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一般来说,白户是很难获得银行贷款的,这种情况下只有找当地正规贷版款公司办理贷款。
这是权我给你找的银行贷款的一些相对知识,你浏览的看一下《小指阵》,也许对你有所帮助。
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1、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以贷款为例,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❷ 银监会对银行贷款利率有没有什么要求
存款利率有上限,没下限。贷款正相反,有下限没上限。通俗的说就是国家不容许高息揽存和低息放贷,但是绝对容许低息存款和高息放贷。
如果你嫌利率高,可以换一家银行呀,只要别的银行也做信用贷款。
❸ 银监会对以贷还息规定
“以贷还贷”又称“借新还旧”,这一概念由IMF等国际金融机构于20世纪80年代首先提出,其目的是解决拉美国家外债的还本付息问题,以缓解其金融危机。我国在外债管理的实践中也借鉴过这一做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国国内的银行贷款业务中,一般认为所谓“以贷还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旧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再次签订新的借款合同,以新贷出的款项清偿部分或全部旧的贷款。但由于现行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对“以贷还贷”的含义、性质没有明确界定,对其本身的法律属性以及相关的担保问题争议颇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贷还贷其实是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原有贷款情况下银行无奈办理的贷款,因而是特殊背景下发生的银行贷款业务,以贷还贷的做法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已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但是对于“以贷还贷”这种行为本身,以及由此引发出来的保证责任等相关法律问题,目前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涉略到以外,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尚无明确界定,实践中也存在较大分歧。
银监会提出信贷七禁止规定
一位业内人士称,银行信贷业务存在的存贷挂钩、以贷收费等问题,此前也曾存在。在2011年,银行信贷规模变得越来越紧俏之后,银行议价能力迅速提升,为了获得贷款,即使有的银行要求明显不合理,企业也只好答应银行的条件。
例如,在负债压力日趋加大的情况下,存贷挂钩的操作开始增多。有的银行发放贷款时,要求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有的甚至规定“存一贷一或存一贷二”。
在2月7日银监会召开的会议上,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甚至举例称,某银行苏州分行2011年在向企业发放短期贷款1000万元时,要求将其中500万元转作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再如某银行深圳分行明确要求客户要将贷款金额的45%存为定期存款。”
而为了做大中间业务,有的银行更是借发放贷款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例如,在未提供实质性服务的情况下,假借利率优惠、浮动利率之名,将部分利息通过账户管理费、财务咨询费等名目额外收取费用。
“从去年三季报来看,绝大多数上市银行中间业务利润增速远高于全行利润增速。”一位银行业分析师表示,在相当程度上,这些中间业务是由信贷业务派生的。也就是说,从信贷的盘子里切一块利润给中间业务。
上述知情人士还称,有的银行将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本应由银行承担的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导致客户财务负担不合理增加。
周慕冰在会上称,信贷是银行传统业务,商业银行应严格遵循相关业务流程,独立组织信贷经营,贷款定价必须严格执行信贷和利率管理相关规定,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银监会提出“七个不准”的禁止性规定,即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等。
❹ 银监局有规定,银行内部员工不可以贷款吗
监局有规定,银行内部员工不可以贷款吗?其实我觉得每个银行规定不一样,有的银行员工是可以贷款的,主要是看什么类型的贷款,一般
抵押贷款
都可以做
❺ 你对银监会的贷款新规如何理解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是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举措,它强化了贷款的全流程管理,以资金直接向交易对象支付的“受益人原则”为抓手,推行实贷实付,弥补了贷款环节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有助于遏制挪用贷款和超量放贷现象。贷款新规的推行,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其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也有利于促进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实体经济,充分发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还有利于金融机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节约财务成本,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❻ 银监会有权利管理银行逾期贷款吗
日前,银监会召开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工作座谈会,分析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切实加强贷款管理,进一步做好不良贷款拨备和核销工作。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就国有商业银行提高贷款质量、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发表了重要讲话。银监会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刘明康指出,国务院领导同志非常重视不良贷款问题,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银行监管部门和各家银行加强不良贷款监管和考核,努力提高贷款质量。为此,银行监管部门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新思路、新办法和新措施,不良贷款管理和考核工作从理论到监管实践上都取得了初步成效。
刘明康指出,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是做好不良贷款管理工作的关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的一些商业银行只是重视发展的速度和规模的扩张,片面追求资产负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而不计风险的成本,最后造成不良贷款的大量累积。因此,商业银行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的经营理念为指导,切实按照“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提高资本充足率”来加强风险控制,实现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刘明康要求,各家银行要认真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建立良好的信贷文化。当前,各家银行应抓紧完善和建立科学的贷款和不良贷款考核机制,落实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各项要求,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贷款质量。
银监会就下一步四家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转换观念,提高认识。资产质量的提高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检验银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之一。各家银行都要高度重视不良贷款问题,要按照“双降工作导向不偏离、决心不动摇、力度不减弱”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不良贷款管理和监管工作。二是加强贷款管理,防止不良贷款反弹。各家银行要在做好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做好案件防范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覆盖全部业务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授信尽职制度的建设和监督,努力提高新增贷款的质量,遏制不良贷款的反弹。三是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和清收力度。各家银行要尽快完善有关核销办法和程序,制定明确的清收责任制。在核销和清收方面要多做工作,争取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努力完成不良资产处置计划。对已核销的贷款还要加强管理,做到账销、案存、权在。四是严格贷款拨备核销制度,做实各行年终利润。要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文化,严格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按照风险状况及时提足拨备,一定要摒弃过去的做法,绝不能出现虚假的利润,在防范风险方面形成一个良形的循环机制。
❼ 银监会是否规定一个人贷款平台有上限吗
不会
没有地方会限制个人贷款申请及发放的次数
只是这些所有记录会呈现在你的征信报告上,会给你接下来为你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一份参考
只要可以证明你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就可以申请多笔贷款
❽ 贷款会上征信,银监局会不会管
去银行贷款,如来果逾源期还款,毋庸置疑是会在征信记录中留下污点的。但是小额贷公司是否上征信,
还要取决于小额贷公司有没有和央行的征信接口对接。
在银监会官网中陆续公布的行政处罚中,由于个人贷款资金挪用被处罚的银行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