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生源地助学贷款算是补助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是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能算作补助。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还款期限
贷款学生应在毕业后1-2年内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贷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
三、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并由有关部门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如出现还款违约行为,由此发生的罚息必须由贷款本人全部承担。
(1)助学贷款财政补贴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计算办法: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开始还款,毕业后两年内每年只需偿还一次贷款利息,毕业后第三年起需按年偿还贷款本金。
例: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除最后一年外的每年还款日都为12月20日,毕业第一年的12月20日需偿还当年9月1日至还款日期间的贷款利息,共计110天。
按6.15%基准利率计算,第一年利息计算方式为:6000*110*6.15/360/100=112.75元。
毕业后第一年只需偿还110天的贷款利息,第二年偿还1整年的贷款利息,第三年除了偿还当年贷款利息外,还需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从第三年起至贷款到期日,每年偿还等额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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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该利率不受各地政策的影响,即该利率不会上浮。利息从学生毕业后开始计算。
毕业生毕业的第一年只需要还111天(9月1日--12月20日)的利息。
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贷款总金额*年利率*111/360,2018年助学贷款年利率为4.9%。
毕业第二年需要偿还一年的利息(毕业当年12月21日到毕业第二年12月20日)。利息=贷款总金额*年利率*365/360,2018年助学贷款年利率为4.9%。
毕业第三年应还的利息与毕业第二年完全相同。
从毕业第四年开始一-直到助学贷款还清:每年应还贷款余额一年的利息。
利息=贷款余额*年利率*365/360。
在读期间产生的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由贷款学生承担利息。同-笔助学贷款,开始还款后每年的年利率可能不相同,由国家政策具体确定,贷款学生应关注国家开发银行或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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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❸ 贫困生补助和助学贷款是怎么回事
没有关系
贷款都可以贷
贫困生
助学金只要符合他条件
材料齐全就可以申报
最后班团委一起评定
请采纳!
❹ 国家助学贷款
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2、申请贷款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1. 我校全日制已入学注册的经济困难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行为;
5.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3、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
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具体贷款金额经学生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标准和每个学生具体困难程度以及受资助情况进行审定。
4、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学年一次申请、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5、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经办银行规定,申请贷款的学生须提供十三份申贷材料,以下5份材料必须由学生本人提供,除此材料由学生与所在学院共同提供。
①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等内容的借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③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④借款人家长对借款的意见及有关督促其子女准时还款等承诺的意见书;
⑤学生家庭所在地乡以上民政部门或镇以上民政部门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谁来审查和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7、借款学生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同意后,学校将根据经办银行通知组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贷款到位后,学校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8、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学校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借款学生。
9、谁来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
学校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经办行可向学校了解贷款发放和使用情况。
10、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
一般讲,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11、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现行贷款年利率为:一至三年为5.76%;三至五年为5.85%;五年以上为6.12%。
12、国家财政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补贴?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13、借款学生在毕业时,就国家助学贷款事项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
1.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2. 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14、借款学生在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毕业离校前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15、借款学生可采取何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经办银行原则上规定借款人还款方式实行按合同规定准时按季还本付息的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16、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1.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17、借款学生中途不需要贷款了怎么办?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如因经济状况发生了好转等原因,中途不需要贷款时,学生可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终止贷款发放。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借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18、转学的借款学生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在原经办银行的贷款本息,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19、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❺ 助学贷款毕业大学生就业补助有多少钱
2015届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们,快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啦!近日,记者从市人版社局获悉,省人社权厅、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由原来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扩大至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同时对于符合条件但已毕业离校的2015届高校毕业生予以补发,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1500元。
❻ 财政补贴大学生助学贷款及生活补贴的思考
内容摘要: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而推出的重要政策,目前已初见成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学生“骗贷”和违约不还贷、银行热情不高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社会、银行、学校、学生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使此项“惠民”工程得到良性发展。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信用 民族兴衰,系于教育。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教育必须先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国家对高级人才的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为实现我国现代化事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足够的人才和智力支持,国家于1999年做出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重大决策。由于种种原因,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也相应上升。据初步调查,目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约占20%左右,其中特别困难的达到10%。[1]对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一贯给予高度重视和关心,采取了“奖、助、补、减”等多种政策与措施。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在不断变化的形势面前,单靠这些政策与措施,已无法完全解决这些学生的困难。在这种大背景下,国家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借助金融力量,运用贷款助学的手段,不断扩大对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帮助的覆盖面和力度,使考入公办高等院校的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荒废学业。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 (一)成效与困难同在。 目前,在国家和各相关院校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从1999年初步试点到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国家先后制订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机制和组织机构,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据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统计,截止2002年11月底,全国申请贷款学生人数累计133.1万人,申请贷款学生占全部在校生的13.4%;银行审批贷款人数累计47.6万人,比2002年6月底增加12.5万人,银行批准贷款人数占申请贷款学生人数的35.7%;全国申请贷款金额累计94.8亿元,银行审批贷款合同金额累计41.5亿元,合同金额比2002年6月底增加11.5亿元,银行审批贷款合同金额占申请贷款金额的43.7%[2]。从一系列的数字来看,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取得明显进展,但和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相比,贷款规模仍然偏小,发展不平衡,还有相当多贫困学生不能及时得到贷款,同时在地区、学校类别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如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比欠发达地区的高校学生更易贷到款;综合性大学、重点大学的学生比一般大学的学生容易贷到款。 (二)学生“惧”贷与“俱”贷现象并存。 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学生个人分担部分培养费用,缴费上学是理所当然,这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从总体上看,有相当多的家庭难以完全依靠自身现有的财力支撑子女完成学业。但由于对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理解的不全面和其他方面的客观原因,在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时,笔者曾遇到以下两种现象: 一是学生“惧”贷[3]。由于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自卑心理较重,有一部分同学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希望通过学校的“减补”等资助政策来解决问题,助学贷款毕竟是要还的,因此普遍存在“惧”贷心理,或许他们还认为只有补助才是资助。其实,不但学生存在“惧”贷现象,一些学生家长也存在这种心理,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学生家长的消费观念滞后,仍然恪守“无债一身轻”的传统信条,不希望子女尚未踏入社会就背上还债的包袱,他们首先考虑的不是子女以后是否有能力偿还,而是自己的还债能力。另外,在经济困难学生中,“双困”现象也不容忽视。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习也往往很“困难”,而在取消助学贷款的条款中就有“成绩有一门不及格,不得申请助学贷款”的规定,所以这部分同学就有可能申请不到助学贷款。 二是学生“俱”贷。这里所说的学生“俱”贷并不是说每个学生都要贷款,而是指符合申请条件和部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都想申请。由于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的资格审查难度较大,加之地方一些政府部门或民政部门把关不严,使一些本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拿到了困难证明,这类学生大致有两类:一种是为日后申请出国办理签证获取信用凭证,这类学生一般会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另一种是金融法制意识淡薄,信用观念不强,具有“不贷白不贷”的心理。他们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而将本来家庭提供的费用挪作他用,如购买奢侈消费品等。这势必使经办银行产生惧贷心理,这样的认识偏差及使用动机,严重制约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落实和开展。 (三)银行“惧”贷[4],进而“拒”贷。 从1999年开始试点,到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至今,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经历了从最初的轰轰烈烈到目前的理性、审慎这样一个过程,尤其是在经历了2001年、2002年毕业生的还贷工作出现各种问题之后,各经办银行惧贷心理加重,所以在具体办理过程中,银行对贷款对象的资格审查更加严格,宁肯少贷,不愿多贷。同时,国家助学贷款单笔金额小,成本高,手续无法简化,涉及相关人员多,工作效率低。另外,银行对大学生的信用程度期望值过低,尤其是对其毕业后四年内的还贷能力期望值更低,许多学生的贷款申请遭拒就不难理解了。 二、造成国家助学贷款现状的成因 ⒈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性与商业性并存[5]。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以信用贷款的方式提供的个人消费信贷,其目的在于帮助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一方面,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务院批准实行,以帮助高等院校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其贷款的部分利息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补贴,因而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性明显;另一方面,贷款是由各商业银行提供,贷款资金由银行自筹,还贷风险由商业银行自己承担,所以其本质仍然是一种商业贷款,具有商业性。由于助学贷款的这种政策性与商业性的双重特性,就决定了承办银行要承担很大的金融风险:其一,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属于信用贷款,无须担保和抵押,全靠贷款人的个人信誉、观念,故银行尚不能通过信用手段来制约借款人;其二,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属于个人消费贷款,是一种新兴的贷款品种,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操作手段还不严密和完善,客观上给具体实施带来了麻烦;其三,国家助学贷款的笔数多,单笔额度小,牵涉人员多,在实施过程中,对单笔贷款的审核、调查、催收等各项手续一道都不能少。因而成本较高,具有管理风险;其四,助学贷款针对的是在校大学生,他们的信用程度不得而知,尤其是毕业以后的流动性较大,跳槽频繁,不利于银行及时掌握具体情况,及时与贷款本人联系,及时在贷款管理上做出反映。正是由于以上风险的存在,各经办银行都对国家助学贷款采取更加理性和审慎的态度。
❼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
不知道我的回答对你是否有所帮助!衷心祝愿你成功!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生源地助专学贷属款20日起开始受理http://www3.xinhuanet.com/chinanews/2008-10/19/content_14676521.htm
我省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审批合同金额列全国第4位
http://www.ah.gov.cn/departmentnews/showdscontent.asp?newsid=1012
❽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每年还的是本金加利息吗
1、在校就读期间,只需要还本金,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二、利率及利率调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一、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当你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你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帮助你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你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变更。
二、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后续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2、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三、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
1、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决定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达到3年(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请您结合自身情况,在毕业当年明确就业意向后及时与所在高校取得联系,按照文件要求向高校提供有关材料,便于获得国家给予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
❾ 在校期间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国家财政补贴多少
助学贷款利率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同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这也是我在一家网络贷款公司数银在线看到相关信息的,它上面有很多产品,就像走进了一个贷超市,同时它们可能为客户直接匹配到最适合的,最优惠的产品的,放款时间只要7个工作日就可以拿现金的,还有你贷款成功之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建议你去咨询下下,可能有你想要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