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
为促复进中小企制业发展,中央财政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纲领性文件,针对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中小企业营造公平和宽松的发展环境。在资金政策方面,先后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从不同角度和环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规模实现了逐年增长。
融资难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研究对策,不断完善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采取贷款贴息、担保业务奖励、创业投资引导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及创业投资机构围绕中小企业开展业务。
Ⅱ 如何提升金融扶贫成效,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
金融扶贫的性质,其实是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面对广大贫困百姓专,提供合理有效低廉的资金属支持是国家金融扶贫计划的根本,在提升上应该做好几点,农村普惠金融平台的广泛建立,引导贫困百姓对金融平台的认识,同时,也要严格控制风险,要保证用款人,能够利用借款实现扶贫计划。万易金融崔来
Ⅲ 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的特性是什么
农业产业化发展离不开金融部门的资金支持,当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方面还存在农业的历代特性,影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企业自身存在不足,影响到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功能不健全,营养的金融支持。
农业产业化等难题可以通过创新金融部门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农业产业化企业获取。手机上支持的类生命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等措施予以解决。
(3)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扩展阅读:
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1)银行的支持作用。各商业银行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出发点应是:以效益为中心,加大信贷投入,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支持科技进步的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改变传统信用抵押担保模式,重视人才资本、知识资本在高科技企业中占有较大份额的客观实际,创新形式多样的贷款担保方式,满足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如一些高科技上市公司中,科技人员的个人股份的市值数额较大。
所以科技上市公司股权抵押应是一种值得商业银行考虑的科技企业融资的新渠道。要发挥银行的网点优势,可以尝试高新技术企业债券,开辟民间投资资金进入高新技术产业的渠道。
(2)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建立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体系,培育和发展促进资本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一套新的金融机制和模式,不仅对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长远战略目标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也是调整全社会的融资、投资布局,改善金融结构、机制的重要举措。
Ⅳ 什么是金融扶贫,金融扶贫的定义是什么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国家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1994〕3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第三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第五条 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
Ⅳ 达州银行在金融助力精准扶贫方面有哪些作为
主要就是体现在银行的贷款业务上面,为一些急需用钱中小型企业,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别的也没什么了。
Ⅵ 如何实施精准扶贫
“十三五”时期,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完成。
一、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我国区域发展很不平衡,贫困人口分布在20多个省(区、市),扶贫脱贫必须因人因地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施扶贫搬迁,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提高扶贫实效。
1、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支持贫困地区科学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业,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合理有序开发优势能源矿产资源。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实行中央、省、市财政全额返还县级财政的政策;对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中央财政全额返还县级财政的政策。
2、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建立和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引导农村贫困人口进入家政、物流、养老等领域就业。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政策支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有序实现市民化。
3、实施易地搬迁扶贫。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实行搬迁安置。初步统计,“十三五”时期需异地搬迁的贫困人口约1000万人。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渠道筹集6000亿元资金,促进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4、实行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把新农合大病保险支付、医疗救助等结合起来,使患大病者得到兜底保障。加大贫困残疾人健康服务力度。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二、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
我国贫困地区多处于中西部、山区和边陲地带,自然条件复杂,基础设施薄弱,必须进一步加强建设,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
1、加快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和互联网建设。对连接贫困地区的国家铁路网、国家高速公路网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要加快推动。对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和中小水利项目要强化建设。对贫困地区水电开发、农田改造升级、光伏发电工程要大力推进。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加快实现贫困村宽带网全覆盖,实施电商扶贫工程,促进贫困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国家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等重大生态工程,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力度。推进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农户改厕、村庄绿化,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山、水、田、林、路建设及小流域综合治理。
3、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对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一些项目形成的资产,考虑折股量化给贫困户。
三、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贫困地区与较发达地区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上,必须着力缩小。
1、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扶贫需扶智”。要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国家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向基础教育倾斜,“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贫困地区率先实行普通高中免学费,建立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以及残疾人关爱体系。对农村“三留守”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加快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3、丰富贫困群众文化生活。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重点是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等。支持贫困地区挖掘保护、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和资源。文化事业经费向贫困地区倾斜。
四、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
贯彻扶贫开发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在落实责任。
1、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贫困人口规模500万人以上或贫困发生率15%以上的9个省区,真正把扶贫开发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实行扶贫工作“一票否决”。同时,强化督察和问责,完不成年度扶贫任务的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
2、强化扶贫开发投入保障。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每年保持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涉及民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以及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发挥互补作用。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并给予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程。保障扶贫开发用地。加大科技扶贫力度。贫困地区创业创新和服务的人员,在薪酬待遇、公务员录用、职级调整、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
3、健全东西部协作和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东部地区增加对口帮扶财政投入,启动实施东部强县与贫困县“携手奔小康”行动。加强并改进党政军群部门和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落实企业和个人扶贫捐赠税前抵扣政策。扩大扶贫国际合作。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
Ⅶ 2020年税收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将优化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等政策,将助力贫困地区增强“造血”功能。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限额内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国家不断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支持力度,扩大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范围,加强对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或特殊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有力增强了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7)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扩展阅读:
税收政策通过免税、减计收入、准备金税前扣除、简易计税等多种方式,以农户和小微企业为重点对象,鼓励金融机构和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如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
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
Ⅷ 提供如何进一步落实扶贫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困难地区力度的建议
1、摸清贫困底数。全面开展贫困现状调查,进一步摸清贫困底数。贫困户的认定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组织群众参与,以村为单位每年将贫困户张榜公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
2、政策资金帮扶。切实解决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问题,全面落实农村低保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开发式扶贫的方式解决低收入人口的脱贫致富问题;充分发挥扶贫到户贷款作用,帮助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缺乏资金的问题。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
3、智力技能帮扶。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贫困户子女入学实行“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切实做好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政府建立贫困户子女就读大学救助基金,对考入大学无钱就读的贫困户子女给予救助;对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实行免费短期技能培训;组织贫困户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中高级技能、学历培训;有计划地安排贫困户劳力参加农函大学习。
4、医疗帮扶。更加重视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重点解决贫困人口就医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病致贫返贫人数。
5、分类帮扶。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分类实施扶贫。对贫困村通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群众摆脱贫困;对生存环境恶劣的地区,通过移民搬迁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环境;对住危房或居住条件十分落后的贫困户,各级政府要以积极的态度,采取过硬的措施,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扶持贫困户实施住房改造;因户因人制宜,一户一策,实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切实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Ⅸ 如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的力度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央财政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纲领性文件,针对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中小企业营造公平和宽松的发展环境。在资金政策方面,先后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从不同角度和环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规模实现了逐年增长。
融资难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研究对策,不断完善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采取贷款贴息、担保业务奖励、创业投资引导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及创业投资机构围绕中小企业开展业务。
——在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方面。为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支出,对信用担保机构围绕中小企业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和降低收费标准进行补助和奖励,即按已实际发生的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2008年下半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冲击,中央财政在已安排2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追加安排10亿元资金,对管理规范、资本实力较强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给予资助,以进一步发挥其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上的积极作用。获得中央财政资助的330家担保机构,共为4.1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1148亿元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担保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同时,中央财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明确用于弥补担保机构代偿损失,有效提升了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据有关统计,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通过不断探索与规范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4247家,当年担保额达到7000多亿元,担保企业户数达到23万户,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主体的担保业已初步形成。
2009年上半年,财政部与工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继续列为支持重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担保机构更好的提升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在金融政策方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增强金融机构化解中小企业不良资产的能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我部已经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处置办法。2009年3月,我部先后决定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奖励试点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两项政策措施以涉农贷款业务和涉农金融机构为支持对象,探索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包括农村中小企业在内的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实现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的目标。以上政策措施的出台,将有利于缓解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促进其平稳、健康发展。
当前,有关部门正着力改善小企业贷款的政策与监管环境,引导和督促银行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改革力度,开发和丰富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正在推进。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相继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加大了对中小企业信贷比重。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致力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建设,推出了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这将推进全国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的大幅度增加。
现阶段,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是落实好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同时构建长效机制。为此,中央财政将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相关措施,积极改进支持方式,切实提高政策实施成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