它既包括与国家信用相关的法律风险,又包括与借款人自身信用有关的法律风险。
对于借款人来说,贷款人常常处于优势地位,贷款法律文本一般由贷款人起草和提供,处于弱势地位的借款人须识别国际银团贷款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霸王条款”,防止掉人法律陷阱,随时准备抗辩。

三、非系统风险
非系统风险指可以自行控制和管理的风险,它包括完工风险、经营维护风险等。
(一)完工风险
项目建设开发阶段的风险又称为完工风险
1.不能完工或迟延完工风险
如果项目不能按期完工,则不能产生用于偿还贷款的现金流量和收益,造成项目公司违约。
2.超预算完工风险
引起超预算完工的原因经常是因为预测和安排的不正确,如果没有额外的资金支持,甚至会造成项目停工,而且即使筹措到新的贷款,也会减少今后的利润,甚至可能引起项目公司在运营期间无力偿还本息。

(二)经营维护风险
项目一旦完工进人生产运营阶段,其主要的风险是能否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来偿还贷款和支付投资者的股息。
如果现金流量不足,不但项目主办人投入的资金血本无归,而且贷款人的贷款偿还也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比起建设开发而言,生产运营阶段要长得多,因此,生产运营阶段的风险也是项目融资的核心风险之一,包括能源、原料的供给,市场和营运风险、财务金融风险、技术风险等。
第三节 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文件
一、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文件概述
1.股东成立项目公司的文件
股东成立项目公司的文件是项目融资中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包括:各项政府特许、批准文件;项目发起人之间的合资文件;股东合同;项目公司的组织文件;项目管理文件和技术顾问合同;项目建设文件和分包合同;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履约保函和预付金保函;项目的各种保险文件;使用合同;技术和运营许可证;计划部门和环境部门的批准书等

2.项目公司与原料供应商的文件
包括各种供货合同、基本设施供应合同等
3.项目公司融资文件
包括基本融资合同;担保文件;项目融资人和担保权益托管人之间的信托、协调或共同贷款人合同;融资文件;发行债券、股票融资的承销报价文件等
4.支持类文件
包括竣工保函、运输合同、供销合同、保险合同、外汇供应合同、出口信贷担保、多边机构担保文件等。
5.法律意见书
包括各参与方行使其项目文件或信贷和担保文中规定义务时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借款人责任的平等地位,当地法律给予某一贷款人优先地位;当地法院发布涉及外国货币的判决的可能性;所选择的用于解决纠纷的法律和法院的有效性,国外判决和仲裁的有效性;是否有诉讼或资产扣押的豁免权,以及豁免程度等。

二、国际项目融资所涉及的主要合同
国际项目融资是通过一系列独立的合同有机连结起来的,项目融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都需要通过这些合同法律文件确定下来。
(一)贷款合同
项目融资人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融资,需要签订贷款合同,就诸如贷款本金、贷款期限、利息支付、还款安排以及违约责任、争端解决等合同事项作出约定。
由于国际项目融资一般都涉及多方贷款人,因此经常采用银团贷款的形式。
有时贷款人还包括政府机构、出口信贷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那就会采取联合贷款的方式。

(二)投资合同
项目的主办人和项目公司需要签订确保项目公司具有偿债能力的投资合同。通常由主办人向项目公司按以下两种方式提供一定的资金:
主办人以参加银团贷款的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融资,以保证项目公司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由主办人为项目公司提供一笔与贷款额相等的资金,以确保项目公司还债
(三)特许合同
由项目主办人与项目东道国政府代表所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它表明东道国政府授予项目主办人以勘探、开发经营特定项目的权利,确定了该项目在开发和经营管理方面所应遵循的原则

(四)完工担保合同
在项目主办人和贷款人之间签署的为了维护贷款的安全,要求得到项目主办人对完工期作出实质性的保证和担保的合同。一份完工担保合同通常涉及以下几方面的保证
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建成项目
如果出现项目建设费用超支的情况,由项目主办人承担对项目的超支进行追加融资的责任
主办人保证项目公司必须满足有关项目完工的特定的财务检查等

(五)提货或付款合同
是项目公司和项目产品的买主间签署的关于买主无论是否取得项目公司生产的产品均需付款的合同。不管项目公司是否交付产品,买主都必须支付规定的货款,而且该货款必须能够偿还贷款和项目经营的费用。
这种合同实际上是项目产品的买主给予项目公司的信贷。

(六)经营管理合同
为加强对项目的经营管理,提高项目的成功把握从而收回贷款,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长期的项目经营管理合同。
借款人与非东道国的管理公司订立这种经营管理合同有时需要获得东道国政府的批准,因为有的国家限制外国人参与大型项目的经营管理。
东道国政府也会要求在该合同中包括进一步雇佣和培训当地员工和促进技术转让的条款。

(七)购买合同
项目主办人和贷款人之间规定当项目公司违约的时候,项目主办人将购买相等于贷款金额的货物的合同。
(八)先期购买合同
通常是由贷款人拥有股权的金融公司和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合同规定,金融公司同意向项目公司预付购买项目产品的货款,项目公司得到该笔款项之后,可用于项目的建设,并对该款支付利息。项目投产后,项目公司应按合同把产品交付给金融公司,再由金融公司把这些产品转售给第三者,销售所得即用于偿还预付款。

(九)产品支付合同
一般在贷款人和项目公司之间签订,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开发项目。
合同通常规定,项目公司把一定比例的自然资源的权益和销售资源的收益转让给贷款人,这种转让一直到项目公司全部偿还贷款为止。但是贷款人只获得转让部分的自然资源产品的所有权。如果该部分产品的销售不足以还清贷款,贷款人则无权再请求补偿。
第四节 政府在国际项目融资中的作用
一、政府特许
特许合同是由项目主办人与项目所在国政府的代表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它表明项目所在国政府授予项目主办人以勘探、开发和经营特定项目的权利,确定了该项目在开发和经营管理方面所应遵循的原则。
由于对很多大型项目来说,如果不先取得项目所在国政府的特许或许可,就无法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因而特许合同往往是进行项目融资的基础,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融资所采用的法律结构。

特许合同规定的内容:
特许权利的授与、特许经营建设的范围、特许合同的期间及特殊情况下的延长等
项目建设、经营阶段的有关问题,主要包括项目工程设计、建造施工、经营和维修的标准,项目产品的质量标准,项目与现有设施的配套、工期及延误工期的责任等
政府提供的协助,包括政府提供的财务协助如是否提供融资、保证等及其他协助,如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收益的保障等,以及上述协助的提供方式
财务问题,包括项目成本计划与回收方案,外汇的兑换及其汇出以及税务等
所有权问题,包括在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项目公司是否拥有对项目设施的所有权,是否有权以项目设施对外抵押或提供其他担保,以及期满时移交的程序及其保证
其他事项,如保险、特许合同终止、违约处理、争议解决、法律适用以及不可抗力等

二、政府承诺
项目融资的政府承诺,是指项目所在国政府为确保其已同意建设的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使外国投资者具有投资安全感而对项目公司的一种承诺,表明了项目所在国政府愿意给予外商特许经营权及承担部分项目风险的责任与态度。
政府对项目主办人所作的政策性承诺一般涉及税收优惠、外汇风险、原材料供应和土地征用等。
政府对国际项目融资的承诺,不同于一般外资项目的保证,政府只是针对项目融资中“特许合同”而作出承诺。

项目主办人/贷款人在项目融资中所获得的政府承诺与民法上的保证的区别:
1.主体不同
民法保证:第三者出面而进行的担保
政府承诺:主要是政府对自己行为的一种承诺
2.内容不同
民法保证:针对当事人一方的某种具体行为包括经营方面的损失
政府承诺:是对官身行为或事实承诺,主要针对政府风险或违约责任,而不会为经营损失承担责任
3.有无主从合同关系
民法保证与原合同有主从关系
政府承诺则无主从关系

4.责任承担形式不同
民法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就约定的具体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政府承诺仅为追究政府责任提供了前提性、可能性
5.适用规范不同
民法保证适用民商法
政府承诺可能导致国家间的纠纷,因而是具有国际公法规范的性质
6.行为性质不同
民法保证是平等的民商事主体的活动,属于私法行为
政府承诺是对其愿意承担的政治风险、违约责任的承诺和放弃豁免表示,与国家主权、政策等政治关系密切联系,可视为公法关系

三、政府推动
1.政府通过“排他条款”维持主办人对项目的独占性
政府通过“排他条款”解决项目融资中的市场禁入问题
2.“最优惠待遇条款”确保项目公司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
“最优惠待遇条款” 通常规定,政府对项目公司采取不歧视政策,政府对项目公司承诺使其享受其他从事相同业务的项目公司能够享受的一切待遇

3.“介入条款”和“替代条款”使贷教人获得指定替代人的特权
“介入条款”是指项目公司发生违约事件后,项目主办人和贷款人有权获得较长的更正期间。除了贷款人决定放弃项目,否则政府不能立即终止合同,收回项目
“介入条款”通常由“替代条款”来支持
“替代条款”赋予贷款人推荐第三人来替代项目公司的权利

四、政府监管
1.政府对项目公司的价格控制或审核
为防止项目公司对产品或服务价格的垄断,在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架构中,在约定独占性条款、赋予项目主办人以独占权的同时,也了“价格控制或审核条款”,对项目主办人作相应的限制
一个由政府机构代表和项目公司代表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对项目公司的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进行审核。该专门机构对项目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定价有否决权

2.政府对项目公司正常营运的监管
在项目公司处于垄断地位的情况下,如果项目公司是该领域中某项产品或服务的唯一或主要提供公司,政府对项目管理承包商的任命具有否决权
政府认为必要时,也可自己介入并接管涉及公众利益的项目
3.政府违约事件的更正期
根据更正条款,对于政府的任何重大违约,在项目公司向政府发出要求更正违约的书面通知之后,政府享有一定期限的更正期
4.政府对项目的收回权
第五节 项目融资及其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一、我国有关境外项目融资的法律规定
1.我国立法对境外项目融资的定义
境外项目融资是指以境内的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外汇资金,并仅以项目自身的预期收人和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
2.境外项目融资的适用领域
从国际经验看,项目融资主要用于部分基础设施行业和少数重化工行业
在基础设施行业,项目融资主要用于电力、收费公路和桥梁、电讯行业、供水及污水处理等项目
在其他行业包括炼油、石油、天然气开发等项目

3.境外项目融资的资金来源
商业银行提供的银团贷款或出口信贷
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或者商业票据
国际金融组织中的私人贷款部门,如国际金融公司、亚洲银行私人贷款局等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贷款或联合融资
当项目涉及大宗设备或产品出口时,有关政府出口信贷机构提供的出口信贷或者出口信贷担保。

4.我国对境外项目融资的监管制度
1997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
我国境外项目融资的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对投资主体提出了严格要求
对项目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文件有明确的要求
对项目的担保作出严格限制
对项目公司的外汇调度及外汇账户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将项目融资纳入外债监管范围
对于外方债权人的利益,体现了国民待遇原则

二、我国有关境外项目融资的实务发展
深圳沙角B火力发电厂国际项目融资案
项目合作中方为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下称“深电公司”)
合作外方是香港著名实业家胡应湘的合和财团、日本兼松商社和中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而专门注册的公司—合和电力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合和公司”)
项目合作期为10年。

在合作期间,深电公司主要承担以下义务:
第一,提供项目适用的土地、工厂的操作人员,以及为项目安排优惠税收政策
第二,为项目提供一个具有“提货或付款”性质的煤炭供应合同
第三,为项目提供一个具有“提货预付款”性质的电力购买合同
第四,为合和公司提供一个具有“资金缺额担保”性质的贷款合同,同意在一定条件下,如果项目最后支出大于项目收入,则为合和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贷款。

合和公司承担的合同义务是安排项目的全部外汇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并在合作期内经营电厂。
合作期满,合和公司将深圳沙角B火电厂的项目资产无偿地移交深电,退出项目。
合和公司的合同权利是获得除项目经营成本、煤炭成本和支付深电管理费之后的百分之百的项目收益。

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政府指定的担保人为深电公司在合同中承担的责任担保,该担保的权益被转让给美国花旗银行为首的46家国际银行。同时广东省政府也以自己的名义为深电和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提供了安慰信。
根据合作合同安排,深圳项目的全部外汇资金由合和公司安排,合和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以美国花旗银行为首46家国际银行借款,合和公司利用深电公司提供的信用保证安排了一个有限追索结构。
案例4.2 广西来宾电厂国际项目融资案
广西来宾电厂采用国际项目融资方式,利用国际资金达6.2亿美元。
该项目由法国电力中标投资。后总装机容量达25万千瓦的来宾电厂A厂以TOT方式出售15年经营权给外来投资者。
该项目获得美国《资本市场》最佳融资奖。
日照电厂国际项目融资案
日照电厂项目第一次成功地从海外获得无中国政府和金融机构担保的35亿美元贷款。
日照项目的合同结构是相当繁复的。整个合同以中外7家合作公司的合营合同为基拙,又分为两大部分5个层次,这些相互交又的合同或文件一共有20份,在各式合同文件上签字的不仅有各投资方、贷款银行、项目总承包商,而且还包括了国内相关电力燃料公司、电网公司、国内外设备供应商以及相当一批负责设计、施工、调试的国内企业,总计30多家。

『玖』 私人投资项目的程序是什么最好有例子

一、对创业投资计划书之基本认识
(一)投资计划书是创设新事业时筹措资金必备的文件
工商界人士,大家都很忙,有潜力的投资者更忙,尤其要向大老板解释投资构想,大约允许1小时左右,在这1小时当中,仅能做摘要报告,引起他的注意,让他了解交给何单位,何人办理而已。因此必须准备好详细的投资计划书交给大老板,让他带回去给幕僚评估,有了正面的评估意见后,能作出投资决策。目前中国大陆地区私人或各类企业想要向外界筹募资金,有90%以上缺乏投资计划书,这些没有投资计划书的投资案,筹募到资金的概率很底很底。
(二)投资计划书是节省时间的利器
创设新事业投资构想通常相当复杂,要以口头解释让投资者完全清楚,可能要好几天,很少投资者有这耐性,但不完全清楚整个投资构想,投资者又不敢投资。最轻松理想的方式是请投资者吃个饭,稍加解释,交给投资者已写妥之书面“投资计划书”,俟一段时间后,再问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再征询投资的意愿,省时又省力。
(三)投资计划书是沟通协调的利器
 投资计划书如需要较多的资金,势必接触可能投资者的数目会超过20个,因并非百发百中而要将众多投资者召集在一起,不但时间不容易找,且与会人数众多,会前未有共识,会中讨论容易失控,无法达成决议。对众多投资者于短时间内达成共识的方法,便是准备一份清楚易懂的“投资计划书”同时发给众多的投资者,再个别稍加解释。让有共识的人聚集在一起开会,才能很快达成决议。
创设新事业筹划者应了解投资计划书是沟通协调的利器,如不用此工具面对众多的投资者,可能无法负荷,深感疲累,这也是让许多创设新事业计划踏不出第一步的原因。
(四)好的投资计划必须正确、清楚
所谓正确,即必须注意数字品质,只要提到数字必须有根据,如为参考别人的数据,注明出处;如为假设,必须说明假设条件。例如,某项产品现在台湾市场为2亿元,必须注明出处。投资计划书中如第一年销货收入预计为2千2百万元,必须说明如下的假设:该产品在台湾市场的增长率为10%,且市场占有率假设为10%,即2亿元×(1+10%)×10%=2200万元。
所谓清楚就是容易懂,让拿到投资计划书的人不必再经口头解释,就可以容易地了解整个投资构想。要清楚,需注意下列三项。
1、投资计划书要有目录,目录里要指明各章节及附件、附表之页数,以方便投资者很快就可以找到他所要的资料。此外,必须有“投资案汇总”章,这是专门给大老板或高阶人员看的,让他们了解投资计划的大概构想,并知道交给哪个单位或哪个人去评估。
2、此外,段落要有标题才能清楚,最好每500字以内就要有个标题,让投资者只看标题就约略了解下面500个字是要说什么,并决定要不要看详细内容。例如本段主要在说明“好的投资计划书必须正确清楚”。
3、段落之结构要清楚,一般秩序是“一”,(一)、1、(1);甲、(甲)。亦即“一”里面要分段落时用(一)(二)(三)……;(一)里面要分段落时用1.2.3.……;1、里面要分段落时用(1)(2)(3),以此类推。本书之附件5-1可做为参考。
(五)投资计划书最好委由有经验的财务顾问或投资专家撰写
常看到许多创设新企业的投资计划书,简直不知从何看起,顶多只能了解产品或技术是什么,即使有简单的财务预算,数字大部分来自直觉,没有根据,不足采信,表达的名词不符合财务会计术语,易生混淆,投资条件不容易了解,即使了解亦不符合商业习惯。这样的投资计划书引不起投资者兴趣,筹募不到资金是不足为奇的。
最好的解决之道便是委由有经验的财务顾问或投资专家撰写。将拟好之“现金流量表及附表”提出来当作参考资料交给财务顾问或投资专家操刀。有经验的财务顾问或投资专家不只被动代拟,更可积极为创设新事业投资计划位定,拟出投资者可接受投资条件,并可进一步代为寻找投资者。
私人创业者应不吝惜给财务顾问或投资专家适当的报酬。所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私人创业者由于仍然穷或不富有,处处都要省钱,但这笔钱是必须且值得付的。行行有专业,创设新事业往往是人生的重大抉择,不宜拿这种事自行摸索,而应该减少决策失误到最低。
通常必须付给财务顾问或投资专家之报酬,一般系由他们所花的时间乘于每小时应计算费用而得,但因为较难客观计算,也有采取每个字新台币2~5元为计算基础作为代撰“投资计划书”之酬劳。写出来的“投资计划书”所有权为委托者所有,他们可以拿出来向投资者作报告,因此无论该投资案筹募资金成功或失败,都必须支付这些酬劳。
另外,财务顾问或投资专家可能要求全部或部分投资者由其代找,如筹募资金成功时必须付佣金(中间介绍服务费),佣金的计算可能是所有投入资金的1~5%,或无偿取得新公司某个比例之股份,或取得创设新事业者所得权益之10~20%。
(六)创设新公司投资计划书必须以电脑作辅助工具
投资计划书之修改乃是必然的,无法一次就拟妥,较大的投资案,必须集合众人的意见,更需多次的修改。当策略改变时,整个投资计划书全部改变。例如本来要做两样产品,改为一样产品;或本来自行销售,改为仅接受委托制造,皆会使投资计划书改变。此外,资讯不断地明朗化,计划书内容亦会不断地更新,例如投资组合与经营组合渐渐确定,市场、销售渠道渐渐更清楚等等。
透过不断地沟通协调并修改投资计划书,可集结众人智慧,使投资构想更合理,更实际,更可行。估计这样的文字修改达50次以上,才能使一家公司创设。
这种性质的文件唯有电脑处理,才能减轻负担。个人电脑的使用已相当普遍,在文字方面可由其中的文书处理之电脑软件如Wordstar,PE2来处理,在数字方面可用电子试算表软件来处理,如Lotvs-1-2-3。
财务顾问或投资专家如涵蓄接受委托撰写“投资计划书”的业务,最好使用个人电脑处理,否则将会苦不堪言或则工作效率奇差。
二、创业投资计划书之撰写步骤
这里虽然是对帮忙撰写之财务顾问或投资专家的建议,但创设新事业者仍应了解本节并充分配合。
步骤一 取得创设新事业者认可的现金流量表及全部附表。
步骤二 首先请创设新事业者提供有关销货收入的背景资料。产品是什么?产品给谁用的?产品的市场区隔在哪里?全世界的市场?销售目标是如何估算出来的(亦即其假设条件为何)?
步骤三 请创设新事业者提供关键技术说明书;产品生产制造及质量管制流程图,竞争者资料,并逐一检视厂房投资、生产或实验设备等与所列数字来源合理否?
步骤四 研拟生产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工厂费用之估算是否合理?
步骤五 研拟销售及管理人员之人事费用。
步骤六 销售及管理费用是否低估?一般技术人员都会低估此项费用。
步骤七 上电脑建立电子试算表或修改创设新事业者所提供在磁碟上之电子试算表,并不断拟修正找出可行的投资计划。
步骤八 重新确定资本金额。请参考第三章之五。
步骤九 编出未来5年预计损益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未来5年预计资产负债表。
步骤十 依照投资机构法人所规定的格式或本书建议之投资计划书格式(附件5-1)撰写本文。
三、实例研讨:创设新公司投资计划书格式
(一)背景
永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资本额新台币2亿元之公司,专门从事对策略性工业之投资,该公司为帮助投资案之进行,特拟定“创设案投资计划书格式’给创设新事业者作参考。该格式适用于制造业,其他行业可自行删减某些项目后即可适用。
(二)说明
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拟定之“投资计划书格式”如附件5-1
附件5-1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计划书(格式)
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计划书目录
1.投资案汇总
2.创设公司基本资料
3.公司组织
4.股权结构
5.业务内容
6.技术与生产
7.财务预估
8.投资报酬率与敏感分析
9.风险分析与投资管理

阅读全文

与私人投资结构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用好期货跳空 浏览:691
中银三星信托 浏览:449
怎样投资正规理财产品 浏览:415
融资租赁车抵押犯法吗 浏览:881
网站投资价值 浏览:872
食品价格指数月份 浏览:553
螺纹1905期货多少钱一手 浏览:606
78台币是多少人民币 浏览:524
河北建工股票 浏览:868
冰轮转债的申购价格 浏览:128
2019年社保基金重仓 浏览:562
融资融券t0交易规则 浏览:864
广发场内货币基金怎么买 浏览:700
贷款能否借给朋友使用 浏览:521
奈那兑换人民币 浏览:679
融资规模增加 浏览:165
雏鹰明天跌停价格 浏览:478
兽药股票 浏览:920
软银哪来的钱投资 浏览:139
海南海药公司值得投资吗 浏览: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