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价与分红送股有何区别
有区别的,比如某股票年报10送3,是指对所有的股东都10送3股,当然也包括大股东的持股,也就是说大股东的股份增加30%.
假定总股本为1000股,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0%,持股数600,采取先送股再对价的原则,送股后为780,流通股为520,按10对价3,对价数为520*0.3=156.实际对价156/780=0.2,实际支付对价2股.若按先对价后送股的原则,10股对价3股,则实际对价为0.3.可见不同的方案对价的送股数是不一样的,前一种明显缩了水.
对于股改方案,只要持流通股量大的投资者同意,散户的反对意见是不起作用的,只能是被动接受.是否接受对价,要看其他的G股自然除权的结果和市场的情况,如果除权后多数都贴权,可以考虑先出掉手里的股票;如果都在添权,当然是坚持持有.
2. 清华同方全球保险公司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同方全球是清华同方集团与荷兰全球人寿合资的保险公司,股东背景强大
康健一生是一款重疾、轻症均单次赔付,含身故责任的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等待期90日,自带轻症豁免,算是一款性价比不错的产品
但现在的医疗技术发达,许多即使患了重疾的病人,也可以在医学的帮助下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寿命,所以,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也是十分必要的
康健一生还有一款多倍版,重疾、轻症均3次赔付,也是同等保障责任中性价比较高的一款,题主也可以了解一下
建议上官网查看一下在你长期居住的地方有没有他的分支机构,这样日后办理一些保全业务甚至理赔会更便捷
希望对你有帮助~
3. 能随便改变股权占有比例吗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是哪些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举措,其意义甚至不亚于创立中国证券市场。随着试点公司的试点方案陆续推出,随着市场的逐渐认可和接受,表明目前改革的原则、措施和程序是比较稳妥的,改革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有著名的业内人士把股权分置问题形容成悬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只有落下来才能化剑为犁,现在这把“锋利之剑”已开始熔化。
方案有望实现双赢
三一重工、清华同方和紫江企业三家试点方案,虽然在具体设计上各有不同,但毫无例外地采用了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
三一重工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800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如果股票部分按照每股16.95元的市价计算,则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流通权对价总价达到了35310万元。按照非流通股东送股之后剩余的16200万股计算,非流通股为获得流通权,每股支付了约2.18元的对价。
紫江企业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7899万股公司股票,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以市价每股2.78元计,流通权对价价值约为49759万元,按照非流通股股东送股后剩余的66112.02万股计算,相当于非流通股每股支付了0.75元的对价。
清华同方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转增10股,非流通股东以放弃本次转增权利为对价换取流通权。虽然非流通股东表面上没有付出股票或现金,但由于其在公司占有股权比例的下降,以股权稀释的角度考虑,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支付了价值5.04亿元净资产的股权给流通股东。
按照改革方案,三家公司流通股对应的股东权益均有所增厚。不过,其来源却各有不同:三一重工和紫江企业的流通权对价来源于非流通股股东,而清华同方的流通权对价来源于公积金。
另外,三家公司在方案设计中,还各自采用了一些不同的特色安排,成为方案中的亮点所在。三一重工宣布,公司将在本次股权改革方案通过并实施后,再实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其2004年度还有10转增5派1的优厚分配预案,因此持股比例大幅上升的流通股股东因此也就享有更多的利润分配权。
紫江企业的亮点是:非流通股东除了送股外,还作出了两项额外承诺:对紫江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期满后的36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将不超过紫江企业股份总额的10%,这较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有所延长;在非流通股的出售价格方面,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禁售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2005年4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的110%,即3.08元。无疑,这些个性化条款是保荐机构和非流通股股东共同协商的结果,对出售股份股价下限的限制和非流通股分步上市期限的延长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这部分股份流通给市场带来的压力,也反映出大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
有专家认为,总体说来,试点方案尊重了流通股股东的含权预期,可行性强,照这条路走下去,有望实现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双赢局面。
揭开中国证券市场新篇章
随着试点方案的陆续发布,试点工作正有序进行。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最基础、最关键的问题,也是中国证券市场的老大难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其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有目共睹。面对困难管理层敢于碰硬,知难而上,表现出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可以预见,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具有里程碑式的改革将重写中国的证券市场历史。
股权分置试点方案是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的一大创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将促进证券市场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有助于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其次,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可实现证券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和定价机制,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使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利在长远;第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使得改革试点的成功成为可能,这将提高投资者信心,使我国证券市场摆脱目前困境,避免被边缘化,其意义衷诘苯瘢坏谒模扇ǚ种媒饩龊螅幌盗薪鹑诖葱戮突崴忱沓烧峦瞥觯欣谕晟莆夜と谐〉牟方峁梗黾油蹲势分郑俳时臼谐∽试春侠砼渲谩?br>
有业内专家表示,“流通股含权”预期的兑现,显而易见地可以大幅降低国内市场估值水平与国际接轨压力的效果。因此,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不是加剧市场结构分化的过程,而是减轻了市场结构调整的压力。
另据一些权威机构测算,目前国内A-H股的估值差大约在30%左右,如果全流通方案平均达到按10:3送股的除权效果,A-H股的实际价差水平可能不再显著。随着中国股票市场走出制度性障碍的阴影,流通股含权预期的实现和实际估值水平的系统性下移,将为市场长期走牛奠定基础。
毋庸讳言,在股权分置的试点过程中无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会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市场参与各方要把思想统一到齐心协力促使改革成功这一共同目标上来,为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创造有利的环境氛围。市场参与各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大局为重,改革才能成功。
股权分置问题的妥善解决,将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目前试点方案开始为市场所认可,改革开始进入关键阶段。尽管其攻坚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可以类比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欧洲战场的“斯大林格勒战役”和太平洋战场的“中途岛大海战”,尽管距离最后的胜利还有大量的战斗,但是曙光已经初现,转折正在到来。只要参与各方同心协力,坚持不懈,就一定能迎来最后的胜利。
4. 股票的送股和转增股份有何区别
现在有一部分中小投资者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理解存在偏差,将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与公司分红送股混淆起来。其实,两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首先,两者支付的股票和现金来源不同。公司动用税后利润分红送股,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在有关试点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流通股股东享有的对价(股票、现金),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并不是直接来自公司的税后利润或资本公积金。如三一重工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的3股股票和8元现金,由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支付;紫江企业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的3股股票,同样由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支付。清华同方推出的方案包括两个程序:一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二是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该公司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并不具有支付对价的性质,流通股股东享有的对价是非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
其次,公司的股本总额、股东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在分红送股和转增股本后将部分或全部发生变化,但不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任何变化。需要说明的是,清华同方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股本总额、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发生变化,但这一变化是由转增股本引起的,并非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所获转增股份而起。该公司在转增股本后,股本总额由5.75亿股扩大至8.48亿股,但在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其股本总额仍为8.48亿股。
第三,公司实施分红送股以及转增股本,其股价将做除息除权处理。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不计除权参考价,也不设涨跌幅限制。
5. 股票分红有送股和转增股,两者有什么区别
送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回转化为股本。
转增答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股益,但却增加了股本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
送股和转增股的差别:
1、只有公司有利润了才能送股,而转股则是用公积金来增加总股本。一般来说转股比送股好。
2、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股相似。
3、转增股本与送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帐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
4、转增股本严格地说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送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
6.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东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是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和重庆市财政局为适应我国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建设项目业主制,于1992年12月共同发起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1997年,市政府颁发的《重庆市重点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司“属政府投资营运体制,其性质是代表市政府对市重点建设项目投入资本金和融通建设资金”, 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为3.29亿元人民币,为安诚保险公司第一大股东。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8日,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综合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列为重庆市国资委归口管理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2011年6月28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为现名,注册资本100亿元。渝富集团下设办公室、规划发展部、资产管理部、地产管理部、投资管理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政工部、监事会办公室共11个部门。拥有参股控股企业40余家。经营范围包括资产收购、资产处置、土地储备、土地整治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企业和资产托管等。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西省政府和清华大学“省校合作”推动下发展起来的一家科技型企业。公司自1988年7月创立以来,始终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清华校训精神,坚持走“承担、探索、超越”的创业之路,积极实践“技术+资本”的发展模式。公司致力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先后对江西三波电机总厂、湖南衡阳四机总厂等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整体兼并或投资重组,成为当地有影响的国企改制成功案例。公司还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投资参股,先后有清华同方、联创光电等一批上市公司。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企业注册资本金30185万元,成立初期隶属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管理,于2005年1月1日被重庆市列为市属重点企业。2006年11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将重庆城建集团并入重庆建工集团,由重庆建工集团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西部地区唯一拥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资质的国有大型建筑企业集团。直接持有的全资、控股企业25家,注册资本金16.33亿元,各类专业技术人才6075人。2010年荣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66名、中国建筑企业第15名、重庆市百强企业第3名、西部建筑企业第1名。 中国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于1997年,是一家以房地产、环保为主,兼具市政工程建设、金融投资,并积极推动资本化运营和矿业投资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于2010年股权投资上市公司,成为*ST国兴(000838)第二大股东。
重庆天泰绿色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天泰绿色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房地产开发和工程建设为龙头,集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金融保险、园林绿化、物业管理、酿造等多元化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企业集团。企业总资产逾5亿元。集团公司由重庆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天泰绿色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贡三木调味品酿造有限公司等五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组成。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领导下,开拓进取,稳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集团公司还是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大渡口村镇银行股东。
重庆通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通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2005年,立足于1995年成立的重庆通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通过“一次扩张、两次转型”三个战略阶段的发展,建立并夯实了以实业和金融为两翼的产业格局。 重庆诚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是经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在重庆市工商局注册的股份制融资性担保企业,注册资本金1.4亿元。 公司为社会各界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服务;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与担保有关的中介业务服务。
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隶属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及管理,下属13个单位。资产总额为56.26亿元, 有在册员工43421人(其中退休人员9402人),营运车辆9316辆(其中出租车1336辆),经营线路446条。日平均客运量500余万人次。2005年6月,公司成为全国首家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公交大型企业。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系原重庆长安建设监理公司改制而更名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9月由原上海第三毛纺织厂改制重组后以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方式设立,是中国毛纺行业首家同时发行A、B股的上市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总资产12亿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3亿元,实现进出口总额2.85亿美元,创造利润总额1826万元。
7. 清华同方的资本结构与筹资方式选择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体改委、国家教委批准、由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7年6月1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了普通股,每股发行价8.28元,所发行的股票于199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070万股,其中已流通股占37.94%。以后有过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股。公司于2000年12月向机构投资者和老股东增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6元的增发方案。增发后,公司总股本为38307.4634万股,其中已流通股占42.19%。 华同方的资产负债率从1998年末期以来呈现出一个下降的趋势,到2001年中期已经下降到33%,相对于上市公司平均约50%的资产负债率,显示了较强的资产安全性。股东权益比率一直保持在40%多,即使是最低的2000年中期也在40%以上,在1999年末期更是占到了50%强。另外在比较低的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清华同方的长期负债在负债总额中占的比例也不大,基本上是流动负债(如表2、图1所示)。而且长期负债中,长期借款又几乎占了全部的份额(见表3)。 由于投资者拥有的企业信息远少于直接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所以公开披露出来的企业筹资决策对投资者来说更大程度上是一种企业发展前景的信号。发行股票被认为是企业分散未来风险的表现,会引起股价的下跌,所以企业发展前景较好时,一般不选择股票筹资,而总是尽量使用内部资金,其次是负债,只有在发行股票的收益大于股价下跌带来的损失和其他成本时企业才会选择股票筹资。清华同方在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经营业绩和投资项目,而且资产负债率也很低(2000年中期只有40.41%)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依靠内部积累,没有大规模举债,也没有发行可以抵税作用的债券,而是选择了不断扩充股本的筹资方式呢?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从大的市场环境来看 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还没有发展成熟,在许多方面还不规范,并不具备西方的资本结构理论中要求的半强式以上的资本市场状态,这样的市场中,信息的披露和传递机制都不完善,而且中小投资者的素质也并不高,很多投资者考虑的是“投机”而不是“投资”。在这样的情况下,市场对企业的评价并不是以企业披露的各项决策所暗含的信号为依据的,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的时候也就不会过多考虑诸多问题。同时我国的债券市场也很不完善。债券市场基本被国债垄断,金融债券和其他企业债券数量和种类都非常少,很难形成规模,所以也就不会成为企业筹资的首选。 2.从委托代理关系来看 不论是债权人还是投资者,相对于企业来说都是委托人,从性质上看是一样的,但在我国的实际经济生活中,这两种委托人的地位明显不同。我国企业发行债券的比较少,所以企业债权人多数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清华同方向的长期借款就基本上来自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都属于国有商业银行,这些银行等金融机构都有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对企业也比较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近年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和“债转股”规模不断扩大,都体现了这类委托人对企业的影响能力。中小投资者由于股权分散,对企业来说基本上没有约束力。 3.从成本和收益来看 企业的负债是有固定的财务费用支出的,不会因企业的经营状况而有所改变,这样通过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就隐含了一部分未来固定费用的支出,使筹集的资金出现漏损。虽然负债筹资有杠杆效应,在企业的回报率高于资金成本率的时候会带来超额收益,但像清华同方这样的高科技企业,企业未来的发展也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出现经营失败,杠杆效应就成了一杯苦酒,会产生巨大的损失。企业的股权成本则没有固定的限制,发行新股筹集的资金几乎相当于是无偿使用的。这样筹集来的资金扣除一部分发行成本外,可以在未来期间全部为企业所用。
8. 什么是“向大股东定向增发”
1、大股东 (Substantial Shareholder) 任何人士拥有股本的10﹪或以上的权益。 大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
2、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8)清华同方股东扩展阅读:
定向增发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是大投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以前没有定向增发,它们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东购买股权(如摩根士丹利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收购海螺水泥14.33%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
另一种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去并购他人,迅速扩大规模。
作用: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3、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
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
6、定向增发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
7、非公开发行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
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参考资料:网络-定向增发
参考资料:网络-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