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造成什么后果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通过或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工具进行资金融通和支付及相关信息服务等业务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模式,本文将就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与相应对策进行探讨。
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在上述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范畴内,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方面,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内容,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内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内容,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2008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的交易额由2008年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万亿元(见图1)。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达到了18.6%以上(见图2)。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均达到了200%左右(见图3)。以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合作形式于2013年6月5日上线的余额宝产品至2014年底,其用户则已达到了1.85亿户,总规模则达到了5789.36亿元。
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但其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一监管体系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制约。
对策建议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效率。前已述及,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的基础上“自发”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而对其管理的缺失反映出现阶段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并没有跟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节奏。通过对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已成长为新型的金融发展模式,而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则是传统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对此二者应分开进行管理。其中,对前者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则进行管理;而对后者的管理则应侧重在利用互联网具有的优势提升其在核心业务的价值方面下功夫。
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完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为降低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就须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针对如何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首先应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并使之与国际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接轨,增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协调性。其次,应整合资源,建立共享互联网金融数据库。最后,应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技术研发力度,切实提升防火墙和数据加密等关键技术水平,防护网络安全。而在网络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第一,应推行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制度。第二,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注册登记管理。第三,应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企业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统筹共享互联网金融征信资源。
进一步整合、发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其内容。首先,针对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模式与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之间存在的交叉和冲突问题,我国应做好相关模式间的整合工作。比如,针对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其与基金合作开展的互联网理财业务对商业银行的银联、存款及理财业务形成的挑战,我国应通过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商业银行的效率的方法予以解决;针对商业银行推出的“电子商务+大数据金融”业务因不熟悉电子商务运作流程而隐藏较大风险的问题,我国应通过采取限制其发展或加强其与相关电子商务企业重组的方式解决。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进一步发展方面,我国需加强商业银行征信系统建设和开放的力度,以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和创新。最后,对于在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内容存在的不完善问题,我国应采取建立和加强保险体系建设以及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等方法,来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模式内容的完善和发展。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和安全防范制度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的支持。针对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存在的不完善的问题,第一,应厘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界定,并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督主体,消除“监督主体不确定性”隐患。第二,应出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相关制度,构建全面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的制度体系。第三,还应成立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建立和强化行业的自我监督和管理体系。第四,应在兼顾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行业创新精神及行业发展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做到“适度无漏洞”监督。最后,央行、银监会等传统金融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协作监督,以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Ⅱ 移动互联网对企业财务管理有哪些影响
控全局认为互联网金融对大财富管理的挑战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激发了财富管理模式的创新,使得大众化财富管理需求得到更大满足;二是通过技术与财富管理的有效结合,赋予了财富管理工具全新的吸引力;三是促使财富管理工具的平台化融合成为可能;四是降低了特定融资风险,并使新型的融资与财富管理模式不断出现;五是通过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发掘与整合,形成更准确的客户定位。
自2012年以来,很多业内人士都在强调一个“大财富管理时代”的到来,背后原因,一是在居民收入水平提高、通胀等因素引发财富贬值风险加大、跨境资产配置可能性逐渐提升的情况下,公众对于财富管理的需求迅速膨胀;二是传统金融业态边界的模糊、机构综合化经营的深入等,都使得面向客户提供“系统性、多元化财富管理解决方案”愈发变得可操作。
在此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和理念,突如其来地震撼着传统金融体系的财富管理模式,并且在挑战中带来巨大发展机遇。当然,虽然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变得如此时髦,但仍然“如同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似乎只要把互联网与金融要素沾边,就变成了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在深入探讨互联网金融对财富管理的影响之前,我们有必要从相对严谨的思路出发对其予以界定。
教科书告诉我们,现代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包括资金的时空配置、风险管理、支付清算、信息发掘等。由此,我们认为所谓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亦即现代互联网的技术和理念,从根本上改变着这些基本功能的落实。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其对于财富管理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激发了主动财富管理模式的创新,使得大众化财富管理需求得到更大满足。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具有“去中心化”、“民主和分散化”等特点,新的信息与金融技术,不仅使得资金供给者(财富管理需求者)与财富管理媒介更容易对接和配置,而且使原先只能被动接受金融机构财富管理服务的公众,以及难以投资门槛较高的财富管理产品的普通人,都能够更加主动地进行财富管理活动。
例如,在近期货币市场基金的网络化销售逐渐流行之际,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可以把零散的资金投入到其中。
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化、电子化、虚拟化的发展,传统金融机构不仅能创新和完善专业化和便利性的财富管理产品与服务,并且更容易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而且可以开发和培育更多适应“E时代”的客户,还可以不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和配置营销人员,而在传统薄弱环节以低成本开发潜在客户,如满足广大的农村领域财富管理需求。当然,互联网金融更着眼于对大众财富管理需求的满足,而面向高端客户的财富管理,仍然需要以线下私密的、真正的私人银行服务为主。
第二,通过技术与财富管理的有效结合,赋予了财富管理工具全新的吸引力。例如,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投资者可以刷货币基金卡进行消费支付,刷卡后货币基金的赎回资金自动被划拨到消费商户的账户中,这样大大增加了货币基金的功能,促使大批投资者将零散资金投资到货币基金上。去年底以来,部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推出基于证券资金账户、货币基金的消费支付服务,可以预见,这一基于支付领域的工具创新,将会对证券和基金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并深刻改革居民的投资与财富管理需求结构。
再比如,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居民财富管理活动不需要投入太多的时间成本,智能手机的兴起让理财者能实时通过APP应用、移动互联网办理业务,社交媒体的出现让理财者能够实时与财富管理机构进行互动。同时,互联网的最吸引投资者的另一个优势,是把财富管理服务的流程完整展现出来,服务更加透明化、标准化。
第三,促使财富管理工具的平台化融合成为可能。一方面,互联网加速了混业经营时代的降临。随着将来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程度不断提高,有的机构会越来越专业化,有的可能会转向金融控股或银行控股集团。互联网信息和金融技术飞速发展,一是促进了以支付清算为代表的金融基础设施的一体化融合,二是使得网络金融活动同时深刻影响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传统业态,并且给其带来类似的风险和挑战,由此,使得涵盖不同金融业态的大财富管理平台在制度和技术上逐渐显现。
另一方面,除了第三方财富机构,互联网时代还促使新型企业也逐渐加入到财富管理的产业链中。例如,通常认为互联网公司拥有较大的粘性用户和流量,一旦互联网公司获得资产管理牌照,可能对传统的行业格局形成颠覆。实际上,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财富管理平台将逐渐跳出传统模式,如投行、信托、资产管理的服务平台,或多层次资金池平台,而成为面向机构、企业、个人等不同客户,提供融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增值服务、消费与支付等在内的“金融与消费服务超市型”综合平台。
第四,降低了特定融资风险,并使新型的融资与财富管理模式不断出现。例如,一方面,近年来,欧美发达经济体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实际上对于许多拥有闲置资金的人,提供了一种新型财富管理模式,在这类金融服务网站上可以实现用户之间的资金借入或借出,整个过程无需银行的介入。其便捷自助的操作模式、低廉的费率、透明的信息和差异化的定价机制已经对传统商业银行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和影响。美国的Prosper和英国的Zopa是其中的两个成功例子。另一方面,基于互联网的众筹融资,不仅使得创业者的资金来源除了自有资金以外,开始有可能摆脱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风险投资等)的局限,从认可其创业计划的大众手中直接筹集资金,也使得消费者能够在主动参与到产品设计及生产过程中同时,实现了新型的财富管理和投资。
第五,通过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发掘与整合,形成更准确的客户定位。互联网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提供信息支撑,而信息又是信用形成和金融交易的基础。例如,新型互联网金融企业之所以能够做好小微企业贷款,是因为对于小企业来说,由于缺乏信用评估和抵押物,往往难以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通过互联网的数据发掘,可以充分展现小企业的“虚拟”行为轨迹,从中找出评估其信用的基础数据及模式,由此为小微企业信用融资创造条件。诸如此类的创新,能够为财富管理机构的资金运用开拓空间,形成新的良性投资回报与循环。
此外,互联网时代也对商业银行提出挑战,因为金融数据的快速增长和高处理成本,导致了数据处理模式必须有所改变,银行除了关注内部数据,还需要纳入互联网数据,互联网数据记录了银行客户的痕迹和行为,从中分析出客户的风险喜好、投资偏好、个性特征等。通过传统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支付企业、互联网企业的有效数据整合,可以为新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财富管理模式创新奠定基础。
总之,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使得传统金融“走下神坛”,并非与其对抗和完全替代,也不应被树立为新的“金融神话”,它只是从根本上完善了传统金融体系的功能,并对中国财富管理的体系、模式、环境产生深刻影响,因此有助于一个贴近各类客户需求的、灵活多样的财富管理时代的到来。
Ⅲ 如何看待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通过或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工具进行资金融通和支付及相关信息服务等业务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模式,本文将就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与相应对策进行探讨。 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在上述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范畴内,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方面,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内容,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内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内容,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2008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的交易额由2008年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万亿元(见图1)。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达到了18.6%以上(见图2)。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均达到了200%左右(见图3)。以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合作形式于2013年6月5日上线的余额宝产品至2014年底,其用户则已达到了1.85亿户,总规模则达到了5789.36亿元。 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但其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一监管体系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制约。 对策建议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效率。前已述及,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的基础上“自发”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而对其管理的缺失反映出现阶段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并没有跟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节奏。通过对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已成长为新型的金融发展模式,而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则是传统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对此二者应分开进行管理。其中,对前者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则进行管理;而对后者的管理则应侧重在利用互联网具有的优势提升其在核心业务的价值方面下功夫。 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完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为降低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就须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针对如何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首先应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并使之与国际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接轨,增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协调性。其次,应整合资源,建立共享互联网金融数据库。最后,应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技术研发力度,切实提升防火墙和数据加密等关键技术水平,防护网络安全。而在网络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第一,应推行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制度。第二,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注册登记管理。第三,应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企业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统筹共享互联网金融征信资源。
进一步整合、发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其内容。首先,针对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模式与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之间存在的交叉和冲突问题,我国应做好相关模式间的整合工作。比如,针对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其与基金合作开展的互联网理财业务对商业银行的银联、存款及理财业务形成的挑战,我国应通过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商业银行的效率的方法予以解决;针对商业银行推出的“电子商务+大数据金融”业务因不熟悉电子商务运作流程而隐藏较大风险的问题,我国应通过采取限制其发展或加强其与相关电子商务企业重组的方式解决。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进一步发展方面,我国需加强商业银行征信系统建设和开放的力度,以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和创新。最后,对于在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内容存在的不完善问题,我国应采取建立和加强保险体系建设以及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等方法,来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模式内容的完善和发展。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和安全防范制度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的支持。针对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存在的不完善的问题,第一,应厘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界定,并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督主体,消除“监督主体不确定性”隐患。第二,应出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相关制度,构建全面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的制度体系。第三,还应成立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建立和强化行业的自我监督和管理体系。第四,应在兼顾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行业创新精神及行业发展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做到“适度无漏洞”监督。最后,央行、银监会等传统金融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协作监督,以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Ⅳ 了解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论文怎么写
估计你是在抄校生。这袭个标题太大了,国内金融业发展现状可以写一篇完整的论文,互金行业发展趋势又可以写一篇完整的论文,两个合在一起资深从业者都未必能写得漂亮。
如果拆开选择,相对来说后者好写一些,因为参考资料很好找。
结论也容易得出,在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形态创新的环境下,提高监管跟进速度,防范结构性风险,完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加强普通民众投资理财教育,拥抱新技术带来的便捷性和易用性
Ⅳ 金融服务网格化与区块链相关吗
区块链开源项目?现在是一个科技驱动金融发展的时代,科技的驱动因素已经从最早的互联网信息发展到近年的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但是,技术的创新是永无止境的,区块链作为科技驱动力量已经呈现蓬勃的发展趋势。
在区块链出现之前,金融流通被紧紧地限制在国境线内。大多数人仅仅跟在自己生活区域内设有分行的少数几家银行机构产生金融关系。一个人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和成本才能翻越国境,在国外开设银行账户——他这么做的原因有可能是国外税费低,或者国外的投资机会更多。但是,对一个普通人来说,开设国外银行账户成本很高,更重要的是,他可能压根就不知道可以开设国外银行账户这件事本身。
在未来,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可以轻松获取到任何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人们不再依靠传统的银行或者中介机构来进行经济活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通用交换媒介。在未来,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通过口袋里的一个手持设备,就可以进行点对点的汇款操作。
在区块链出现之前,创造新的金融产品或公司的限制很多。接收、管理和分发大量现金既困难又昂贵,并且需要专门的人才,大量的雇员,以及和现有的大型金融机构的良好业务关系。
在未来,接收和分发大量现金或者管理大量转账的成本将大大降低,整个过程几乎可以全部由程序自动控制。金融领域的创业门槛也将大大降低,这也使得大量金融公司不断涌现,并持续参与到原本只有屈指可数的金融机构所控制的金融产业中来,与原有的这些巨头展开竞争。
布比区块链简介
布比区块链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区块链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与创新,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并在多个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创新,形成多项核心技术成果,例如:可数学证明的分布式共识技术、快速的大规模账本存取技术、支持业务形态扩展的多链总账技术、异构区块链间的互联技术等。4月25日,“格格积分”将积分系统引入区块链概念,多方联合开放,积分发行及兑换,促进积分流通。各合作机构可共同参与交易验证、账本存储、实时结算;企业积分发行方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使积分进出更灵活。布比开发了自有的区块链基础服务平台,已在股权、供应链、积分、信用等领域开展应用。布比一直致力于以去(多)中心信任为核心,构建开放式价值流通网络,让数字资产自由流动起来。
区块链技术 矿工?将区块链技术与因特网相提并论并不是百分百贴切,但这是一个有助于理解区块链技术的很好的角度。我们看到,所有涉及到把信息从 A 点转移到 B 点的产业都被因特网技术改变了。而区块链技术,尽管争议和质疑不断,但其很有可能对所有涉及财产转移的产业产生巨大影响。如果你的业务需要用到财产转移服务,你多半需要为这种服务付费,那么区块链技术很有可能大大削减你的这部分成本,并有望扩大可能的业务模型的适用边界。而如果你是金融财产转移服务的提供商,那么也许你应该给你的 CTO 打个电话了。
区块链开源项目?区块链技术 矿工?
很多人相信,基于区块链技术,我们可以创造出比货币、股票、积分这类已有事物更复杂的新东西。比如,我们可以写出能够独立控制货币、股票和积分的软件,这类软件运行起来就像独立的经济实体一样。它们“栖身”于区块链之上,它们的功能不再局限于发送,接收和储存财产,事实上它具体有什么功能取决于你代码是怎么写的。它们甚至可以自主地对外提供有偿服务,无论面向的服务对象是人还是其他软件。
Ⅵ 你觉得2020年的互联网金融会是怎样的
莫轻易相信,只有自己才值得信任!!
Ⅶ 互联网对财务管理转型有什么意义
自2012年以来,很多业内人士都在强调一个“大财富管理时代”的到来,背后原因,一是在居民收入水平提高、通胀等因素引发财富贬值风险加大、跨境资产配置可能性逐渐提升的情况下,公众对于财富管理的需求迅速膨胀;二是传统金融业态边界的模糊、机构综合化经营的深入等,都使得面向客户提供“系统性、多元化财富管理解决方案”愈发变得可操作。
在此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和理念,突如其来地震撼着传统金融体系的财富管理模式,并且在挑战中带来巨大发展机遇。当然,虽然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变得如此时髦,但仍然“如同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似乎只要把互联网与金融要素沾边,就变成了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在深入探讨互联网金融对财富管理的影响之前,我们有必要从相对严谨的思路出发对其予以界定。
教科书告诉我们,现代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包括资金的时空配置、风险管理、支付清算、信息发掘等。由此,我们认为所谓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亦即现代互联网的技术和理念,从根本上改变着这些基本功能的落实。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其对于财富管理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激发了主动财富管理模式的创新,使得大众化财富管理需求得到更大满足。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具有“去中心化”、“民主和分散化”等特点,新的信息与金融技术,不仅使得资金供给者(财富管理需求者)与财富管理媒介更容易对接和配置,而且使原先只能被动接受金融机构财富管理服务的公众,以及难以投资门槛较高的财富管理产品的普通人,都能够更加主动地进行财富管理活动。
例如,在近期货币市场基金的网络化销售逐渐流行之际,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可以把零散的资金投入到其中。
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化、电子化、虚拟化的发展,传统金融机构不仅能创新和完善专业化和便利性的财富管理产品与服务,并且更容易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而且可以开发和培育更多适应“E时代”的客户,还可以不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和配置营销人员,而在传统薄弱环节以低成本开发潜在客户,如满足广大的农村领域财富管理需求。当然,互联网金融更着眼于对大众财富管理需求的满足,而面向高端客户的财富管理,仍然需要以线下私密的、真正的私人银行服务为主。
第二,通过技术与财富管理的有效结合,赋予了财富管理工具全新的吸引力。例如,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投资者可以刷货币基金卡进行消费支付,刷卡后货币基金的赎回资金自动被划拨到消费商户的账户中,这样大大增加了货币基金的功能,促使大批投资者将零散资金投资到货币基金上。去年底以来,部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推出基于证券资金账户、货币基金的消费支付服务,可以预见,这一基于支付领域的工具创新,将会对证券和基金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并深刻改革居民的投资与财富管理需求结构。
再比如,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居民财富管理活动不需要投入太多的时间成本,智能手机的兴起让理财者能实时通过APP应用、移动互联网办理业务,社交媒体的出现让理财者能够实时与财富管理机构进行互动。同时,互联网的最吸引投资者的另一个优势,是把财富管理服务的流程完整展现出来,服务更加透明化、标准化。
第三,促使财富管理工具的平台化融合成为可能。一方面,互联网加速了混业经营时代的降临。随着将来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程度不断提高,有的机构会越来越专业化,有的可能会转向金融控股或银行控股集团。互联网信息和金融技术飞速发展,一是促进了以支付清算为代表的金融基础设施的一体化融合,二是使得网络金融活动同时深刻影响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传统业态,并且给其带来类似的风险和挑战,由此,使得涵盖不同金融业态的大财富管理平台在制度和技术上逐渐显现。
另一方面,除了第三方财富机构,互联网时代还促使新型企业也逐渐加入到财富管理的产业链中。例如,通常认为互联网公司拥有较大的粘性用户和流量,一旦互联网公司获得资产管理牌照,可能对传统的行业格局形成颠覆。实际上,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财富管理平台将逐渐跳出传统模式,如投行、信托、资产管理的服务平台,或多层次资金池平台,而成为面向机构、企业、个人等不同客户,提供融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增值服务、消费与支付等在内的“金融与消费服务超市型”综合平台。
第四,降低了特定融资风险,并使新型的融资与财富管理模式不断出现。例如,一方面,近年来,欧美发达经济体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实际上对于许多拥有闲置资金的人,提供了一种新型财富管理模式,在这类金融服务网站上可以实现用户之间的资金借入或借出,整个过程无需银行的介入。其便捷自助的操作模式、低廉的费率、透明的信息和差异化的定价机制已经对传统商业银行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和影响。美国的Prosper和英国的Zopa是其中的两个成功例子。另一方面,基于互联网的众筹融资,不仅使得创业者的资金来源除了自有资金以外,开始有可能摆脱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风险投资等)的局限,从认可其创业计划的大众手中直接筹集资金,也使得消费者能够在主动参与到产品设计及生产过程中同时,实现了新型的财富管理和投资。
第五,通过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发掘与整合,形成更准确的客户定位。互联网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提供信息支撑,而信息又是信用形成和金融交易的基础。例如,新型互联网金融企业之所以能够做好小微企业贷款,是因为对于小企业来说,由于缺乏信用评估和抵押物,往往难以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通过互联网的数据发掘,可以充分展现小企业的“虚拟”行为轨迹,从中找出评估其信用的基础数据及模式,由此为小微企业信用融资创造条件。诸如此类的创新,能够为财富管理机构的资金运用开拓空间,形成新的良性投资回报与循环。
此外,互联网时代也对商业银行提出挑战,因为金融数据的快速增长和高处理成本,导致了数据处理模式必须有所改变,银行除了关注内部数据,还需要纳入互联网数据,互联网数据记录了银行客户的痕迹和行为,从中分析出客户的风险喜好、投资偏好、个性特征等。通过传统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支付企业、互联网企业的有效数据整合,可以为新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财富管理模式创新奠定基础。
总之,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使得传统金融“走下神坛”,并非与其对抗和完全替代,也不应被树立为新的“金融神话”,它只是从根本上完善了传统金融体系的功能,并对中国财富管理的体系、模式、环境产生深刻影响,因此有助于一个贴近各类客户需求的、灵活多样的财富管理时代的到来。
Ⅷ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状况与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在上述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范畴内,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方面,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内容,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内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内容,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2008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的交易额由2008年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万亿元。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达到了18.6%以上。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均达到了200%左右。以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合作形式于2013年6月5日上线的余额宝产品至2014年底,其用户则已达到了1.85亿户,总规模则达到了5789.36亿元。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但其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一监管体系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制约。
Ⅸ 谈谈你对网络金融的认识
所谓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是指基于金融电子化建设成果在国际互联网上实现的金融活动,包括网络金融机构、网络金融交易、网络金融市场和网络金融监管等方面。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e- commerce)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网络金融的发展是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加以分析。完整的电子商务活动一般包括商务信息、资金支付和商品配送三个阶段,即为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三个方面。网络经济众所周知, 知识经济是以电脑、卫星通信、光缆通信和数码技术等为标志的现代信息技术和全球信息网络“爆炸性”发展的必然结果。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现实经济运行主要表现为信息化和全球化两大趋势。这两种趋势的出现无不与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的发展密切相关。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人们处理信息的能力和利用信息的效率,加速了科技开发与创新的步伐,加快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速度,从而使知识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程度空前提高; 全球信息网络的出现和发展,进一步加快了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传递和扩散,使传统的国家、民族界限变得日益模糊,使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地球村”,从而使世界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全球化趋势。因此,知识经济实质上是一种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全球网络经济。 在这里,我们可以把网络经济概括为一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特别是Internet) 基础之上,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的经济形态。它不仅是指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产业的兴起和快速增长,也包括以现代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崛起和迅猛发展,更包括由于高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所引起的传统产业、传统经济部门的深刻的革命性变化和飞跃性发展。因此,绝不能把网络经济理解为一种独立于传统经济之外、与传统经济完全对立的纯粹的“虚拟”经济。它实际上是一种在传统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经过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的高级经济发展形态。深化对知识经济的研究和认识,我们不难发现,尽管目前人们对未来经济的描述有多种说法,诸如知识经济、信息经济、后工业经济、新经济、注意力经济等等,但它们的基础是相同的,这就是计算机与计算机网络,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
Ⅹ 市局单位如何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
作为市财税金融线口创卫网格化管理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加强协调,扎实推动财税金融线口单位的创卫工作。
一是落实管理责任。该局印发了《市直财税金融线口单位创卫任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责任区创卫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卫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将3个挂钩社区(村)分为18个单元网格,明确各单位包干负责。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召开了线口单位创卫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单位将创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该局派出分管创卫的领导和办公室同志多次到挂钩居(村)委会,与居(村)委会负责人当面沟通,了解创卫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意见。经常与居(村)委会的负责人到创卫区域走访察看,对重点、难点部位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尤其是对太阳升“城中村”雷公湖和宝源三路,及时组织力量集中整治。主动与挂钩市、区领导和市、区创卫办联系,及时通报情况,落实领导对创卫工作要求。通过积极沟通和紧密合作,有效地调动了各方积极性,进一步聚集和增强了创卫力量。
三是多方筹集资金。采取动员线口单位帮一点、争取财政安排一点、挂钩村(居)委会自己出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推进财税金融线口网格化管理工作。目前共为挂钩社区(村)筹集创卫资金75万元。
四是强化检查监督。该局经常组织人员到线口责任区域、责任地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拍下照片,注明地点,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线口单位积极配合居(村)委会迅速做好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