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审慎经营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原则1 – 目标、独立性、权力、透明度和合作: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要求每个银行监管机构都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每个监管机构都应具备操作上的独立性、透明的程序、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充足的资源,并就履行职责的总体情况接受问责。适当的银行监管法律框架也十分必要,其内容包括对设立银行的审批、要求银行遵守法律、安全和稳健合规经营的权力和监管人员的法律保护。另外,还要建立监管当局之间信息交换和保密的安排。
原则2 – 许可的业务范围:必须明确界定已获得执照并接受监管的各类机构可从事的业务范围,严格控制“银行”一词的使用。
原则3 –发照标准:发照机关必须有权制定发照标准,有权拒绝一切不符合标准的申请。发照程序至少应包括审查银行的所有权结构和银行治理情况、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的资格、银行的战略和经营计划、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以及包括资本金规模在内的预计财务状况;当报批银行的所有者或母公司为外国银行时,应事先获得其母国监管当局的同意。
原则4 –大笔所有权转让:银行监管当局要有权审查和拒绝银行向其他方面直接或间接转让大笔所有权或控制权的申请。
原则 5 – 重大收购:银行监管当局有权根据制定的标准审查银行大笔的收购或投资,其中包括跨境设立机构, 确保其附属机构或组织结构不会带来过高的风险或阻碍有效监管。
原则 6 – 资本充足率:银行监管当局必须制定反映银行多种风险的审慎且合适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规定。至少对于国际活跃银行而言,资本充足率的规定不应低于巴塞尔的相关要求
原则 7 –风险管理程序 :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和银行集团建立了与其规模及复杂程度相匹配的综合的风险管理程序(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以识别、评价、监测、控制或缓解各项重大的风险,并根据自身风险的大小评估总体的资本充足率。
原则 8 – 信用风险: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 银行具备一整套管理信用风险的程序;该程序要考虑到银行的风险状况,涵盖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信用风险(包括交易对手风险)的审慎政策与程序。
原则 9 – 有问题资产、准备和储备: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建立了管理各项资产、评价准备和储备充足性的有效政策程序,并认真遵守。
原则 10 –大额风险暴露限额: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的各项
B.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是什么
审慎经营是指以审慎会计原则为基础,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和资产风险,负债价值和负债成本、财务盈亏和资产净值以及资本充足率等情况,真实、客观、全面地判断和评估金融机构的实际风险,及时监测、预警和控制金融机构的风险,从而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定的经营模式。
审慎经营原则主要包括:
1、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的、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用以衡量其资本充足程度。资本作为一种风险缓冲剂,具有承担风险、吸收损失、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意外冲击的作用,是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资本充足程度直接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最终清偿能力和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
2、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的全过程。
3、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2)金融机构财务通则扩展阅读
商业银行经营的其他原则:
1、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但是,效益以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前提。安全性又集中体现在流动性方面,而流动性则以效益性为物质基础。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有效地在三者之问寻求有效的平衡。
2、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这是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权依法处理其一切经营管理事务,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存款人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客户。商业银行作为债务人,是否充分尊重存款人的利益,严格履行自己的债务,切实承担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责任,直接关系到银行自身的经营。如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尊重和保护,他们就选择其他银行导致该银行退出市场。
C. 如何编写企业资金管理细则
公司现金流量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现金流量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落实预算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责任制,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本规定涵盖了公司工程(包括二期工程)、劳务、燃材料采购、工资及奖金发放、资金调度、成本费用开支等现金管理,规定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具体内容和编制方法,明确各归口部门在现金收支过程中所负的责任和行使的权限,同时也规定了日常现金流量管理的具体要求。
2.2公司的现金流量管理,仅指狭义的货币资金管理,即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等管理。
3. 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公司预算指标及其管理责任划分实施细则(暂行)》、《公司费用开支管理规定》和2003年11月23日董事会二届十二次会议批准的《会计政策》。
4. 编制原则
4.1公司的现金流量管理是通过现金流量计划进行控制。
4.2公司采取“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统筹调剂、综合平衡”的管理原则,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的各项资金收支均应纳入现金收支计划管理,各部门应按时编制现金流量计划报公司财务部。
5.现金流量计划分为年度和月度现金流量计划
5.1年度现金流量计划编制
每年10月份,各部门应提供下年度经费用归口分管领导审核的分季用款计划。财务部在分析和平衡基础上,编制下年度现金流量计划和分季现金流量计划,财务部将编制完成的现金流量预算和编制说明报送管理策划部。管理策划部审核后,报预算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财务部根据董事会批准后的现金流量下达给各部门。
5.2月度现金流量计划编制
5.2.1部门月度现金流量的编制
5.2.1.1每月25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在年度现金流量计划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工作,编制下月现金流量用款计划。
5.2.1.2各费用归口部门应按规定的科目及项目填报编制下月度现金流量计划。(各部门编制的现金流量范围见附表1,部门现金流量计划表见附表2)
5.2.1.2.1总经理工作部、运行部、综合部、营销部、管理部、技术部应按本部门编制范围内每个不同科目填报现金流量。
5.2.1.2.2商务部应按本部门编制范围内每个不同科目填报现金流量,另外对燃煤需填报每船次的用款计划,对技改、科技开发、两措、技术开发、设备大中小修等工程需按项目填报的用款计划,对土木修缮及材料款中单笔结算金额超过1万元的用款项目,还需按明细填列。
5.2.1.2.3财务部应按本部门编制范围内每个不同科目填列现金流量外,对融资还本分利付息需按股东方名称进行填列,对借款及付息应按银行名称进行填列。
5.2.1.2.4二期工程指挥部填列现金流量计划时,对建安工程应按标段、对设备工程按厂家、对其他费用按项目填列,对一般性的费用按总数填列。
5.2.1.3各部门编制的现金流量表经费用归口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部。
5.2.2公司月度现金流量计划编制
5.2.2.1财务部应对各部门编制的现金流量进行汇总平衡,编制公司月度现金流量计划,经公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具体见附表3公司月度现金流量计划表。
5.2.2.2现金流量计划的余缺处理:对于现金流量计划余缺,财务部要安排好资金调度管理。对于现金流量计划缺口,财务部应及时拟定筹资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上报董事长。
5.2.2.3根据董事长授权的贷款额度,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5.2.2.4构成要素
分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以及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分别反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5.2.2.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项目内容
1)“电费收入”项目:指公司的电费收入(含税价),以及施工单位直供电费收入。
2)“其它收入”项目:指公司出租固定资产的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税收返还收入、施工单位违规收入、财产保险索赔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应由个人赔偿收入、其它收入等。
3)“燃料采购支出”项目:指公司燃料采购中的燃煤、燃油、运费、清仓装卸费用、煤场、输煤栈桥卫生费、驻港费用等。
4)“材料采购支出”项目:指公司购入原材料、事故备品、低值易耗品、以及购入材料所发生的装卸、运输、整理和挑选等费用。
5)“修理费用”项目:指公司日常修缮、设备及家器俱修理、设备和备品返修、机组的A、B、C、D级检修、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6)“工资及福利费用支出”项目:指公司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补贴、津贴以及按国家规定的福利支出等。
7)“劳动保险支出”项目:指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8)“增值税及其他税费”项目:指公司当期应上交税务部门的增值税、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营业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9)“车辆费用”项目:指公司的生产、管理部门发生车辆费用,包括油料费、养路费、年检费、过桥费、修理费等。
10)“财产保险费支出”项目:指公司财产、物资及特殊工种等参加保险所支付的费用。
11)“其他管理费用和支付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指公司支付的管理费用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如:警卫消防费、物业管理费、绿化费、卫生费、外部劳务费排污费、灰渣处理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驻外办费用、行政管理部门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咨询费、修志费、顾问费、审计费、董事会费、书报费、科技开发费、试验研究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办公用品费、电话费、广告宣传费用、党团活动费、汇兑损益支出等。
5.2.2.4.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项目内容:
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指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扣除支付的相关费用后的净额。
2)“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指公司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指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含技术改造工程和二期扩建工程支出。
4)“支付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指公司与投资有关的其他投资活动支出的现金。
5.2.2.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项目内容:
1)“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指公司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取得的长、短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以及委托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所筹集的借款。
2)“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指公司接受捐赠等收到的现金等。
3)“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指公司支付投资方的融资借款本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长期和短期借款本金、以及委托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所筹集的借款本金。
4)“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项目:指公司支付投资方分利、提前收回投资等。
5)“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指公司实际支付投资方的融资借款利息、融资费用、支付金融机构的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
6)“其他筹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指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支付的现金,如:融资固定资产租赁所支付的租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捐赠现金支出等。
5.3月度现金流量计划执行:
公司的各项现金流出,由公司财务部根据批准后的现金流量计划进行合理安排和调度,资金调度应以保证重点和兼顾一般的原则,讲求经济效益。并采用项目和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公司付款审批权限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5.4 月度现金流量偏差控制与分析
5.4.1部门月度现金流量执行情况分析:
为了及时发现在现金流量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费用归口部门在编制下月现金流量计划的同时,必须对当月的现金流量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书面分析,分析本部门现金流量计划表(见附表2)中的计划完成情况,特别对完成率超过±10%的科目、项目应重点分析,剖析偏差存在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方法。
5.4.2公司月度现金流量执行情况分析:
财务部根据各费用归口部门上报的现金流量分析报告,对总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方法,书面报送总经理。
6. 现金使用的监督机制
日常的现金使用管理由财务部相关岗位严格按现金流量计划使用。
7. 检查与考核
本工作由财务部定期负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管理部,列入公司月度绩效考核。
8. 附则
8.1 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8.2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9. 附表
附表1:现金流量归口部门及编制范围
附表2:月份部门现金流量计划表
附表3:月份公司现金流量计划表
附件4:现金流量管理流程图
D. 计提的风险准备一般计提比例是多少
计提的风险准备一般计提比例是10%。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的通知(财金[2007]23号)
十一、关于金融企业利润分配的规定
《规则》第44条规定:“金融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关于一般准备金的提取。
……
主营担保业务的企业,应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亏损,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管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管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4)金融机构财务通则扩展阅读:
一般风险准备(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二、企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一般风险准备。
E. 新办有限责任公司,税务局要提供财务会计制度,该如何制定 有没有制定好的给我参考下。谢谢
你的这个问题太广泛了,财务制度有很多,关键是你要的是哪种类型企业的财务制度。
您们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做什么?是商业企业还是生产企业?
你可以根据自己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网络查查,会有具体的财务制度条款的。
不好意思,我没有回答你的具体问题。
F. 国家的财务由那个金融机构负责。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是指按照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和权限的划分,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具体负责的本部门、本地方的财政收支。如按照预算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以预算收入的征收,财政部门对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支出,各级国库办理的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以及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等。 从预算管理角度看,国务院各部门、其他中央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中央政府预算,地方政府各部门、其他本级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本级政府预算,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本级总预算。因此,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都是国家财政收支的具体方面和具体环节,都是国家财政收支的有机组成部分,都应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总的是国务院,具体是财政部
财政部
(一)拟订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编制年度中央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央、地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中央各项财政收入,管理中央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提出税收立法计划,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议上报税法和税收条例草案;根据国家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税种增减、科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中央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加涉外税收和国际关税谈判,签订涉外税收协议、协定草案;制定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范本;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管理中央公共财政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并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制定需要全国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拟订和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拟订和执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管理中央财政支持企业的支出;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负责监管中央直管企业财务,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汇总分析全国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管理。 (七)办理和监督中央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中央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拟订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八)管理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拟订和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国债发行计划;拟订政府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的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代表中国政府参加国际财政组织。 (十)拟订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审批外国会计公司驻华代表机构的设置。 (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管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 (十二)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G. 财务公司的外部监管机构有哪些
一、相关概念及分类
(一)财务监督的概念
企业财务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中介机构、企业内部机构及其人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企业内部制度的规定,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检查、控制、督促和处理处罚等活动的总称。
1.财务监督的主体
财务监督的主体是指由谁来实行财务监督。
(1)外部监督主体
(2)内部监督主体
2.财务监督的内容
(1)对各种财产和资金进行监督,以保证财产、资金的安全完整与合理使用;
(2)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以保证财务收支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3)对经济合同、经济计划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以保证经济管理活动的科学、合理;
(4)对利润的实现与分配进行监督,以保证按时上交税金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等。
3.财务监督的对象
企业财务监督的对象是各单位(或称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
明确财务监督的目的。
4.财务监督权利的功能
从宏观上来讲,合理地利用财务监督权利,可以促进社会经济运行的规范化和合理化,减少社会经济运行中不必要的阻力,也能推进廉政建设,节约使用资金,使社会经济运行更加秩序化,并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
从微观上讲,通过有效地履行财务监督权利,至少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有利于企业经济活动更加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有利于企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有利于约束财产所有者、企业经营者的经济行为;
有利于企业节约开支,提高经营效益。
(二)企业财务监督的分类
(1)按监督实行的时间,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2)按监督的要求不同,可以分为政策性监督和技术性监督。
(3)根据实施主体不同,企业财务监督可以分为内部财务监督和外部财务监督。
二、条款解读
(一)建立全方位、完善的财务监督体制
1.外部财务监督
(1)财政机关的监督
财政监督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积累、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对行政事业单位、部门、企业的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及其成果所实行的监督。
《会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2)审计机关的监督
即政府审计监督,是国务院审计机关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3)税务机关的监督
主要是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对各单位的纳税情况所实行的监督。
(4)人民银行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章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5)证券监督机构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6)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章的规定,商业保险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
2.内部财务监督
内部财务监督实质上是内部管理、内部控制的表现,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财务事务,保证单位的资金安全和正确使用,遵守国家统一制度,保证工作质量。
(1)相关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2)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应当有明确的程序,而这个程序应当是贯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原则的,以避免决策的混乱和失误,加强财务监督和参与决策的作用。
(3)对财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企业内部主要有以下监督主体:
①股东(大)会;②投资者个人(即股东);③董事会、执行董事、独立董事;④监事会或者监事。
除了上述内部财务监督主体外,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是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有效补充。
(二)财务管理处罚
《企业财务通则》作为我国财务制度体系的基石,其内容能否贯彻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新《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财务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有关企业和个人需要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新旧《通则》变化
1.强化了外部监督的责任
2.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
3.明确了企业财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4.确定了依法追究企业法律责任的具体措施与途径
H. 权责发生制的含义
权责发生制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
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正确反映各期的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
权责发生制下,凡是本期实现的收益和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入帐;凡不属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入帐。
(8)金融机构财务通则扩展阅读:
权责发生制的缺点:
权责发生制大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
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为提示这种情况,应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
采用权责发生制,其优点是:
1、可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加以比较,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
2、权责发生制,能够恰当地反映具体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权责发生制会计把经济活动有关的成本和利润记录,同现金的实际收支区分开来。在权责发生制中,利润是主要的阶段性业绩指标。在核算利润时,经济交易的结果按预期的而不是实际的现金收支进行记录。
3、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
I. 财务收支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是对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
以对企业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例,其审计内容主要有:
1.企业制定的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是否符合《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
2.对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综合性的审查并做出客观评价
国家审计机关以财务收支为审计对象的,其主要内容包括:
1.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
2.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
3.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4.国家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5.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6.国外援款、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