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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1-06-26 14:55:28

㈠ 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金融产业的地位与作用会更加突出,中国的金融业面临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改革和开放的使命促使金融业必须进行自身革命。在这场金融革命中,大力发展非

㈡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的文件内容

一、发展原则和目标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市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是抢占经济科技发展制高点、掌握发展主动权的迫切需要,是提速落实“314”总体部署的根本要求。近年来,我市顺应全球产业和科技革命的历史潮流,深度参与国际大分工,大力引进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跨国龙头企业齐聚重庆,新一代信息产业异军突起,老工业基地焕发出勃勃生机。保持当前良好的发展势头,抓住当前的大好机遇,发挥老工业基地产业基础雄厚的优势、综合创新能力领先西部的优势、新兴产业开放发展先行一步的优势,重庆完全可以在全球新兴产业大调整、大重组、大转移的战略格局中乘势而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十二五”期间,我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总的原则是:“放眼全球、科学规划,发挥优势、重点突破,开放引进、无中生有,创新模式、跨越提升,龙头带动、集群发展”,打造新一代信息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三大优势产业,培育新材料、生物、新能源三大先导产业,实施“2+10”产业链集群建设方案,建设笔记本电脑和离岸数据开发处理“2”个全球重要基地,培育通信设备、集成电路、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环保装备、风电装备、光源设备、新材料、仪器仪表、生物医药“10”个“千百亿级”产业集群。
到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超过400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25%。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超过130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左右,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20%以上,成为我市工业的主体和国民经济的支柱。建成亚洲最大的笔记本电脑基地和国内最大的离岸数据开发处理中心,通信设备、集成电路、轨道交通装备等10个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建成国家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二、加快建设两大全球性产业基地
深度参与全球大分工,集中资源引进跨国龙头企业,引导集聚相关配套产业,垂直整合产业体系。重点发展笔记本电脑及配套产业、离岸数据开发和处理,打造亚洲最大笔记本电脑研发生产基地和国内最大离岸数据开发处理中心。
(一)亚洲最大笔记本电脑基地。
按照整机带动配套、引进带动开发、研发总部和结算中心并举的思路,建设“两区十园七基地”,建成亚洲最大的笔记本电脑研发生产基地,力争2015年产值超过10000亿元。
支持惠普、宏碁、华硕等跨国公司建设整机项目,在西永综保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功能区加快形成1亿台规模。支持10个重点园区引进知名配套企业,发展外围设备、显示器、打印机、平板电视、电子部件、精密模具等计算机配套及相关产业,加快建设镁材、化学材料等七大原材料生产供应基地,实现70%―80%的零部件、材料配套。建设计算机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研发总部功能区,支持相关企业在渝设立全球研发及测试总部,促进企业与本地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建好惠普亚太结算中心,积极推动宏碁等跨国公司在渝设立金融结算中心。
(二)国内最大离岸数据开发处理中心。
建设面向全球服务的云计算产业园,建成国内最大离岸数据外包处理中心,力争2015年产值超过500亿元。
建设“中国(重庆)国际离岸云计算特别管理区”,引导全球跨国公司、金融巨头、证券服务商等大综数据处理需求单位入驻,完善高标准厂房、高速大容量通信网络及水、电、安保等配套体系,引进形成100万台服务器数据处理能力。发展以应用软件为主的软件产业集群,积极开拓软件服务外包业务,建成国内重要的软件产业基地。大力开展行业数据内容及处理服务。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资源共享。大力发展云计算,积极探索新的服务、运营模式。加快培育云安全系统等高性能信息安全产品,构建数据恢复、容灾备份、托管服务等信息安全服务体系。
三、做大做强10个重大产业集群
根据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律特点,大力推行产业链垂直整合模式,突出重点,分类推动,抢占先机,在10个产业集群分别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产业大集群。
(一)通信设备产业集群。
把握信息化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机遇,坚持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相结合,引进知名跨国集团,搭建新的产业平台,完善研发及制造体系,率先确立竞争优势,建设国内重要的通信设备产业基地,力争2015年产值超过500亿元。
重点发展互联网设备、无线通信设备、通信终端及周边设备、智能处理设备及配套产业链,建设核心研发和检测平台。推动思科、广达、英业达、中电科等企业,建设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监视器等互联网设备生产基地。加快TD基带芯片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步伐,推动建设基站、中继设备、传输设备、接收设备等研发生产基地。加快发展智能手机、MID、上网卡、一体机、机顶盒、扫描仪、传真机等新型通信终端及周边产品。突破物联网核心技术,大力发展高频RFID、感知聚合处理芯片、智能处理设备等物联网专用设备。加强电子器件、电子元件、电子材料等专业化配套产业基地建设。依托工信部电信研究院西部分院,建设国家级通信产品认证检测平台,完善产品测试和国际国内认证服务体系。
(二)集成电路产业集群。
加强开放合作,大力引进制造和封测企业,积极培育设计企业,完善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产业链,推动建成国内重要的集成电路设计和制造基地,力争2015年产值超过300亿元。
千方百计引进全球大集团建设12英寸先进制程芯片生产线,促进8英寸生产线尽快达到预计产能,加速6英寸模拟生产线量产步伐,实现部分关键专用材料的本地化配套。积极引进知名设计企业,积极促进本地芯片设计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作,建立高端集成电路设计平台,突破并掌握纳米工艺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提升芯片的自主设计和开发能力。积极引进知名封测企业,力争形成20亿片以上封测能力,突破SOC、SIP级集成电路封测关键技术,基本实现封装测试能力与设计制造能力相匹配。办好重庆国际半导体学院和重庆大学集成电路设计学院,大力培育集成电路人才。
(三)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发挥长安集团等的整车及集成技术优势,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以混合动力汽车为转型过渡期的重点,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配套体系,扩大试点示范,建成国内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主要的研发生产基地,力争2015年产值超过300亿元。
大力推进微型增程式电动汽车、纯电动微型轿车、公交客车及专用车的开发及产业化,力争率先突破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积极发展中度、重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型轿车,推进柴电、气电混合动力客车产业化,争取具有自动起停功能的微混系统成为乘用车标准配置。跟踪、培育燃料电池汽车、氢动力电池汽车和太阳能电动汽车。立足整车需求,突破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技术,本地化生产动力电池组,建成国内主要的驱动电机生产基地和电控专用部件生产基地。加强长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混合动力乘用车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发挥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辆检测研究院等科技支撑作用,完善新能源汽车研发设计、中试及检测平台。
(四)环保装备产业集群。
大力培育环保工程总承包及设备成套能力,建设国内重要的环保产业基地,力争2015年产值超过300亿元。
重点发展水污染防治、空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做大垃圾焚烧发电、烟气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等成套装备,加快开发CO2回收及利用、污泥处理、工业废水处理、湖泊清淤等大型成套装备。支持在垃圾焚烧发电、烟气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电子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构建总承包企业牵引、设计服务及装备制造企业参与,集工程承包、技术及设备集成、专用及通用设备制造、环保服务为一体的产业联盟。在现有市级“排污权交易市场”基础上,争取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排污权交易市场”。争取国家布局碳排放交易市场。
(五)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
抓住全国轨道交通建设巨大的市场机遇,构建整车和关键零部件垂直整合体系,提高系统集成能力,打造全国重要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基地,力争2015年产值超过200亿元。
加强与中国北车集团的深入合作,重点发展轻轨、地铁、城际列车、高速列车以及转向架、电力牵引、制动等关键零部件制造。发挥机电控股、重钢、四联等本地企业优势,大力发展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通讯与信号、轨道梁、道岔、安全门与屏蔽门、站场、供配电、暖通与给排水、轨道施工工程装备等系统配套装备产业集群。建设国家级单轨交通车辆工程实验室和单轨交通工程研究中心,积极开发转向架、电力牵引、制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以及运营保障装备等关键技术。建立基于重庆的供应链体系,培育工程总承包能力。
(六)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充分激发科研院校和企业的创新活力,完善产业技术支撑体系,突出生物医学工程、创新药物两大重点,加快建设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力争2015年产值超过300亿元。
大力发展超声医疗、数字医用设备、生物医用材料与人工组织器官等核心技术和系列产品,其中超声医疗重点发展多品种超声治疗和诊断设备及远程医疗系统;数字医用设备重点发展胶囊内窥镜、X射线机、手术动力装置、血液透析滤过机等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领域重点发展生物芯片、胶体金试纸、组织工程材料、干细胞产品、人造皮肤、人造血液、人工血管及支架、药物缓释系统等。加快创新药物开发,引导GMP、cGMP标准生产线建设,推动化学药大品种高难度药物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规模化仿制;推进中药现代化,完善特色中药产业链,推广道地中药材GAP种植,做大中药单品种规模,开发一批疗效确切的中药新产品;支持胃病疫苗、乙肝疫苗、抗艾多肽等创新药物研发产业化,积极引进著名生物制药企业,形成以疫苗和多肽药物为特色的生物制药产业集群。
(七)新材料产业集群。
着眼轻量化、高强韧、结构功能一体化和智能化、模块化、材料元器件一体化两大发展趋势,加快培育新材料产业集群,力争2015年产值超过500亿元。
重点发展高性能轻合金材料、化工新材料、玻纤材料、特种功能材料等优势领域。大力发展铝、镁合金材料及制品,发挥西南铝业集团等企业带动作用,推动高性能轻合金材料在汽摩、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包装印刷等领域的大规模应用。积极发展天然气化工材料,突破天然气催化部分氧化制合成气关键技术,通过引进和消化创新,形成MDI延伸产品聚氨酯、聚氨酯组合材料、聚甲醛以及聚碳酸酯等产业链,加快培育丙烯腈丁苯树脂合金、高吸水性树脂、特种环氧树脂等新增长点。大力发展饲料级蛋氨酸、医药食品级甘氨酸、电子化学品等高分子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延伸玻纤材料产业链。培育高环境适应性特种合金、传感器敏感材料、金属复合电子功能材料、微电子材料、超导材料等。
(八)风电装备产业集群。
增强龙头企业带动整合能力,强化关键技术及产品领先优势,建设我国重要的风电装备产业基地,力争2015年产值超过200亿元。
支持海装风电装备积极抢占风电市场,加快形成3MW―5MW海洋型风电装备和500万KW整机制造能力。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企业来渝建设整机制造基地,力争形成数百万KW整机能力。强化重齿、通用等企业配套能力,加快齿轮箱、轴承、电机、叶片、变速箱、电机和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生产,力争风电增速齿轮箱产能超过7000台,风电轴承产能超过3万台套。依托海装整机研发平台、望江柔性传动设计验算平台、重庆大学等科研力量,发挥骨干企业科研资源优势,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企业建设研发中心,争取建设国家级风电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
(九)光源设备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光伏和LED两大具有潜在优势的领域,力争2015年产值超过300亿元。
构建硅材料、硅锭和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系统产业链,建成我国重要的光伏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强化硅产业在国内的领军地位,提升发展太阳能级硅、太阳能电池片,形成万吨太阳能电池硅片产能。积极引进国内外优势企业,大力发展超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铜镓硒太阳能薄膜电池、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发电机组等,力争形成300万KW太阳能电池和100万KW太阳能发电机组产能。加快聚光光伏(CPV)发电技术产业化。
发挥“十城万盏”示范工程和亿台笔记本电脑本地化需求的牵引作用,完善LED绿色光源产业链,建设我国重要的LED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全球最大蓝宝石衬底基地,突破LED外延及芯片制造、测试封装瓶颈,加快发展大功率氮化镓基蓝、绿光外延片及芯片和铟镓铝磷红、黄光外延片及芯片。做大LED背光源、LED显示屏、大功率高亮度LED光源、汽车摩托车LED灯具等规模。
(十)仪器仪表产业集群。
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建设国内规模最大、产品门类齐全、系统成套能力最强的综合性智能仪器仪表研发生产基地,力争2015年产值超过100亿元。
依托四联等企业,大力发展工业自动化仪表及系统、科学仪器、各类测量仪表以及相关传感器、元器件和材料,壮大网络化高智能变送器、船用仪表、分析仪器、物位计、气动/电动执行器、新型流量仪表和网络化智能热力表、电表、水表等产品规模。着力开发DCS集散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基于混杂和非线性技术的新型控制系统等,提升智能仪器仪表集成应用及成套生产能力。积极建设国家仪表功能材料工程中心,创建国家智能仪表工程中心,创立国家智能仪表产学研战略联盟,突破新型传感、新型人机界面、高可靠性、集成控制等关键技术。
四、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遵循“集群发展、垂直整合”的思路,优先引导布局“1+2+4+41”开发区,将两江新区、西永微电园打造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集聚区,沿主城外环布局产业环形发展带,在有条件和优势的区域性中心和工业强区促进产业点状发展,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双核带动、一环多点”的空间布局。
“双核”:两江新区、西永微电园,力争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占全市比重达到75%以上。其中,两江新区重点发展笔记本电脑、离岸数据开发处理、轨道装备、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环保装备、仪器仪表、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业,建设成为国家信息产业基地重要集聚区、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和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以及创新研发总部;西永微电园区重点发展笔记本电脑及核心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通信设备、高端集成电路、软件及服务外包等国家级产业基地。
“一环”:依托九龙坡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岸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彭、江津、建桥、璧山、花溪、同兴等特色工业园区,引导发展笔记本电脑零部件及关键材料、通信设备及部件、整车及汽车电子、高性能合金材料、轨道交通零部件、船舶及配套、数控机床、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环保装备、风电装备及配套、LED等。
“多点”:以“专、精、特”为方向,依托万州、涪陵、长寿、合川、永川、荣昌、万盛、大足、綦江等特色工业园区,引导发展化工新材料、电脑材料、光源设备、通讯设备、特种船舶、生物制品、现代中药、中兽药、化学药和节能环保装备等。
五、实施重大工程推动产业发展
发挥重大工程推动作用,在科技创新、产业示范、龙头带动、招商合作等方面取得突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动力。
(一)产业示范工程。
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瞄准重点产业链集群的战略发展方向,“十二五”期间滚动实施100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产业聚集,培育新兴产业群,优化提升产业结构。
(二)创新基础工程。
围绕“2+10”产业链集群,建设一批自主创新基础平台,完善以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创新服务设施为支撑的创新链,形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开放高效”的自主创新物质支撑体系。
(三)科技专项工程。
滚动实施12个重大科技开发专项,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原始创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掌握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利成果,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30%以上,为产业培育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
(四)龙头企业工程。
集中政策资源,实施“5213”行动计划,即培育5个1000亿级、2个500亿级、10个100亿级、30个50亿级龙头企业,“2+10”产业集群均有1―2个以上行业龙头企业。
(五)500强企业引进工程。
启动“2+10产业集群招商引业计划”,大力引进世界及国内500强企业,力争每个重点产业集群有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和项目布局。
六、保障措施
(一)实施“2+10”产业集群建设方案。
制订落实“2+10”共12个产业集群建设方案,深化具体思路,明确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市场拓展、重大招商、人才培养等战略任务,细化保障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全力推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筹措产业发展资金
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增长机制,筹措1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采取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府性融资等多种方式,支持重大招商、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产业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投融资体系建设和人才培育引进等。结合实施平安重庆、健康重庆、畅通重庆等重大政府投资工程,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采购力度。
(三)落实扶持政策。
集成国家和我市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所得税减免、税前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房产税减免、用地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等优惠政策,发布实施“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动形成发展政策洼地。
(四)强化金融大支撑。
发挥科技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形成超100亿元的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壮大私募股权基金规模,力争投资能力超过500亿元。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利用中小板、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到国内主板和海外上市。积极谋划建立区域场外证券交易市场。创造条件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租赁融资、产业链融资等新型融资模式。
(五)加强体制创新与开放合作。
强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加强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调度和推进工作,形成上下对口、部门协作、市区联动的良性工作机制。对接国家部门,积极争取支持,推进“三网融合”、电力、可再生能源配额、合同能源管理、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生产者责任延伸、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军民结合等领域的配套改革。积极拓展产业链垂直整合、“多头内一头外”加工贸易等新模式,更高层次利用全球创新及产业资源。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开展联合研发、注册商标、培育国际品牌、制定国际标准、申请国际专利。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㈢ 为什么佛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作为资源型地区,山西经济发展体现出较强的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的特点。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阶段性转变的要求,大幅提升经济发展后劲,必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依靠创新驱动转变。

1.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山西经济发展阶段性转变的内在要求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认为经济发展有四个阶段,即生产要素驱动发展阶段、投资驱动发展阶段、创新驱动发展阶段、财富驱动发展阶段。当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进入到工业化中后期和中高收入水平阶段时,随着发展基础和约束条件的变化,必然适时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否则就会导致发展停滞、中断甚至倒退。2013年山西生产总值12602.2亿元,第一、二、三产业比例为5.9∶53.3∶40.9,经济发展整体上来说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但仍处于生产要素驱动与投资驱动并重的发展阶段。新的发展阶段要求山西在经济发展中体现出更多创新元素,以高技术和高端产业的发展来实现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因此,创新驱动势在必行。

2.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山西转变发展方式的现实需要

当前,山西经济已经进入重大转型期,传统的依靠投资驱动、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支撑经济发展的要素条件正在发生变化,旧有的发展模式空间越来越小。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是现代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它不仅可以通过提高单一或者综合要素的生产率,来打破要素报酬递减的趋势,而且还可以通过生产要素的新组合来突破经济发展中由要素或资源短缺所造成的瓶颈。因此,推动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转变,是加快山西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

3.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是山西经济结构调整的紧迫要求

受自身资源状况、国家投资重点和经济基础的影响,山西逐渐形成了以能源原材料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高度依赖煤炭资源,产业结构重型化和产品初级化特征明显,科技含量低,经济效益不高,抗风险能力较弱。近年来,我省经济增长速度逐渐趋缓,2011~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13%、10.1% 和8.9% ,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增大。随着经济增速的大幅回落,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和潜在风险增加,全省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越是在经济复杂困难的条件下,越应重视科技在稳增长、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越应注意加快科技改革发展步伐,依靠科技培育新产业、创新新需求、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山西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主要瓶颈

创新发展的关键在于科技创新。近年来,山西科技创新的步伐不断加快,但在资源驱动的巨大惯性下,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并不平坦。主要体现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和载体缺乏,研发投入强度偏低,高端创新人才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率低等几个方面。

1.企业创新能力普遍偏弱。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最根本的是要依靠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企业是创新链的核心环节,是同时具有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活性主体。从我省情况看,不仅创新型企业的数量少,而且创新基础差、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匮乏。特别是大量的中小微企业创新意识尚不明显,创新能力低下。在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中,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亟待确立。

2.高水平创新平台和载体缺乏。创新平台和载体是聚集创新资源、开展创新活动的重要支撑。目前,我省高水平的创新平台载体相对匮乏,数据显示,中科院系统直属112个研究院所中,山西只有1家;在国家已认定的397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中,山西只占 3席;全国96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山西仅有1个;全国现有33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西仍未实现零的突破;山西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6家,仅占全国887家的2.93%。总体来看,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比例偏低,具有产业特色的高水平研发机构数量偏少。

3.研发投入强度偏低。研发投入强度是国际上通用的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投入水平的核心指标。2013年,我省投入R&D经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15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23%。虽然投入强度创历史新高,但与全国2.08%的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从中部六省的情况来看,湖北、河南、安徽、湖南、江西R&D经费分别是446.3亿元、355.3亿元、352.1亿元、327.0亿元和135.5亿元,经费投入强度分别为1.81%、1.11%、1.85%、1.33%和0.94%,山西R&D经费投入排在中部第5位,投入强度排第4位,整体而言还处于较低水平。

4.高层次领军人才匮乏。近几年,山西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百人计划”、“三晋学者支持计划”以及“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等,均为我省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助力不少。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现有研究开发领军人才、技术骨干及复合型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创新人才仍然匮乏。目前全国共有院士近1500人,而山西只有5人,人均比全国平均水平少10倍;在全国2455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山西只有12人;全国每100名企业科技人员中从事研发的平均为37人,山西约为32人;全国研发人才中科学家和工程师所占比例平均为78%,山西仅为58%。在我省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首席专家本土人才比例偏低,企业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和自主品牌开发更是依赖引进人才。

5.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缓慢。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是山西实现创新驱动的又一瓶颈。目前来看,山西科技活动产出位列全国下游。2013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位居全国第28位,居中部最后1位。大批专利问世后被束之高阁,难以完成产业化对接。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对策建议

当前,我省必须以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根本,以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为支撑,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为保障,以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为基石,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科技与经济发展结合,开启由资源型经济向创新型经济转型的新征程。

1.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企业是新技术的主要投资者、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孕育者和推动者,在创新关键问题上,企业拥有较多的推动创新的资本,拥有较强的将“新获得的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和条件,有通过创新活动获得更多财富的内生性要求,因此理应成为创新驱动的主体。山西要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步伐,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力量。积极引导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设立创新计划,建立创新平台,组建攻关团队,加大研发投入。重视对中小微科技企业的支持,加快建立—批开放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的研发、设计和试验等提供服务,营造出良好的创新环境。

2.以科技创新城为抓手,强化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

要大力加强研发平台载体建设,围绕山西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建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研发中心,推动现有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提升创新能力。创新“多校一园、一园多区”发展模式,提升大学科技园承载力。要加快推进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整合省内科技资源,搭建集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标准信息、技术交易、专业咨询等于—体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吸引国内外高端研发机构,布局一流科技项目,培育一流科技企业,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使科技创新城尽快成为山西科技创新高地和引领发展高地。

3.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 高水平的创新投入强度是提高地区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山西要不断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全社会投入为支撑的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一是要稳定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将科技投入作为各级财政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较大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二是搭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鼓励创办专业的科技金融机构,支持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创新金融产品,探索企业动产、股权、知识产权、订单等抵、质押贷款方式。三是加快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和创投引导资金,发挥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政府公信力和吸引力,逐步在全省合作建立区域子基金和专业子基金,为从初创期到成熟期的中小微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的资金服务。四是引导支持科技型企业优先进入证券市场融资,设立省级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专项基金,通过专业化辅导和资金支持,加快科技型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4.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从本质上来看,人力资本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差异正是资源驱动与创新驱动之间的根本区别。要实现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山西必须加快集贤聚智步伐,为全省创新型人才队伍提供中坚力量。根据现实需求,应以项目为载体,实施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程,聚集起一批覆盖全省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在科技创新城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对高端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围绕重大科学前沿热点问题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重点、难点问题,在山西重点学科、优先发展的领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遴选科技创新团队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

5.完善成果转化运行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联动、示范、激励和评价机制,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产学研的联合协作,通过成果转让、技术扶持、联合开发等形式,发挥好企业的经营优势,提高成果转化的效率。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行动,重点抓好国内外领先的高端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在产权确定、价值评估、作价入股以及人员激励等方面,形成明确、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推动科研人员全程深度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个人)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活动等。完善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对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考核评价。

㈣ 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着力做大做强科技服务业

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和公共科技服务需求,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科技金融和科技咨询等服务,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服务产业化,做大做强科技服务业。
(一)发展研发设计服务业,提高创新设计能力
引导科技资源密集区域,将研发设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积极鼓励研发服务外包、合同研发组织等研发服务新业态的发展,培育集聚一批社会化投资、专业化服务的第三方研发机构,形成研发服务集群。面向区域特色产业集群需求,整合建设一批专业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仪器、数据、文献共享和专业技术服务。鼓励成立研发服务联盟,开展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制订行业技术标准。积极培育第三方工业设计机构,将工业设计服务支撑范围扩展到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建立重点行业产品设计通用数据库、试验平台及设计服务平台,促进设计资源的共享利用。建立专业化设计服务标准和管理体系,促进各类专业性设计机构的集聚发展。推进检测服务市场化进程,积极支持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综合性检测服务机构。规范检测服务,研究制定技术检测服务行业标准。吸引国外检测机构在我国开展业务,加强品牌建设。
(二)发展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业,加速科技成果商业化
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市场化运作能力,支持服务机构和企业之间探索新型技术转移合作模式,解决技术转移过程中技术定价和知识产权共享与保护等问题。加强技术转移机构的专业化、特色化功能和增值服务能力,强化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技术成果中试熟化服务。提高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经营能力。加强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和技术合同网上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高定价服务、技术产权交易信息服务能力。支持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加强交易平台建设,开展专利检索、交易、培训等服务。加强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市场建设,优化成果转移转化环境。积极发展国际技术转移服务,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建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加强同有关国际科技组织和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的合作,为企业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引进、国际技术收购、技术与知识产权入股等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发展创新创业服务业,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培育和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新业态的发展,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的孵化器建设。大力推广“孵化加创投”的孵化模式,提升创业成功率和孵化器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孵化器,搭建专业化服务体系,面向全球跨区域创业者和高端人才提供创业服务,发现、遴选和培育具有前瞻性、成长性、带动性的“源头”企业。扩大科技企业加速器试点,整合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加大与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的合作,为高成长企业做大做强提供资本、人才、市场等深层次服务。
(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业,提高投融资服务能力
进一步推动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集中力量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高成长企业群体,为轻资产的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推动科技金融业务创新,定制开发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信用保险质押等科技金融产品,探索科技贷款担保、科技保险、产权交易与股权交易等新模式。推动“国家高新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为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建设国家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和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为不同业态、不同成长阶段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提供包括天使投资、贷款担保、科技保险、投行券商业务等在内的差异化服务,促进科技与金融资本的对接。加强科技金融风险评估,开发科技金融机构风险预警和分析系统,为科技金融项目风险控制提供技术支撑,防范和化解科技金融业风险。
(五)发展科技咨询服务业,提升科技咨询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和交易模式研究。加强产业研究和竞争情报服务,深入研究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路线图,把握产业主导权。鼓励咨询机构依据区域空间特性、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因素,为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产业咨询服务。全面推进企业管理和战略咨询服务,推动本土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的品牌化发展,拓展全球化发展的眼光与视野。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息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投资和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进一步发挥科技咨询机构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科技咨询业信息化水平,建设智能化科技信息收集、加工分析、共享应用的服务平台,形成科技咨询业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提升科技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专栏:科技服务业 开展区域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委托研发、检验测试、技术培训等服务。提升重点行业设计能力,加强设计标准体系建设,加快重点行业共享平台建设,增强我国制造业竞争力。开展技术转移“金桥”工程,大力开展技术成果中试熟化服务。建设面向产业集群的科技服务集成平台,加强科技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搭建基于SAAS技术的跨行业、跨区域、跨服务主体的科技服务网络。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天使投资、贷款担保等服务。开展科技服务业统计和监测研究,为产业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㈤ 为什么要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制约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仍然严重滞后,城乡经济发版展差距权仍然不断扩大,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机构功能不完备,基础设施不配套,扶持政策不到位。

这些问题使得我国的农村金融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瓶颈和“短板”,难以满足农村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多层次发展的需要,难以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因此,针对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必须积极培育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机构,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㈥ 南宁市创新企业配套服务的政策措施有

南宁市创新企业配套服务的政策措施有:
一、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一)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到2015 年自治区级以上开发区要实现孵化器覆盖率100%。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断改善科技创新服务环境,加快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网络化的首府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二)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对县区、开发区、企业建设开放式、专业化共性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予以资助。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建设行业研发与检测中心。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缩短审批时间,优先给予用地保障。
(三)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对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从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中一次性安排,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鼓励建设重点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对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在南宁建设并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可企业技术中心”称号,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一次性安排,予以100—200万元资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予以50—100万元资助。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一次性安排经费,对在南宁建设并获得“自治区认可企业工程中心”、“自治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予以30—50万元资助;对获得“南宁市认可企业工程中心”、“南宁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予以10—30万元资助。央企、国家级研发机构、国家级重点大学在南宁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南宁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一次性安排每个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设资助。
(五)加强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集中攻克一批对提升我市重点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企业在技术装备改造、工艺改进创新、产品质量提高及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对列入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计划的项目,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每项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的资助。
(六)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生产高端产品。鼓励企业加强科技成果的引进和应用,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竞争力。对企业用于研究的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加速折旧。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配件,按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规定给予落实。
(七)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对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继续按有关规定给予定额贴息支持。对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决策人,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给予奖励。对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优化、提升、延伸传统产业成效明显的项目,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资助。
(八)进一步促进学会等组织的发展。发挥各类学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培训、交流、合作平台,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等服务。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支持学会、行业协会开展战略研究和行业分析,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制定行业标准。发挥行业组织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作用,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工作,组织企业联合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
二、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
(一)积极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企业。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制订科技型企业引进方案,加大科技型企业的引进力度,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经费对引进的企业给予资助。对国际、国内500强企业来南宁创办企业或合作开发项目,建设区域性总部的,按照南宁市支持和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给予资助和奖励。
(二)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筛选一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设立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重点培育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制订实施个性化的支持措施,为企业提供特色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对获得“国家创新型企业”、“广西创新型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
(三)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立产学研结合的标准联盟、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联盟,支持其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科研院校联合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申报,否则不予立项。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技术和技术开发项目所得,按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给予落实。
(四)鼓励企业开发自主创新产品。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定期编制我市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本市企业生产的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对获得市级新产品认定的,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每个新产品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三、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和人才资源
(一)深入开展“高(名)校在南宁”行动。创新市校合作机制,签订市校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加强与驻邕高校及外地高(名)校的合作,积极有效利用高(名)校的科研成果、科研人才、科研设施、科技信息等方面的资源,在南宁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成果转移机构、科技服务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不断集聚创新资源,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对高等院校与我市签订协议建设技术转移机构、人才培养基地的,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安排每个最高不超过20 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
(二)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全面合作。支持研发类科研院所利用科研成果、实验条件等方面的优势与企业联合技术攻关、开发产品,鼓励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加大对企业的开放力度,为企业提供检测、测试、标准等服务。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到南宁建设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和成果转化中心等技术转移机构。对科研院所与我市签订协议建设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的,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安排每个最高不超过20 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
四、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
(一)继续对专利申请进行资助及奖励。继续按有关规定对国内发明专利、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予以资助;对发明专利授权予以奖励。鼓励支持企业申请国际专利。
(二)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化工作。支持企业牵头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推动技术标准的产业化应用,以标准促进创新产品开发。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对技术标准制定项目进行资助,制定国际标准资助50万元、国家标准资助30万元、行业标准资助10万元。
(三)支持企业塑造知名品牌。实施名牌战略,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商业信誉,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和自律活动。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赞助国内外知名赛事等推广品牌。对新增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予以奖励,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广西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南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五、加强科技推广应用
大力推广和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技术引进、改造和推广经费,支持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落后工艺、装备进行改造提升。大力建设一批新农村科技示范村和特色农业示范园,示范推广节水农业技术、良种培育技术、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病虫无害化治理技术等新技术。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资金,支持建设星火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信息化基地和农民科技培训学校等机构,组织青年农民到高校院所学习培训,引进一批农业技术专家,培育一批农业技术人员,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继续按有关规定对使用节能技术和产品、购买农机、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予以补贴。
六、实施科技创新示范工程
(一)推进科技创新示范。在全市范围内重点选择具有较好基础的领域作为科技创新的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建设,产生和转化一批行业领先的科技成果,培养和集聚一批优秀创新人才,做大做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全面提高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带动其他领域的科技创新。
(二)重点建设南宁高新区科技创新综合示范区。南宁高新区要配合市科技局、工信委等部门,研究提出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编制建设发展规划,在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创新要素集聚、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示范,建设成为全市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成为广西科技创新综合示范区。
七、多渠道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
(一)引导企业大幅提高科技投入。建立企业科技投入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大幅度增加研究开发投入。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的费用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其他工业企业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1%。对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企业,各级财政对申报的科技项目不予支持。
(二)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设立市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我市科技创新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从2012年起,各市管开发区应设立创业投资引导专项资金,对创业投资机构在开发区开展投资业务给予风险补贴等支持,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提供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股权融资,培育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成长。县区要探索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机制。大力吸引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来南宁投资。
(三)鼓励非上市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经费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予资助。对拟挂牌企业通过主办券商内核,取得主办券商出具的推荐报告并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受理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成功的企业,给予30 万元奖励。积极争取南宁高新区列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园区。
(四)建立多层次融资市场。各部门应健全企业上市联动机制,为企业上市提供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大力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及境外上市,培育私募股权融资市场、股权交易市场,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鼓励各类风险投资资金设立。
(五)加强对企业创新的金融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资信良好、符合南宁市产业规划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一定额度和期限的信用贷款。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建立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继续按有关规定对小企业贷款实行风险补偿。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继续按有关规定对担保机构为我市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给予风险补偿。
(六)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市财政每年将科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十二五”期间,市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达到当年市财政支出的1.5%以上,并逐年增加。县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不低于本级财政支出的1%。市管开发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不低于本级财政支出的5%。市财政资助和奖励经费从产业发展资金、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获财政奖励的科技项目、单位和个人,由市财政安排资金予以奖励。获财政资助的科技项目、单位,由市和纳税关系所在县区或市管开发区财政按比例给予资助,纳税关系在县区的,原则上市、县区按7:3承担;纳税关系在市管开发区的,原则上市、市管开发区按3:7承担。特别指明按有关规定执行的除外。
八、加大科技创新考核激励力度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考核奖惩制度。科学制定科技创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科技投入、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研发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创造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列入考核范围,纳入市级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建立科技创新重点任务督查考核机制、重点工作进展专报制度,定期对科技创新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市政府每年与各相关部门、县区、开发区签订科技创新工作目标责任状,将科技创新考核结果作为县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以及相关领导个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科技创新工作有成效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市科技局要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县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确定相应的工作机构、人员,根据本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逐条落实。本政策措施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http://www.nnhitech.gov.cn/NewsHtml/20120920115050064100089.html

㈦ 如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

为促复进中小企制业发展,中央财政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纲领性文件,针对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中小企业营造公平和宽松的发展环境。在资金政策方面,先后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从不同角度和环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规模实现了逐年增长。
融资难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研究对策,不断完善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采取贷款贴息、担保业务奖励、创业投资引导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及创业投资机构围绕中小企业开展业务。

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对外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英文稿哪里可以找到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8〕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带动作用。改革开放特别是推进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以来,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对服务全国大局,带动周边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积累了丰富经验。在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内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重要意义。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经济素质;有利于增强对中西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推进体制创新,促进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二)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把长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三)主要原则。坚持科学发展,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坚持和谐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率先发展,加强与周边地区和长江中上游地区的联合与协作,强化服务和辐射功能,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坚持一体化发展,统筹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坚持改革开放,继续在体制创新上先行先试,率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发展目标。到2012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升;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趋于合理,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到2020年,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在重要领域科技创新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对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区域内部发展更加协调,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空间格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再用更长一段时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

(五)优先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加快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整合港口资源,加强港口基础设施、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尽快建成以上海为中心、以江苏和浙江港口为两翼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依托区域综合交通网络,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积极探索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多种金融创新,健全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金融人才,大力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提高金融服务业发展水平。扶持和培育技术创新型第三方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加快现代商贸业发展步伐。整合建立区域内综合性的软件服务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信息应用平台,培育创新型特色化的软件服务和信息服务企业,积极发展增值电信业务、软件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互联网产业。

(六)积极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大力发展旅游业,进一步拓展市场、整合资源,建设世界一流水平的旅游目的地体系。加快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邮政、电信、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等服务业。积极扶持电子书刊、网络出版、数字图书馆、网络游戏、电影特技制作、数字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虚拟展示等新兴数字创意产业发展。

(七)大力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区域服务业联动机制,开展多方面的交流与协作。研究建立区域现代服务业标准规范体系,加强面向现代服务业技术、产品与服务的认证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制定行业标准,完善监管制度。大力开展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与职业教育,多层次培养现代服务业复合型人才。

三、全面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建设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

(八)做大做强高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继续巩固和提高实体经济发展水平,集中力量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培育更多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做大做强石化、钢铁、汽车、船舶及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支柱产业,加快形成核心关键技术和提升规模水平。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研发、设计、营销中心,促进产业链条向高端延伸。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和梯度转移。大力培育建设与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相适应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工队伍。

(九)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以沪宁、沪杭甬沿线为重点发展具有先导效应、发展潜力大的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和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在沿江、沿海、杭州湾沿线优化发展产业链长、带动性强的石化、钢铁、汽车、船舶等产业。促进企业向产业带集中、向园区集聚,引导关联企业集聚发展。加快连云港、温州等发展潜力较大地区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江苏沿海、东陇海沿线、浙江温台沿海、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发展。

(十)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和支持优质资本、优势企业跨行政区并购和重组。在电子信息、石化、钢铁、汽车、船舶、装备制造、轻纺、商贸、旅游等重点领域和优势行业,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级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专业化配套的协作体系,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增强竞争能力。

四、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和现代养殖业。支持创建名优品牌。充分发挥江苏沿海等地区滩涂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区,积极发展规模化高效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推进大型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依托沿江靠海的优势,发展现代渔业。积极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扩大农产品出口,进一步做大做强外向型农业。

(十二)加快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等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生产性的专业服务组织,构建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现代物流,在农村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业。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学会等各类组织,加快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信用担保和农村小额贷款,加快建立农业保险体系。

(十三)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度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职责,加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引导各类资本进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合理开发未利用农业资源。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积极推进奖补措施,推广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等有效的民主形式。

(十四)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现代文明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节约农村建设用地。加强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中小河流及湖泊河网水环境整治,推进农村节能减排,加强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做到即征即保,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做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衔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低保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

五、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速建成创新型区域

(十五)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抓紧编制自主创新规划,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和创办海外研发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整合自主研发力量,建设一批一流的研究型大学、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建设开放共享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试验平台。构建区域创新网络,建立和完善技术转移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办好若干区域性重点科技园区。实行科技资质互认制度。

(十六)实现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的创新突破。重点推进电子信息、生物、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航天航空等领域的自主创新,加强区域联合协作,共同攻克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组织开展新技术开发和推广示范。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产业集聚和创新载体方面的作用,协同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区域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十七)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加大财政对竞争前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初创型科技中小企业的引导性投入。抓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抵扣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创新创业投融资环境,鼓励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支持区域内国家级开发区中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股权代办转让系统,鼓励发展金融租赁业,积极发展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形成市场化、专业化的创新服务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集成、运营和管理。

(十八)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调整完善高等教育的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鼓励企业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区域高新技术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科技创新人才国际化培养模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科技人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人才。

六、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十九)构建完备的城镇体系。加快建设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主体,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发展的网络化城镇体系。发展基础较好、已初步形成城市带的各个城市,要进一步密切相互间的经济、技术、文化联系,促进要素流动和功能整合,发挥同城效应。苏北、浙西南等开发强度相对不高、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要大力引导产业、人口有序集聚,形成新的城镇发展带。

(二十)完善和提升各类城市功能。继续发挥上海的龙头作用,加快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和高端服务功能,率先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世界城市。进一步提升南京、杭州等特大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扩大辐射半径。其他大城市要按照自身优势,形成特色,提升功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进一步增强实力,完善服务功能。

(二十一)提高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水平。合理规划城市规模,优化城镇建设布局。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城镇集约紧凑发展。统筹规划建设城镇供排水、供电、通信、垃圾处理和覆盖城乡的区域性防洪排涝、供水、治污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加强城镇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统筹新区开发与旧城保护,切实维护城镇历史文化风貌。

七、积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增强区域发展的支撑能力

(二十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铁路要以客运专线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为重点,加快区域对外通道、区域内省际通道、城际快速通道以及跨长江通道、重要枢纽客运设施等建设,优化路网结构,提高路网质量。公路要以加强关键工程和断头路段建设为重点,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强区域对外通道、区域内省际通道、重要的城际快速通道、跨海湾和跨长江通道及重要疏港高速公路建设。抓紧编制实施沿海港口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港口群协调发展。提高长江“黄金水道”、京杭运河等高等级航道通航标准,完善集装箱运输系统、外贸大宗散货海进江中转运输系统、江海物资转运系统和客运系统。积极推进空域管理和使用方式改革,科学利用空域资源,加强航空枢纽与配套支线机场建设。

(二十三)构建区域能源安全体系。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推进石油和液化天然气码头建设,完善油气输送管道网络,加强油气战略储备,加快建设区域石油流通枢纽和交易中心,研究建立区域天然气交易中心。改善煤炭运输条件,研究规划建设大型储煤基地。优化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与布局,重点在沿海、沿江地带布置电源点,加快西电东送、北电南送和皖电东送输变电线路等的规划和建设,建设过江电缆通道。加快核电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做好江苏沿海等地区的风电项目规划建设。

(二十四)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按照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统筹协调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构筑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快实施太湖流域第二轮治理、长江口综合整治、淮河治理和沿海防浪堤及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蓄滞洪区建设和管理,加强低洼易涝地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综合治理。加快水源工程等水资源调蓄和配置工程建设,继续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城市河湖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加快水文、水资源和水环境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完善流域综合管理体制。

(二十五)改进和健全信息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统一数据标准,完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网络性能和技术水平,务实推进“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融合,组织推进光纤接入等高速接入技术的试点,促进传统电信网向宽带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发展,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与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区域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理空间信息社会化应用与共享程度。推进综合性网络应用工程、公益性信息服务工程、企业信息化等重点应用项目建设。促进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交通信息联网、危急抢险信息联网建设。

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十六)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坚决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强土地资源需求调控,实行更严格的区域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并实行合理的新建项目土地使用率标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对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整和改造,加大对闲置土地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盘活闲置和空闲土地。积极开展土地复垦,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宜耕后备资源。加强围海造地的管理和调控,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滩涂资源。

(二十七)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加强区域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衔接,完善节能减排地方性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等涉及新增能力的项目,率先实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耗、物耗、水耗等标准。突出抓好高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全面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着力推进节能降耗科技进步。到2010年全部淘汰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能力。着力抓好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改造和水的循环利用,加强工业、农业和城市节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动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推进政府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改造,新建筑严格实施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资源再生和环保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清洁发展。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

(三十三)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构建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必不可少的行政审批尽可能采取核准和备案方式。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管理层次,加强社会管理机构,完善经济调节机构,合并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政府部门,规范各种类型的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运行效率。

(三十四)继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优化政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探索、引导和推动个体、私营企业制度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科学发展。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加快国有大型企业和国有垄断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战略并购重组,鼓励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运用多种有效方式,推动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经济的融合,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各类产权,推动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三十五)加快市场化进程。建立统一开放的产品、技术、产权、资本、人力资源等各类市场,实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等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区域社会信用平台与体系,构建经济、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实施统一的准入标准和技术标准,建立区域市场准入和质量互认制度。抓紧清理和修订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法规和政策,逐步统一企业创业和经营的地方性法规。完善财税管理体制。建立科技、人力资源共享和联动机制以及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机制,建立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的协调保护机制。

(三十六)着力构建规范透明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清理、修订、完善现有政策和各类法规,建立稳定、规范和可预见的政策环境以及与国际通行做法相适应的法制环境,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法律规则。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和问责机制,实行投诉制、评估制、公示制和监察制,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加强区域立法工作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区域相对统一的法制环境。

(三十八)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进一步优化进出口结构,鼓励高附加值产品、服务产品出口,大力支持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鼓励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率先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产品目录,推动加工贸易由代加工逐步向代设计、自主品牌转变,推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率先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质量、安全、环保、技术、劳工等标准,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加快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推进大通关建设。

(三十九)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统筹协调对外开放政策,完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智力资源。创新外商投资管理方式,试行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格式化审批。进一步优化外资结构,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领域和高端制造环节。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积极拓展利用外资方式,规范和引导外国投资者以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以及向上市公司战略投资。在有条件的地方,扩大离岸金融试点。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实行相对统一的土地、税收政策,营造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

(四十)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鼓励各类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与合作,在海外建立生产加工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在境外投资、海关通关、人员出入境、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大对企业境外重点开发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对外工程承包,简化境外工程承包相关物资出口的退税审批手续,简化对境外工程承包相关设备出境的外汇管理。鼓励国内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展海外网点和业务,为企业境外并购融资。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十二、加强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四十一)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两省一市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的要求,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扎实推进,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抓紧编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组织实施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增强服务意识,根据本指导意见研究提出本部门支持和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

(四十二)完善合作机制。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区域经济的新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以市场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分工与布局、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联合与协作。积极推进泛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要进一步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合作,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积极推进与港澳台的经济联系与合作。

国务院

二○○八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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