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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产业企业金融服务需求

发布时间:2021-06-12 09:53:36

『壹』 养老行业逐渐显现“金融化”苗头,如何保证老人不上当受骗

养老行业越来越金融化,为避免老人不上当受骗,需要老人们加强相关法律意识,更需要相关部门对于过度金融化的养老行业予以制止。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特别是退休后的养老生活,这也就促成了很多养老行业的诞生,但是让大家比较担忧的是养老行业逐渐体现“金融化”的苗头,不得不说商业化操控的市场经济下,这种苗头是在所难免的,这时候就需要我们提高警惕性,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自己不受骗,保证老人不受骗。

“养老”这两个字,不知道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兴起的,从本质上讲,人们开始关注养老,确实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体现之一,但是养老行业过度金融化却是我们并不想看到的。希望不管是现在的老人们,还是将来的我们,都能看到养老行业发展的优势和弊端,并合理的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养老服务。

『贰』 养老行业开始出现“金融化”的苗头,如何面对养老骗局

我觉得要面对这种现象首先要从根源上找问题,那些老人为什么受骗?受骗的流程是怎样的,弄清楚这两个问题后我们才能有解决方案。

老人受骗原因:

1、具备受骗老人调查,部分老人知道自己是被骗的,并且只有骗子才愿意听自己说话。儿女们工作都非常忙,和骗子聊天已经成了他们唯一的情感寄托。

2、文化教育相对不高,又赶不上时代步伐,骗子只要稍稍弄点有技术含量科技产品,他们便信以为真。

3、大多数骗老人的骗子觉得老人被骗留不下证据,就算发现自己被骗后也只能干着急。

3、遇事多商量、多求教。

相信家人朋友,遇到房产等重大财产处理时,最好别一人做主,俗话说“旁观者清”“兼听则明”。

4、多看法治类节目。

家人要把平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的典型案例告诉老人,经常和老人交流,加强防范。老人平常也可多看看央视《今日说法》等法治类节目,增强法律意识。

『叁』 陈湛匀:成熟型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是怎样的

中国金融服务市场在朝着规律性、合理性和宽松性即开放性方向发展。中国金融市场在2004年启动的金融体制和金融结构的重大改革,就是政策环境变化的强烈体现。同时,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也加速并影响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准入和自由化进程。如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外资券商的大量进入和业务范围的扩大等。
陈湛匀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进一步巩固,人们收入的逐渐增加,人们的需求也逐渐丰富,开始有了购买商业保险、股票和债券等投资理财需求,以及出国留学、出国旅游等教育投资型、享受型消费需求,这就类似于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一样。

以下是陈湛匀的部分观点实录:

金融服务与人生的比较:
我们来分享一下金融服务与人生阶段历程的相似之处。
随着经济基础的进一步巩固,人们收入的逐渐增加,人们的需求也逐渐丰富,开始有了购买商业保险、股票和债券等投资理财需求,以及出国留学、出国旅游等教育投资型、享受型消费需求,这就类似于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一样。
随着企业不断地扩张发展,企业越来越深入到国际市场,国际化的方式也从出口走向对外直接投资,因而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从比较简单的结算、储蓄、商业保险等服务转向更高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诸如海外融资需求、海内外资金统一管理需求、风险评估、企业估值等专业金融信息咨询服务需求等。
案例:滴滴出行的线上金融服务
2019年1月2日,滴滴出行的“金融服务”版块对外发布,这是滴滴首次集中呈现其金融服务产品。
滴滴出行其实是一个线上的出行平台,主要业务是网约车。但如今,滴滴越来越像一个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开始推出一系列的金融服务产品。目前滴滴已经取得支付、网络小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保险代理等5块金融牌照,涉及货币基金、保理、保险、汽车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业务。
著名经济学家、全球共德CEO陈湛匀简介:

著名经济学家,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首批统计学博士点专业博士。现任中国上海市投资学会副会长、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国首创拟人化资本运营专家,上海电视台“夜话地产湛匀妙语”栏目主持人,中国第一财经、东方卫视、凤凰卫视等媒体特邀嘉宾,长期应邀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授课,已获近20项国家、省部级优秀科研奖,走访过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聘为国际论坛峰会和国外大学演讲,被誉为具有国际视野、最受欢迎的实战型权威金融专家,成功辅导不少企业上市。

『肆』 中国养老金融有发展前景吗

老龄化已经成为抄我国未袭来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挑战。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对众多金融机构而言,这一挑战也意味着巨大的养老市场潜力。目前,中国养老金融行业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这些数字跟美国、OECD国家相比确实有很大的差距,这种大的差距可以看作是我们存在的问题,但是也是巨大的商机。

参考《中国养老产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显示,我国养老产业金融服务发展目前明显不足,首先我国老龄金融发展上处于起步阶段,养老金融产品单一低效,很多老人是以个人储蓄作为唯一的理财方式;第二个是养老保险方面也存在过于依赖基本养老保险,其他的养老相关保险补充不足的问题;第三是产业发展理念滞后,对于老年用品,老年金融的重视不够,基本上是观望多、行动少;第四是产业有效的需求不足,鼓励老年人消费的政策支持不够,扶持政策基本上处于空白的状态,因此养老市场亟需模式升级以及供给侧的改革,需要用连锁化、标准化来治愈之前散乱差的状况。

『伍』 我国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哪些趋势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作报告时说,我国老年人越来越追求物质生活的好品质、精神生活的高品位、社会生活的深参与,其服务需求从简单生活照料需求向多层次、多样性、个性化需求转变,社会角色从过去被动接受照顾型向主动寻求社会参与型转变。

“老年人更加渴望丰富多彩、富有尊严的晚年生活。”王建军说,这些新变化要求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提质增效,向现代服务型转型提升。王建军表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端良好,但养老服务业发展仍不充分。下一步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多元主体办产业,不断满足老年人对产品和服务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陆』 养老服务行业前景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近年来出台政策推进养老产业的发展,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数量逐年增长。2015年2月,我国发布《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房地产开发商和保险机构纷纷跨界布局养老产业,打造高端养老机构。

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

根据联合国规定,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7%以上或60岁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超过10%的属老年型国家或地区。我国从2000年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我国老龄化进程在不断加快。2019年,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2.6%,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8.1%。

—— 以上数据及分析均来自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养老产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柒』 未来十年健康养老产业前景及趋势分析

未来十年到十五年养老产业步入黄金时代

2015年我国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已经有2.1个亿,按照老龄化办公室的数字,预计到202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可能要达到2.48亿,也就是老龄化的水平会达到7%。对于老龄化直接的后果就是人均医药支出会比较高,现在会达到人均三千元左右。从整个市场养老产业的规模来看,估算在2025年要增加到五万亿规模。在这个市场中,按照金额的大小,主要是分布在三个产业,一个是在护理产业,第二个是在医疗产业,第三个是在养老服务领域。

在整个养老模式的分布上,目前是分了三种。一种就是居家养老,第二种是社区养老,第三种是机构养老。在中国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这三种模式的占比是居家养老占到了96%,社区大概占了1%,机构养老占了3%。在中国可能未来有一段时间从绝对规模上来看,居家养老还是在中国的主要的模式。在居家养老要解决老龄化的一些问题,就必不可少要借助一些智慧的手段。所以也就是智慧养老,借助于互联网和一些科技的服务,再加上社会服务,这三方面结合形成整个家庭的养老体系。

从发展总趋势来说,我国健康养老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并正在成为全球最有希望和前途的朝阳行业。当然,我国的健康养老产业肯定是一种多元化的养老方式,也必然会产生多种多样形式,针对不同的年龄层次、不同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可以有旅游养老、养生养老、居家养老等等形式。

『捌』 养老院产业的相关金融政策

《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6〕号)

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6〕65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文转发)等有关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完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服务。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立足国情,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迫切要求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资本参与,增加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提升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养”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是金融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

在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和多元化趋势下,金融机构传统业务和发展模式面临挑战,金融业进入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满足迅速增长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是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机构拓展新业务的重要机遇,是金融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战略意识,加快养老领域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支持养老服务业和自身转型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金融对养老服务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为方向,统筹各类金融资源,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金融组织、产品、服务和政策体系,切实改善和提升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四)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扶持。以市场化为方向,以政府扶持为引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推动金融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配置和倾斜。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服务。立足区域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需求实际,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不同养老服务形式,积极探索和创新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金融支持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各类规划和政策的衔接,以满足“老有所养”、推进医养结合和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求为重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突破。

(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组织更加多层次,产品更加多元化,服务更加多样化,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和满足居民养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大力完善促进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

(六)创新专业金融组织形式。

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优化整合资源,提高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将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个人养老相关的金融业务和战略转型相结合,探索建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制。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或分支机构组建服务养老的金融发展专业团队、特色分(支)行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

(七)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金融业务。

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要求,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增强养老领域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发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提供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开发各类附带养老保障的信托产品,满足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八)积极培育服务养老的金融中介体系。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模式,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引导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面向养老服务业开展征信、评级服务,鼓励银行与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实施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分类扶持。支持发展与养老领域金融创新相适应的法律、评估、会计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与养老信息和智慧服务平台合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积极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九)完善养老服务业信贷管理机制。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养老服务业发展导向和经营特点,专门制定养老服务业信贷政策,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特色信贷产品,建立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为养老服务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民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合作开展养老信贷专项培训,提升信贷服务专业化水平。

(十)加快创新养老服务业贷款方式。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承贷主体,对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向投资企业或个人作为承贷主体发放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设立小型养老服务机构,或招用员工比例达到政策要求的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积极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予支持。对建设周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灵活采取循环贷款、年审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种还款方式。

(十一)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抵押,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满足养老服务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在风险可控、不改变养老机构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可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其他资产抵押贷款的可行模式。

五、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十二)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养老服务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份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探索建立民政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筛选和储备,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融资。探索利用各类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养老服务企业提供股份转让渠道。

(十三)支持养老服务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支持处于成熟期的优质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鼓励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积极发挥各类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对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可以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探索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募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小微养老服务企业发展。

(十四)鼓励多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支持各地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PPP项目的融资机制,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探索与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基金模式,探索运用股权投资、夹层投资、股东借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者积极投资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养老服务企业。

六、推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优化保险资金使用

(十五)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进一步完善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组成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挥社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大力拓展企业年金、商业团体养老保险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促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一步向中小企业覆盖。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促使商业保险成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十六)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继续推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助推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政府使用医保基金账户结余统一为参保人购买护理保险产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养老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

(十七)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在符合投向要求、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委托市场化机构多种渠道开展投资,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提升服务能力。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七、着力提高居民养老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八)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性。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向养老社区、老年公寓等老年群体较为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支持金融机构对营业网点进行亲老适老化改造,加强助老设备、无障碍设施建设,开辟老年客户服务专区,提供敬老服务专窗、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为老年客户营造便捷、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老年客户电话银行服务流程。

(十九)积极发展服务居民养老的专业化金融产品。

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养老型基金产品,鼓励个人通过各类专业化金融产品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自我养老保障能力。加快老年医疗、健身、娱乐、旅游等领域消费信贷、信托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代际养老、预防式养老、第三方付费养老等养老模式和产品,提高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

(二十)不断扩展金融服务内容。

金融机构要积极介入社会保障、企业年金、养老保障与福利计划等业务,做好支付结算、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等基础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为老年群体提供特定服务的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适当减免开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探索提供商户优惠、医疗健康、休闲娱乐、教育咨询、法律援助等配套增值服务。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加大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业务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拓展老年人金融知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老年人办理大额转账等业务应及时提醒查阅,在面向老年人销售保险、理财产品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

八、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

(二十一)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

建立人民银行、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合力。制定并定期完善养老服务业指导目录,发布更新养老服务机构与企业信息,建立健全项目数据库和推荐机制。对纳入数据库并获得民政部门推荐的优质养老服务项目,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给予积极支持。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养老机构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承贷能力和偿付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运用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政策工具,加大对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激励和扶持。

(二十二)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

加强信贷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和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政策,加强对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养老领域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监管,以利于金融创新稳妥有序开展。

(二十三)加强政策落实与效果监测。

各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养老领域金融业务发展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会同民政、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等,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内容来源于养老信息网:《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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