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期貨公司成立的籌建報告,哪裡有、、私密我一下啊,謝謝 急急急
關於印發《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營業部
報批程序》的通知
證監期貨字〔2000〕15號
各證券監管辦公室、辦事處、特派員辦事處:
為進一步規范和明確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營業部的報批程序,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證監發〔1999〕43號)和《關於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審批工作的通知》(證監期貨字〔1999〕20號)的要求,我會制定了《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營業部報批程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證 監 會
二○○○年五月十六日
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營業部報批程序
一、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的報批程序
(一)期貨經紀公司的籌建
l.申請設立期貨經紀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應當由全體擬投資人共同指定的申請人向公司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籌建申請報告;
(2)可行性報告;
(3)籌建方案;
(4)擬投資人名冊及其擬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比例;
(5)所有擬投資人前兩年度的財務報告(暫不需審計,經審計的報表與申請開業的材料一並上報)以及股東背景材料(比照股權變更申請上報材料的要求);
(6)籌建負責人的名單、簡歷、任職資格證明或資信情況說明;
( 7)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要求的其它材料。
2.公司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收到上述材料後,應比照《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的要求認真審核,重點考察公司的設立是否有利於期貨市場的合理布局和規范發展,擬投資人是否符合作為公司股東的條件,擬投資人的出資金額和方式是否符合要求,籌建方案是否可行等等。
3.派出機構初審同意後,向證監會提交關於同意籌建公司的報告,連同上述申請材料一起報證監會復審。報告應以正式文件上報,在其中明確表明派出機構的意見。
4.證監會復審同意後,向公司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下發關於同意籌建公司的批復。
5.公司的籌建工作應自批復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逾期未完成籌建的,原批復文件自動失效。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籌建期限的,應當於籌建期滿前1個月向證監會提出延期籌建的書面申請,經證監會同意後予以延期,但延長期不得超過3個月。
(二)公司的開業
1.公司籌建工作完成後,申請人應向公司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開業的報告;
(2)籌建情況報告;
(3)《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材料。
2.證監會派出機構結合公司的開業申請和上報材料,對公司的籌建情況進行現場檢查驗收。驗收標准包括:
(l)申報材料與實際籌建情況相符;
(2)注冊資本足額到位,以實物出資的,產權轉移手續必須辦妥;
(3)有規范的公司章程;
(4)高級管理人員具備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並已經過考核談話;
(5)從業人員應取得從業資格;
(6)有健全的組織機構;
(7)業務規則、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國證監會的要求;
(8)經營場所適應期貨經紀業務的需要;
(9)與期貨經紀業務有關的設施要求;
(10)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為需要驗收的其他事項。
3.證監會派出機構驗收合格後,向證監會提交關於同意公司開業的報告,對驗收情況和材料初審情況出具明確意見,連同公司上報材料一並報中國證監會復審。
4.證監會審查驗收合格後,向證監會派出機構下發關於同意公司開業的批復。
5.公司按《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和工商登記後,在指定報刊上公告,並將公告報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上述程序適用於目前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公司,今後其它形式公司的設立程序另行規定。
二、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的報批程序
(一)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的籌建
1.申請在異地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以下簡稱「營業部」)的公司,應當首先向公司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申請。公司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應對公司的經營財務情況和守法經營情況進行考核,認為公司具備設立營業部條件的,向公司下發關於同意籌建營業部的批復,並抄送營業部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同時在《期貨經紀公司設立營業部申請書》「公司所在地派出機構意見」欄簽署意見。
2.公司應向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l)申請籌建的報告;
(2)可行性報告;
(3)籌建方案;
(4)籌建負責人名單、簡歷、任職資格證明或資信情況說明;
(5)公司上年度經營財務情況;
(6)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要求的其它材料。
3.營業部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審查同意後,應向證監會提交關於同意公司籌建營業部的報告,連同公司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的批復文件及公司上報材料一並報證監會復審。
4.證監會審查合格後,向營業部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下發關於同意公司籌建營業部的批復。
5.營業部的籌建工作應當自證監會批復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逾期未完成籌建的,原批復文件自動失效。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籌建期限的,應當於籌建期滿前1個月向證監會提出延期籌建的書面申請,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後予以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二)營業部的開業
1.營業部籌建工作完成後,公司應向營業部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l)申請開業的報告;
(2)籌建情況報告;
(3)《關於期貨經紀公司營業部審批工作的通知》第三條規定的材料。
2.營業部擬設立地證監會派出機構結合營業部的開業申請和上報材料,對營業部的籌建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具體驗收標准包括:
(l)申報材料與實際籌建情況相符;
(2)營業部崗位設置符合有關規定;
(3)有符合要求的營業部管理制度;
(4)營業部經理具備相應資格;
(5)從業人員取得從業資格,從業人員數量符合要求;
(6)有適合開展期貨經紀業務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7)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認為需要驗收的其他事項。
3.營業部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驗收合格後,在《期貨經紀公司設立營業部申請書》「營業部所在地派出機構意見」欄中出具材料初審和現場檢查驗收的意見,連同上述材料一並報證監會復審。
4.證監會審查驗收合格後,向營業部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下發關於同意營業部開業的批復。
5.公司按《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營業部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後,在指定報刊上公告,並將公告報所在地派出機構備案。
在公司和營業部報批的過程中,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某一環節作出不批准決定的,應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來自: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1/content_61337.htm
② a類期貨公司什麼意思
a類期貨公司是行業內的評比中較好的期貨公司。就相當於考試成績的得分。
除此之外專,有屬aa類,a類,bbb類,bb類,b類,c類,cc類,ccc類。是一種評比結果的標准。
可以參考全國期貨公司評級:http://blog.sina.com.cn/s/blog_7c214d950102w5ar.html
③ 求中國證監會《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管理的通知》 證監辦發(2010)5號 全文
根據《通知》,已獲得介紹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要對照相關法規制度要求,全面梳理開展介紹業務的制度、流程、人員、技術系統、風控等方面的准備情況,做好開業前的准備工作。各證監局將在證券公司正式開展介紹業務前,對證券公司的開業准備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通知》進一步強調,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介紹業務,一方面必須建立專職介紹業務人員體系,另一方面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應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實行嚴格的內部管理,並加強證券公司總部、期貨公司總部的統一協調。首先,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要根據相關規定聯合制定介紹業務實施辦法,明晰介紹業務流程與職責,報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住所地證監局備案。其次,證券公司須與其相關期貨公司聯合制定其證券營業部開展介紹業務的規劃,即證券公司營業部開展介紹業務的分步計劃,該規劃應與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技術水平、客戶狀況等相適應,報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住所地證監局備案後實施。第三,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要對介紹業務准備情況進行聯合自查,聯合自查結果報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住所地證監局,並作為證監局驗收檢查的前提,強化公司的自我約束與管理。同時,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要切實加強介紹業務信息技術管理工作,對信息系統進行充分評估和測試,根據系統承受能力決定介紹業務開展規模,確保介紹業務信息系統穩定運行。
④ 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中國證監會依法履行職責,有權採取下列監管措施:
1、檢查
檢查是基金監管的重要措施,屬於事中監管方式。檢查可分為日常檢查和年度檢查,也可分為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是指基金監管機構的檢查人員親臨基金機構業務場所,通過現場察看、聽取匯報、查驗資料等方式進行實地檢查。
中國證監會有權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檢查,並要求其報送有關的業務資料。
2、調查取證
查處基金違法案件是中國證監會的法定職責之一,而調查取證是查處基金違法案件的基礎,是進行有效基金監管的保障。
3、限制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賦予中國證監會限制證券交易權。
中國證監會在調查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證券違法行為時,經中國證監會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證券買賣,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15個交易日;案情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交易日。
4、行政處罰
中國證監會可以採取的行政處罰措施主要包括: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改正、警告、暫停或者撤銷基金從業資格、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責令停業等。
(4)期貨公司現場檢查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⑤ 期貨公司可以對外擔保嗎
不可以,法律規定的業務范圍之外的都不可以
期貨公司是作為期貨市場上經營期貨業務的中介機構,是我國期貨市場的重要參與者,明確期貨公司的法律地位、業務范圍和監管措施,是新公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要解決的重要問題。新條例對此主要做了以下規定:
一、明確期貨公司的金融機構屬性
1999年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沒有明確期貨公司(原稱期貨經紀公司)的法律屬性,影響了期貨公司的正常發展。長期以來,期貨公司執行的是飲食服務企業會計制度,計提的風險准備金也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等等。新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期貨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條例規定設立的經營期貨業務的金融機構。這樣就明確了期貨公司金融機構的法律地位,為期貨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
二、適當拓寬了期貨公司的業務范圍
暫行條例出於當時清理整頓期貨市場的需要,規定期貨經紀公司只能從事境內期貨經紀業務,嚴禁從事境外期貨經紀等業務,不利於期貨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和壯大。新條例在建立、健全基礎性風險預警體系和強化監管的前提下,將期貨經紀公司改名為期貨公司,並適當放寬了期貨公司的業務范圍:期貨公司可以申請經營境內期貨經紀、境外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期貨業務,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其業務種類頒發許可證(新條例第十七條)。新條例增加了境外期貨經紀業務,主要是考慮到隨著加入WTO和國際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需要利用境外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的企業數量不斷增加,國內企業可以通過期貨公司簡介參與境外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和投資。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有利於發揮期貨公司的專業背景,為規范和發展期貨投資咨詢市場建立打下基礎。
新條例同時對期貨公司業務作出了限制性規定,比如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期貨公司不得從事與期貨業務無關的活動。期貨公司不得為其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關聯人提供融資,不得對外擔保。同時考慮到目前金融期貨正處於起步階段,為預防風險,避免期貨公司自營業務與經紀業務的利益沖突,建立「防火牆」,所以新條例沒有規定期貨公司可以從事期貨自營業務。
三、加強對期貨公司的監管
由於期貨市場機制復雜,風險較大,新條例對期貨公司的設立和期貨業務資格規定了比較嚴格的審批制度。新條例規定,設立期貨公司,應當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並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注冊。對期貨業務,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經營期貨業務(新條例第十五條);期貨公司業務實行許可制度,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其商品期貨、金融期貨業務種類頒發許可證(新條例第十七條)。並且對非法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公司,擅自從事期貨業務的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新條例第七十八條)。
同時新條例在總結我國期貨市場多年來的實踐經驗和借鑒國際慣例的基礎上,比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新增了對期貨公司的監督管理措施,強化了執法手段。一是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部門在履行職責時,可以對期貨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可以進入涉嫌違法行為發生場所調查取證,可以查詢與被調查事件有關單位的保證金賬戶和銀行賬戶(新條例第五十一條);二是期貨公司不符合持續性經營規則或者出現經營風險的,經責令整改逾期未改正的等,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限制或者暫停期貨公司部分期貨業務,責令更換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新條例第五十九條);三是期貨公司違法經營或者出現重大風險,嚴重危害期貨市場秩序、損害客戶利益的,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採取責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託管、接管等監管措施(新條例第六十條)。
⑥ 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的第四章
合規管理
第三十條 期貨公司應當建立、完善內部合規檢查制度,將營內業部合規檢查納容入期貨公司統一合規檢查工作的范圍。
第三十一條 期貨公司合規檢查部門應當每年對營業部的經營合規情況進行1次以上現場檢查,檢查包括以下事項:
(一)營業部負責人履職情況及從業人員執業情況;
(二)營業部崗位設置情況及人員資格情況;
(三)營業場所及設施合規情況;
(四)營業部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
(五)期貨公司統一結算、統一風險管理、統一資金調撥、統一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執行情況;
(六)信息技術系統運行情況;
(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期貨公司應當在完成營業部合規檢查1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報告營業部所在地派出機構。
期貨公司應當留存營業部的合規檢查報告,並於每年3月底前將期貨公司上一年度對營業部的合規檢查報告報送公司住所地派出機構。
⑦ 請問期貨公司稽核部是干什麼的具體有些什麼工作應該具備什麼素質
建立期貨公司「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制度
近幾年來,隨著
期貨市場不斷發展,期貨公司的內部稽核工作逐步得到重視。中國證監會於2000年發布了《關於加強期貨經紀公司內控制度的指導原則》,明確要求各期貨公司設立專門的內部稽核崗位或部門,負責內部控制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內部稽核部門在查錯防弊,防範風險,促進公司合規經營方面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期貨公司起步較晚,規模較小,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面臨的經營壓力較大。雖然大部分期貨公司按要求設置了內部稽核部門或崗位,但是目前主要將內部稽核定位為「再監督」職能,主要是採取檢查財務記錄,發現錯弊的事後稽核和事後糾正的稽核方式,還停留在查錯防弊的「監督導向」階段,其服務功能沒有得到有效地發揮。信息網路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市場競爭環境的日趨激烈,對期貨公司的經營管理能力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期貨公司所面臨的經營管理風險也在逐步加大,「監督導向」型的內部稽核已經不再適應「現代金融企業」的要求。期貨公司應當創新稽核觀念,建立「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制度,充分發揮內部稽核的功能作用,促進公司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是指內部稽核作為期貨公司的一種管理和控制手段,以服務於公司的發展目標為核心,利用內部稽核部門的獨立性、客觀性、咨詢性和建設性等特點,在搞好「監督」型稽核的基礎上,強化服務意識,為公司領導當好「參謀和助手」,為公司提供增值型服務。「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不僅是期貨公司應對市場競爭的客觀需要,也是期貨公司內部稽核自身發展的必然趨勢。
一、「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應當正確處理「監督」和「服務」的關系
內部稽核工作需要揭示存在的問題,但更重要的,應當是針對被稽核部門管理和控制上的缺陷,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改進措施,協助管理層更有效地控制各項業務的風險,合理利用資源,實現預期目標。由於內部稽核具備相對的獨立性和一定的權威性,在對被稽核部門進行稽核檢查時,大都是對已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檢查和評估,對檢查出的違規業務和行為提出並提請處理,會影響對被稽核部門的評價。這種稽核和被稽核之間目標的不一致往往使被稽核部門處於被動配合地位,難免另其對稽核工作產生反感,無法得到被稽核部門的充分及主動的配合。
「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應當正確處理「監督」和「服務」的關系,堅持「監督」和「服務」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並重點突出內部稽核的服務職能。監督是服務的手段,服務是監督的目的。通過上述稽核理念的灌輸,使管理層和被稽核部門可以一種更積極的心態來對待內部稽核工作,贏得他們的信任和尊重,主動尋求內部稽核在改進經營管理方面的建設性的服務,提升公司的價值。
二、「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應當制訂基於公司發展戰略的工作目標
隨著期貨公司的不斷發展,內部稽核的外延不斷延伸,期貨公司內部稽核的范圍從最初財務收支稽核、合規性稽核的基礎上已擴展到內控制度稽核,甚至達到對公司的組織架構和戰略調整發表意見的高度,也因此對內部稽核的手段、目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應當圍繞的公司發展戰略確定相應的工作目標。目前,大部分期貨公司把風險防控、品牌運營、人力資源、創新、核心競爭力建設等戰略作為公司發展的基本戰略。內部稽核工作也應圍繞上述戰略,制訂相應的稽核工作規劃和目標。發揮內部稽核的「衛士、醫士、謀士」職能,通過加強合規性稽核、搞好運營效率和執行力的稽核、重點搞好內控制度稽核,為公司提供增值服務,保障國家各項政策法規得以正確實施,公司規章制度和經營理念得以執行,公司的經營目標得以實現。「服務導向」內部稽核工作的目標可以概括為以下六個方面:
1.保障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
內部稽核部門對日常經濟活動進行經常性的常規稽核,對存在的違法違紀問題進行揭示和處理,督促各有關部門及人員合法、合規經營,防範政策風險。
2.服務於期貨公司執行力的建設
期貨公司的執行力表現為公司發展戰略、經營理念、規章制度執行的力度和效率。內部稽核部門通過對日常業務運行和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稽核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揭示和處理。更重要的是,能對內部的違規違紀行為和不良風氣產生「威懾」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不良行為的發生,保證內部政令暢通,督促各部門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公司執行力的提高。
3.保證財務及業務運營信息的准確、可靠
通過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核算制度執行情況的稽核檢查,保證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和公司財務政策的正確執行,保證財務及業務運營信息真實、准確可靠,並通過賬實核對、賬表核對、賬賬核對等稽核手段,促進公司堵塞漏洞、減少損失,保護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
4.服務於期貨公司內控制度建設
內部控制是期貨公司對經營管理的有效性、財務報告的准確性和法律法規的遵循性等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它通過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進行過程式控制制,實現對權力的約束和制衡。要保證內控制度被切實、有效地執行,就必須對控制過程進行恰當的監督。內部稽核既是期貨公司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監督內部控制環節的主要手段。內部稽核部門通過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稽核檢查,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進行評價,對重疊的、控制過度的、覆蓋不全面,操作性不強的制度向管理層提出修改建議,督促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5.服務於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
風險控制是期貨公司的生命線,由於期貨市場風險的必然性和市場風險的多變性,風險控制的有效性成為期貨公司的首要目標。期貨公司應當發揮內部稽核在風險防控體系中「醫士」的作用,將內部稽核工作融入到公司的風險管理過程中,為公司在規避風險、轉移風險和控制風險方面提供服務。在保證自身獨立性、客觀性的前提下,通過內部稽核視角對經營過程進行敏銳的觀察,對風險關鍵點的設置和風險防範體系作出評價,對管理中存在的缺陷進行快速報告,促使管理層採取防範控制措施。內部稽核除了要對公司日常運行的交易、結算、出入金、營銷服務環節進行常規風險稽核外,還要對創新業務進行風險評估,力求做到事前預警、事中防範、事後化解。
6.服務於期貨公司增值提效
內部稽核部門應緊緊圍繞公司中心和重點工作,把握公司發展的脈搏,從加強管理,改進服務,提高經濟效益的實際需要出發,加強對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的常規和專項稽核,促進公司增收節支,提高效益。針對公司經營管理中的熱點、難點、重點問題,積極開展有效的專項稽核調查,為管理層決策提供稽核服務。稽核工作中要注重咨詢服務意識,不僅檢查業務,還要就檢查發現的問題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輔導,通過稽核的專業性和紐帶作用把其他部門好的思路和做法傳授到內部管理較弱的部門,促使公司實現價值最大化。
三、「服務導向」型的內部稽核應當建立與期貨公司規模相適應的稽核制度
有效地發揮內部稽核的功能作用,離不開健全的內部稽核制度。期貨公司應當結合自身實際,本著經濟、效用的原則建立與期貨公司規模相適應的內部稽核制度體系,對內部稽核的職能、目標和范圍進行合理的定位,對內部稽核的權力和責任進行明確。期貨公司還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統一的稽核程序、稽核計劃和項目稽核方案,以保證稽核工作的規范、有序。除此之外,還應當建立以下幾個方面的制度:
1.建立現場和非現場稽核相結合的內部稽核制度
面對經營及管理風險日趨復雜化的期貨市場環境,單靠現場稽核方式已不能完全適應稽核工作的要求。期貨公司應當建立現場和非現場稽核相結合的內部稽核制度以彌補現場稽核的不足。非現場稽核可以藉助於現代網路通訊技術,根據證監會有關規定設定相關財務和風險監控指標,對內部交易、結算、出入金、營銷服務和營業部業務進行實時、動態的監控,從中發現風險苗頭,為現場稽核提供稽核依據和線索,使檢查更具備針對性。現場稽核可重點關注被稽核部門業務運行的合規合法性、內控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內部管理的效率和效益性等專項稽核內容。現場和非現場稽核相結合的內部稽核制度有利於保持稽核監督的連續性,降低稽核成本,同時對於提高稽核工作效率,實現對內部業務運行風險的全程監督,防範和化解風險具有積極的意義。
2.建立風險評估制度
內部稽核部門應按公司既定的發展戰略,運用風險分析技術,有計劃、有重點地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和崗位的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風險關鍵點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尤其要對重要業務和創新業務進行風險評估。通過稽核檢查,及時發現存在和潛在的風險,並及時將風險信息向管理層反饋,幫助公司採取適當的措施降低、消除和轉嫁風險,實現預期風險管理目標。
3.建立稽核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服務導向」內部稽核的使稽核部門的功能發生了變化,對內部稽核人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內部稽核人員不斷加強政策法規和業務技能的學習,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不但要認真學習領會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經營理念,還要熟練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公司制度及業務管理流程。「打鐵先得自身硬」,稽核人員只有具備熟練的專業技能和政策水平,才能正確判斷業務的辦理是否合規,才能用好用活政策法規為公司業務的開展保駕護航,才能提出有價值的稽核建議,為公司的發展提供增值型服務。
4.建立稽核部門的業務跟進制度
由於內部稽核的獨立性,內部稽核人員不直接參加業務運營和管理活動,使得內部稽核人員無法深刻、全面地理解日常業務運營過程,不利於內部稽核提出建設性的意見。「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要求期貨公司為內部稽核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使稽核人員可以對業務的運行進行必要的跟進。比如參加業務部門的業務分析會議,對創新業務進行風險評價和評估、提前介入公司年度預算、決算的編制和審核等。這樣可以使內部稽核由事後變為事前或事中,有利於內部稽核部門提出有價值的增值服務。
5.建立對稽核工作的激勵約束制度
對稽核部門制訂「服務導向」的工作目標和激勵目標,目標要力求科學、合理,力求充分挖掘和培養稽核人員的創新思維能力和業務鑽研能力,增強其使命感和責任感,使其發揮聰明才智,為創造性地完成稽核目標作出自己的貢獻。
四、做好「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的必要條件
「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制度,不僅是期貨公司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一種手段,同時也是現代經濟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標志。期貨公司應當以戰略的高度做好「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工作,為「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提供物質和技術上的保證。當前,應當認真落實中國證監會《關於加強期貨經紀公司內控制度的指導原則》,給予內部稽核部門正確的定位,授予必要的權力。為保證內部稽核部門有效地發揮功能,期貨公司應當為內部稽核部門提供下列保證:
1.獨立性保證
獨立性是指內部稽核人員獨立於其所檢查活動之外,不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承擔經營管理責任,以第三人的身份開展工作。獨立性是保證內部稽核工作客觀性和公正性的必要條件,也是期貨公司治理結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沒有獨立性,不僅制約內部稽核作用的發揮,也會影響內部稽核的生存和發展。
2.權威性保證
內部稽核部門在公司架構中處於何種位置,是否具備權威性直接影響內部稽核部門能否有效開展工作。目前,按領導關系的不同,內部稽核大致可以分三類:一是受公司財務部門領導;二是受公司總經理領導;三是受董事會或監事會領導。從內部稽核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來講,領導的層次越高,獨立性和權威性越高,越有利於內部稽核作用的發揮。理想的內部稽核部門應當直接接受董事會的領導和監事會的業務指導。各個期貨公司的產權結構形式和實際情況不同,稽核部門的定位也有差異,但是應當保證稽核部門在設置上略高於其他部門,並真正授予內部稽核部門必要的權力,保證內部稽核部門的權威性,以利於稽核工作的順利開展。
3.人力資源保證 「服務導向」的內部稽核對稽核人員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要求稽核人員不僅具備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還要具備較高的財務、經營管理、企劃、信息技術,電算化編程、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期貨公司應當採取必要的傾斜政策,將具備一定專業水準的專業人才和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吸收到稽核隊伍中來,打造一支堅持原則、政治素質高,業務熟練的稽核隊伍,以提高稽核隊伍的「戰鬥力」,保證稽核工作面對新環境、新問題時游刃有餘。
4.信息技術保證
隨著現代網路通訊技術的不斷進步,期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服務已進入集成化和電子化的階段,如果還採用傳統的稽核手段來處理大量的電子數據和資料是很難取得實際效果的。內部稽核工作也應當與時俱進,實行技術創新,不斷提高稽核手段。例如,編寫或採用專用的稽核軟體,實行稽核工作電算化。建立對交易、結算、會計核算、出入金等業務動態監控系統,對異常數據進行攔截和處理,可有效地提高稽核工作效率。期貨公司應當為內部稽核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技術保證,比如建立內部業務信息溝通制度,實現內部信息資源的共享,要求內部運行的業務和管理軟體為內部稽核提供數據介面等制度,可以有效促進稽核工作效率的提高。
綜上所述,面對技術不斷進步和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期貨公司應當轉變觀念,發揮內部稽核的「衛士、醫士、謀士」職能,強化「服務」意識,為公司提供增值服務,不斷促進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能力的提高,促進公司穩健、快速地發展。
⑧ 反洗錢現場檢查管理辦法的基本情況
中國人民抄銀行關於印發《反洗錢襲現場檢查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銀發〔2007〕175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外資銀行、城鄉信用社,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各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為規范反洗錢現場檢查工作,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1號發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人民銀行研究制定了《反洗錢現場檢查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告人民銀行總行。
人民銀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
⑨ 中國證監會緝查執法現場檢查的對象可以包括哪些
你好!
稽查執法是證監會的基本職責和核心工作,是加快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實現市場創新發展的重要基礎,是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為進一步加強稽查執法工作,切實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升線索發現及處理能力
(一)提高監管工作發現違法違規線索的能力。會機關業務監管部門和派出機構要以發現線索、及時移送等為重點,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日常監管、現場檢查等工作的制度建設與程序規范,提高監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增強違法違規線索發現能力;發現違法違規跡象的,應按照稽查執法要求固化證據,也可會同稽查執法部門採取稽查提前介入方式進行調查取證,確保相關材料能夠有效轉換為稽查執法案件證據;違法違規線索清楚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稽查執法部門移送,由稽查執法部門開展初步調查或立案調查。
(二)拓寬發現違法違規線索的渠道。各證券期貨交易所等自律監管組織要加強異常交易等監控系統建設,提高交易數據分析水平,明確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識別標准,同時建立信息披露類案件線索報送標准和工作機制。達到違法立案標準的線索,應在5個工作日內報送稽查局;涉及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基金管理機構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的,同時抄送相關轄區的派出機構。制定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舉報受理工作規程,完善處理工作機制和程序,建立舉報人保護和獎勵制度。充分發揮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基金管理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作用,建立向監管部門報送違法違規線索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加強對新聞媒體有關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的報道、評論等信息的監測和分析,對於社會影響廣泛、線索基本清楚的重大媒體線索,及時展開調查。
(三)完善違法違規線索處理工作機制。設立違法違規線索處理中心,提高對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虛假陳述等違法違規線索的監測能力和分析處理能力。在分析、評估的基礎上,根據線索清晰度、與立案標準的符合度等因素,將線索分為立案線索、待查線索和其他線索。對於立案線索,要及時開展立案調查;對於待查線索,要及時啟動初步調查;對於其他線索,可轉日常監管部門或有關單位處理。稽查局要通過日常單項通報、定期通報、信息系統共享以及召開聯席會議等方式,與自律監管組織、派出機構和日常監管部門建立案件及線索的快速處理機制,定期向線索報送單位反饋線索處理情況。派出機構受理的案件線索,參照上述要求分類辦理,並通報相關單位。
二、完善案件調查管理機制
(四)進一步加強立案工作。制定並印發各類案件的立案標准,對於觸發立案標準的行為及時立案調查。稽查局和各派出機構均有立案權,稽查局立案事宜根據《會領導班子成員關於審批事項分工合作的意見》(證監發[2013]27號)辦理,涉案主體為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基金管理機構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的重大案件,必要時,稽查局可會簽相關業務部門。派出機構要進一步規范有關立案事宜,建立和完善相應的立案會商制度。自律監管組織和日常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明確監管措施適用的具體條件和程序,細化自由裁量的標准,實現與立案標準的有機銜接;存在需要及時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制止、糾正、警示、懲戒等情形的,要及時採取行政監管或自律監管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需要採取監管措施的行為達到立案標準的,在採取監管措施的同時,要及時移送稽查執法部門,不得以監管措施替代行政處罰。在加強立案工作的同時,要進一步梳理完善行政許可和監管標准,清晰界定責任,實現精準打擊、過罰相當。
(五)建立案件分類管理制度。建立大案要案類(A類)、常規案件類(B類)、簡單案件類(C類)三類案件的分類標准,並根據案件具體進展適時進行動態調整。A類案件主要包括涉嫌證券期貨犯罪、涉案主體特殊、涉嫌違法情節特別嚴重、市場持續高度關注、上級機關有具體明確查辦要求以及涉及其他重大敏感新型案件;C類案件包括成交金額和違法所得較少或沒有違法所得的內幕交易案件、案情簡單的操縱市場案件、不涉及重大財務造假的信息披露案件等違法情節較輕的案件;B類案件為A類、C類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稽查執法部門要對不同類別的案件進行分類管理,優先組織安排A類案件的調查、審理等工作,確保重大案件的查辦質量和效率。
(六)改進案件調查組織方式。稽查局負責所受理線索的立案交辦、全系統案件調查工作的協調督導評價、交辦案件的統一復核移送以及派出機構自立自辦案件備案管理工作。上海、深圳專員辦分別與稽查總隊上海支隊、深圳支隊合署辦公,主要負責案件調查工作。稽查總隊、上海稽查支隊、深圳稽查支隊以承辦A類案件為主。各證券期貨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等會管單位的執法部門在承擔自律監管職責的同時,應按照稽查局的統一調配,配合做好稽查執法工作。天津、沈陽、上海、濟南、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西安等9個大區稽查局在承辦所在轄區案件的同時,需承辦稽查局交辦的跨轄區案件。大區稽查局以外的派出機構以自立自辦所在轄區案件為主,同時根據稽查局的指定,承辦或參與承辦跨轄區案件的調查。調查過程中遇到可能影響案件質量、查辦效果等情形的,稽查局可根據需要或承辦單位申請,另行指定案件承辦單位。稽查局要建立統一的案件管理系統,建立健全案件調查的取證標准和制度規范,及時進行現場或非現場督導,切實履行全系統案件調查的協調、督導、評價、統計、宣傳以及調查力量的調配使用等職責,同時定期向會領導和系統各單位通報全系統立案及案件調查情況。稽查執法部門要按規定及時將立案以及案件進展等信息錄入案件管理系統。
(七)明確調查取證基本要求。案件調查工作要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更加註重執法效率和社會效果,進一步提升及時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初步調查和立案調查應當使用統一的調查通知書等法律文書,相關法律文書的樣式、編號、使用規范等由稽查局負責制定。案件調查的取證工作應當突出法律責任導向,集約使用調查資源,按照行政處罰的證明標准,優化取證內容,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完善稽查工作底稿制度,通過工作底稿如實記錄調查程序、取證過程、調查事項和初步意見。稽查工作底稿連同證據裝訂入卷,與調查終結報告一起保存,任何人不得更改。進一步完善調查終結報告的編制歸檔制度,制定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調查認定卷宗規范,圍繞認定違法違規行為的證明目的、證據類別、證據形式等,准確撰寫調查終結報告,有效立卷裝卷,確保符合審理處罰、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證據要求。
三、堅持和優化查審分離體制
(八)全面授予派出機構行政處罰許可權。制定《派出機構行政處罰工作規定》,將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范圍擴大至全部派出機構。擴大派出機構自辦案件范圍,納入自辦范圍的案件,原則上由派出機構審理、處罰,但大案要案、疑難復雜案件和可能對當事人權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案件仍由行政處罰委員會審理、處罰,相關復核移送工作按照交辦案件的程序辦理。行政處罰委員會負責派出機構行政處罰工作制度和擬處罰案件的備案審查工作,加強對案件審理的監督、指導,保障全系統行政處罰工作的統一性。派出機構審理案件的相關法律文書及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由該派出機構負責送達與執行,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託其他派出機構送達或執行;行政處罰委員會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由稽查執法部門委託當事人相關轄區派出機構負責送達與執行。各派出機構要確保及時、規范送達,提高行政處罰的執行率。
(九)加強調查、審理工作的銜接、配合。在堅持查審分離原則的前提下,調查和審理部門要加強銜接配合,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職責,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行政處罰委員會要加快制定各類案件審理標准,統一案件認定、處理標准,為案件調查提供指引。進一步加強案件管理,明確各類案件審理時限,優化審理工作機制和程序,不斷提高審理效率。對於事實清楚、依據充分、情節輕微的案件適用獨任審理程序。對於重大、復雜、疑難或新型案件,在調查取得主要證據、調查部門形成初步認定意見後可以按相關規程開展審理提前介入。在審理提前介入階段及正式審理階段發現證據不足時,審理部門可根據相關規定和程序要求調查部門補充證據。補充證據以兩次為限,每次補充證據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充證據後經審理認為證據不足,不能認定違法行為成立的,審理部門可以結案。進一步完善查審部門分歧解決機制,經調查、審理部門溝通協調後仍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由會領導召集調查、審理、法律等相關部門研究決定,派出機構依照上述原則辦理。加強行政處罰工作透明度建設,依法及時公開行政處罰信息,在依法保護證人的前提下,為當事人行使閱卷權利提供便利,保障行政處罰當事人的知情權和救濟權。
(十)建立特殊案件快速會商處理機制。會機關和派出機構要分別建立特別重大案件的快速會商處理機制,主要負責處理A類案件中需要快速回應社會關注等情形的特別重大案件。會機關快速會商處理機制由會領導牽頭,協調稽查局、行政處罰委員會、法律部及相關調查部門組成專門工作小組研究案件調查和處理問題,必要時可吸收會機關相關部門和派出機構、相關交易所、會管單位參加。在特殊處理機制下,需要採取監管措施的,有關部門要及時跟進。辦公廳、稽查局牽頭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實行分階段新聞通報辦法,及時公布行政處罰及日常監管措施等處理情況。派出機構可參照上述機制辦理。
(十一)建立完善快速結案制度。堅持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鼓勵涉案當事人自查自認自糾違法違規行為,主動減輕或消除危害後果和不良影響,積極補償投資者。對於整改效果較好、危害後果和不良影響明顯消除、投資者利益得到有效補償的,可以依法酌情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會機關交辦案件在調查環節出現規定結案情形的,由調查部門提出結案建議,稽查局復核後按程序報會領導批准;在審理環節出現規定結案情形的,由審理部門按程序報會領導批准。派出機構自辦案件結案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四、加強系統內外的協調配合
(十二)完善內部執法聯動機制。建立稽查執法與信息披露監管聯動機制,對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等信息披露義務人進行立案調查的,要在調查通知書中載明涉嫌違法的主要類型,並在立案、調查結案、審理結案、行政處罰等環節及時告知信息披露義務人,督促其及時披露案件有關信息。辦公廳、稽查局等部門要按照稽查執法信息發布的相關規定,加強信息發布工作管理,在發布涉及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執法信息時,應先由信息披露義務人進行披露。建立健全稽查執法部門、日常監管部門、自律監管組織之間的會商溝通機制,及時通報相關立案、調查和審理情況,研究解決案件查辦難題,協同做好各類監管措施的實施工作。稽查執法部門應及時將當事人拒不配合接受調查的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對於雖未達到立案標准或不予行政處罰但需要持續加以關注的,通過稽查關注名單的方式通報日常監管及自律監管部門,並及時將發現的問題以稽查建議書等形式反饋相關單位或部門。有關派出機構、日常監管和自律管理部門要建立稽查通報事項的後續應對機制,有針對性地予以持續關注,涉及整改要求的,督促當事人限期整改,及時通報稽查執法部門,並依法公開披露當事人整改情況。
(十三)加大行政司法銜接配合力度。進一步健全與各級公檢法機關的執法協作機制,加強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會商、移送與辦理,推動完善證券期貨犯罪行為的追訴標准和司法解釋。對於達到刑事追訴標準的案件,在案情基本清晰、主要證據已調取後,即可啟動與公安機關的溝通會商。會機關移送公安部的案件,由稽查局、證券犯罪偵查局與案件調查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會內相關部門參加;經上級機關同意移送的重大案件,必要時可通過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證監會共同參加的打擊證券期貨犯罪協作平台,依法做好偵辦組織、偵查監督、審查起訴、司法審判等相關工作,切實加大刑事追責力度。派出機構向所在轄區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可參照建立相應的會商機制,必要時提請會機關有關部門研究。推動建立證券期貨案件行政執法商請公安機關支持的工作機制,會同公安機關研究細化並有效落實執法協作、治安處罰、刑事追責等相關規定,探索建立辦案支持工作機制,有效解決涉案信息查詢困難、當事人阻礙執法等突出問題。
(十四)健全行政執法外部協作體系。從會機關和派出機構兩個層面,通過簽訂合作備忘錄等方式,與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制度化的案件反饋機制與協同執法機制,涉及對地方經濟或社會有較大影響的執法行動要及時通報當地政府;與其他金融監管機構、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專門的溝通協作機制,暢通案件信息查詢渠道,落實《證券法》賦予我會的執法職權,建立健全跨部門的資本市場監管與執法協作體系。加強跨境執法協作,暢通跨境調查與協查通道,提升跨境取證效率,有效打擊跨境違法犯罪行為。
五、嚴格執法監督與考核問責
(十五)完善稽查執法流程式控制制。提高案件查辦效率,案件調查審理周期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確需延長辦理期限的,應報會領導審批。大力推進稽查執法信息化建設,規范案卷管理制度,實現稽查、處罰和行政復議等工作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進一步強化執法信息公開,增強執法工作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調查、審理部門做出的立案或處罰決定,上級領導和其他部門、單位不得提出不予立案、不予處罰或從輕處罰的意見,但有權對不予立案、不予處罰或從輕處罰的意見提出立案調查、依法予以處罰或從重處罰的要求,由調查、審理部門依法定程序重新研究處理決定。嚴禁證監會系統任何人為涉案主體或當事人說情以及違反程序干預、影響稽查執法工作。同時,建立說情人備案通報制度,進一步完善稽查執法工作保密制度,違反規定的,嚴格追究責任。
(十六)建立健全執法評估評價機制。建立稽查執法評估工作機制,按照我會關於監管執法評估工作的總體部署,評估稽查執法工作的合法合規性及綜合執法效果,不斷改進稽查執法工作。採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設定科學的評價考核指標,根據案件調查、審理、執行的數量、質量、效率、效果,以及執法行為是否規范、合作機制是否健全等情況,綜合評價各執法單位的稽查執法工作,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派出機構監管工作的評價考核、稽查經費的分配、稽查執法幹部的考核等,要將上述評價結果作為重要依據。
(十七)建立健全執法監督問責機制。制訂我會行政復議意見書和行政復議建議書工作規程,明確發布的形式、程序、效力等內容,有效落實復議意見書和建議書制度。強化行政復議對稽查執法的監督規范作用,稽查執法部門要對復議意見書中提出的問題及時提出改正方案並切實改進完善。結合相關行政訴訟應訴和答復工作,及時將司法機關或國務院法制部門對我會稽查執法的審查意見轉化為內部工作要求。建立稽查執法專項巡視、案卷評查等制度,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督,對於不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未發現線索、發現線索不報、有案不立、查處不力以及影響干擾正常案件查辦的,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六、健全稽查執法組織保障體系
(十八)強化稽查執法信息技術保障。建立監管信息電子化查詢機制,實現會機關監管數據互聯互通。會機關各部門、各證券期貨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等會管單位要支持案件調查對相關數據的查詢,建立稽查執法電子化查詢機制和渠道,簡化稽查執法查詢程序,並在查詢支持單位和案件調查單位建立專門的查詢登記備案制度。組建稽查執法技術服務中心,加強新型取證工具和數據分析系統的研發和使用,提高快速取證能力。發布實施《關於加強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客戶交易終端信息等客戶信息管理的規定》,制定配套技術指引,規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按照統一標准收集和存儲客戶交易終端信息,提高調查部門採集和分析數據的效率。
(十九)加大稽查執法經費保障。稽查執法經費的增長要適應執法任務和執法力量快速增加的需要。探索建立經費的分配使用與各執法單位案件查處工作量相掛鉤的機制。加大對稽查執法部門核心技術服務、重要稽查取證設備以及執法信息化系統建設的投入。改善稽查執法人員待遇,建立稽查案件補貼制度,進一步提高辦案差旅食宿標准,深入推進稽查總隊、上海稽查支隊、深圳稽查支隊事業單位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稽查保障基金,為一線調查辦案人員人身意外傷害及案件查辦等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
(二十)大力充實稽查執法力量。增加稽查執法人員數量,重點充實一線執法力量和調查取證技術支持隊伍。加強大區稽查局領導班子建設,實行稽查局長單列管理,局長可以配備為正局級,副局長可以配備為副局級。大區稽查局局長兼任所在轄區派出機構黨委委員,派出機構主要負責人為稽查執法工作第一責任人。派出機構及大區稽查局分管稽查、審理工作的局領導分工調整及相關處室負責人的任免,需分別徵求稽查局、行政處罰委員會的意見。各證券期貨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執法部門負責人的任免,需徵求稽查局的意見。建立後備幹部稽查執法掛職鍛煉制度,司局級後備幹部應分期分批到一線執法崗位參與案件調查審理工作。
(二十一)強化執法隊伍建設。大力加強稽查執法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打造一支政治堅定、作風優良、業務過硬、堅持原則、敢於碰硬的執法隊伍。同時,大力加強專業能力建設,建立稽查崗位專業(技術)職務序列管理制度,完善行政處罰委員會委員、審理員聘任制度,加大專業職務人員公開遴選力度。建立稽查執法崗位與日常監管等崗位定期輪崗及幹部交流制度。建立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案件的專業執法隊伍。對稽查執法幹部每年開展不少於兩周的專業培訓,不斷優化稽查幹部隊伍的專業技能和知識結構,持續提高稽查執法隊伍的戰鬥力。
⑩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可以對轄區內期貨公司或者營業部實施現場檢查。( )
正確答案:對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可以對轄區內期貨公司或者營業部實施現場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