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业银行负债类金融工具都有哪些自己设计负债类金融工具
负债类金融工具:现金管理账户(CMA)、证券信用交易账户、MID账户业务(类似于一种指数化的股票共同基金)、货币市场存款账户(MMDA)、货币市场互助基金
我自己暂时还不会设计负债类金融工具:
㈡ 银行的金融工具有哪些
金融工具按其流动性来划分,可分为两大类:法定货币符号
这是指现代的信用货币。现代信用货币有两种形式:纸币和银行活期存款,可看做银行的负债,已经在公众之中取得普遍接受的资格,转让是不会发生任何麻烦的。这种完全的流动性可看作金融工具的一个极端。
有价证券
这些金融工具也具备流通、转让、被人接受的特性,但附有一定的条件。包括存款凭证、商业票据、股票、债券等。它们被接受程度取决于这种金融工具的性质。
长期债(一年以上)
⑴证券类(securities)=债券(bonds)
⑵其他现金类=贷款(loans)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类=债券期货(bonds futures)
⑷债券期货选择权(option on bonds futures)
⑸柜台金融衍生品类=Interest rate swap
⑹利率上限和下限 Interest rate cap and floors
⑺利率期权Interest rate option
⑻奇异期权Exotic instrument
短期债(一年以下)
⑴证券类(securities)=钞票(bills,CommercialPaper)
⑵其他现金类=存款, 定存(CD)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类=短期利率期货(short term interest rate Futures)
⑷柜台金融衍生品类=Forward rate agreement
⑸所有权(equity):证券类(securities)=股票(stock)
⑸其他现金类=无
⑹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类=股票选择权(stock option)
⑺期货(equity futures)
⑻柜台金融衍生品类=Stock options/Exotic instruments
外汇交易
⑴证券类(securities)=无
⑵其他现金类=无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类=Spot foreign exchange
⑷外汇期货Currency futures
⑸台金融衍生品类=Foreign exchange options/Outright forward/Foreign exchange swap/Currency swap
对于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或已按成本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不包括套期工具),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应从混合工具分拆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将其从混合工具分拆并单独处理,但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除外。
对于企业发行的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将负债和权益成份分拆,但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除外。
㈢ 请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金融工具的区别与联系是怎样的,它们具体指的都是什么
(1)金融资产泛指如下任何一类资产:①现金;②合约规定的从另一企业收到现金或其版他金融资权产的权利;③合约规定的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另一企业金融工具的权利;④另一个企业的权益工具。 (2)金融负债泛指如下任何一项负债:①合约规定的转移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另一企业的义务;②合约规定的不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企业交换金融工作的义务。 (3)金融工具又称交易工具,它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是货币资金或金融资产借以转让的工具。
㈣ 金融工具有哪些
股票、期货、黄金、外汇、保单等也叫金融产品、金融资产、有价证券。
㈤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
1.发行方的账务处理。
(1)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债务工具并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按债务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
(面值)”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
续债等(利息调整)”科目。
在该工具存续期间,计提利息并对账面的利息调整进行调整等的
会计处理,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有关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
后续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应按实际收到
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其
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下同)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行方
应根据经批准的股利分配方案,按应分配给金融工具持有者的股利金
额,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永续债利息等”科目,
贷记“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永续债利息等”科目。
(3)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应按实际收到
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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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面值)等”科目,
按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与金融工具面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
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
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
股、永续债等”科目。
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
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与多项交易相关的共同
交易费用,应当在合理的基础上,采用与其他类似交易一致的方法,
在各项交易之间进行分摊。
(4)发行的金融工具本身是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或者
内嵌了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中有关衍生工具的规定进行处理。
(5)由于发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或事项随着时
间的推移或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导致原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重分类为金融负债的,应当于重分类日,按该工具的账面价值,
借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按该工具的面值,
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科目,按该工具的
公允价值与面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
续债等(利息调整)”科目,按该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如资本
公积不够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方以重分类
日计算的实际利率作为应付债券后续计量利息调整等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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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或事项随着时间的推
移或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导致原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
重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于重分类日,按金融负债的面值,借记“应
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科目,按利息调整余额,借
记或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科目,按
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
科目。
(6)发行方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所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按赎回价格,借记“库存股——其他权益工
具”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注销
所购回的金融工具,按该工具对应的其他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借记
“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按该工具的赎回价格,贷记“库存股——其
他权益工具”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或股本溢价)”科目,如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
和未分配利润。
发行方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所发行的分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
具,按该工具赎回日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债券”等科目,按赎回
价格,贷记“银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差额,
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7)发行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将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金融工具
转换为普通股的,按该工具对应的金融负债或其他权益工具的账面价
值,借记“应付债券”、“其他权益工具”等科目,按普通股的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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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如转股时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不足
转换为 1 股普通股而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支付的,还需按支付的现
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
㈥ 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债务工具的,应按收到的金额进行什么会计处理
其他权益工具
发行方的账务处理
①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债务工具并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务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科目。在该工具存续期间,计提利息并对账面的利息调整进行调整等,按照有关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②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永续债利息等”科目,贷记“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永续债利息等”科目。
其他权益工具
发行方的账务处理
③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金融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面值)等”科目,按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与金融工具面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④发行的金融工具本身是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或者内嵌了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的,按照有关衍生工具的规定进行处理。
㈦ 如何区分一项工具是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
1.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1)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2)如果企业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不构成金融负债。
2.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1)基于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工具
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是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属于金融负债。
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属于权益工具。
3.以外币计价的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
符合固定换固定,应分类为权益工具,但属于范围很窄的例外情况。
4.或有结算条款
对于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发行方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5.结算选择权
对于存在结算选择权的衍生工具(例如,合同规定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发行方应当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所有可供选择的结算方式均表明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的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企业应考虑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的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以确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是否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或者承担了以其他导致该工具分类为金做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
7.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可回售工具,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
(1)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权利
(2)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该工具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企业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
(3)该类别的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 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
(4)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工具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
(5)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工具存续期内企业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工具的任何影响)。
8.发行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由于发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或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经济环境的改变 而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已发行金融工具(含特殊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9.收益和库存股
利息、股利、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1)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库存股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库存股)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不得确认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