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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末全部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1-07-16 08:24:15

⑴ 利率政策微观效应分析

对衡阳市执行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微观效应的调查分析

一、执行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的特点

一年多来,湖南省衡阳市各金融机构认真执行贷款利率浮动政策,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均控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高上浮幅度为130%,最低下浮幅度为10%。2004年1—12月,全市金融机构贷款发生额71.77亿元,执行基准利率8.335亿元,占11.6%,在[0.9,1]区间2.16亿元,占3%,在[1,1.1]区间2.43亿元,占3.4%,在[1.1,1.3]区间5.267亿元,占7.3%,在[1.3,1.5]区间8.895亿元,占12.4%,在[1.5,2]区间30.824亿元,占42.9%,2以上区间13.86亿元,占19.3%。2005年1—9月贷款发生额64.29亿元,执行基准利率5.856亿元,占9.1%,[0.9,1]区间0.866亿元,占1.3%,[1,1.1]区间3.219亿元,占5%,[1.1,1.3]区间2.269亿元,占3.5%,[1.3,1.5]区间7.002亿元,占10.9%,[1.5,2]区间27.56亿元,占43%,2以上区间17.26亿元,占26.9%,整体浮动水平高于2004年1—12月。衡阳市执行贷款利率浮动政策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低于地方金融机构。市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对象趋同现象明显,集中向高端、低风险客户营销,同业竞争激烈,贷款利率水平相近,浮动幅度较小。2005年1—9月,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发生额8.029亿元,执行基准利率的有5.489亿元,占68.4%,执行下浮利率的有0.45亿元,占5.6%,执行上浮利率的只有2.09亿元,占26%,且集中在[1,1.3]区间内.地方性金融机构具有充分的自主利率定价权,贷款对象大都是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贷款利率普遍大幅上浮。2005年1—9月,市商业银行贷款发生额9.3亿元,执行上浮利率8.74亿元,占94%,其中在2以上区间4.65亿元,占48.4%。农村信用社贷款发生额46.71亿元,执行上浮利率46.42亿元,其中在[1.3,1.5]区间6.31亿元,占13.5%,在[1.5,2]区间27.56亿元,占59.02%,2以上区间12.61亿元,占27%。

2、浮动幅度与企业所属行业相关。市场竞争能力较强的垄断行业如电力、电信、石油、烟草等,成为各家金融机构信贷营销的主要目标,贷款利率水平较低;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行业和国家宏观调控受限制的行业如纺织、水泥、房地产业等,成为各家金融机构压缩贷款的对象,贷款利率水平相对较高。据调查,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全市仅有3家企业贷款利率下浮,这3家企业都是电力企业。2004年全市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的10户企业中有4户房地产企业。2005年全市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的10户企业中有3家房地产业。

3、浮动幅度与企业大小成反比。大企业具有明显获取资金资源的优势,能够以较低的贷款利率获得贷款。而小型企业获取资金的难度较大,相应地要以较高的利率获得贷款。2004年1—12月,衡阳市大中小型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5.86%、6.52%、6.98%,全市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的10户企业全部是小企业。2005年12—9月,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5.59%、6.25%、7.26%,全市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的10家企业有9家是小企业。

4、浮动幅度与信用等级成反比。信用等级是贷款风险的综合反映,客户信用等级越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越低,反之,则高。如市农行在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对AAA、AA、A级法人客户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分别为8.37%、15.29%、32.27%。

5、浮动幅度与竞争状况成反比。在金融资源相对短缺、市场竞争不很激烈的农村地区,各行(社)利用主动定价优势,狠抓利率上浮管理、充分发挥定价的创效功能,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均在30%以上,最高上浮130%。而在金融资源丰富、市场竞争激烈的市区,则充分发挥定价的竞争功能,争夺有效市场份额,上浮幅度相对要低,一般控制在[0.9,1.3]区间之内。

6、浮动幅度与期限呈凸性关系。在累放法人客户贷款中,贷款利率以1—3年为分水岭,呈现“中间高,两头低”的特点,2004年1—3年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10%,2005年1—9月份1—3年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36%。而6个月以下和5年以上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相对较低。短期贷款中,投放的存单质押等上浮难度较大的贷款,加上高等客户短期流动资金需求旺盛,因而浮动水平相对较低。在长期贷款中,一是审批层次高,多为总分行审批项目,客户基本面较好,信用等级较高,对利率有比较苛刻的要求;二是多为竞争型或大型优良客户,执行了低于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

二、执行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垄断导致农村信用社执行贷款利率浮动政策有偏差

一是定价过于简单。由原信合办在2004年11月制定辖内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固定上浮办法,浮动区间只有三个档次,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0%;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30%;入股社员贷款按照同档次上浮利率优惠20%。这种定价模式没有按照政策要求考虑贷款户信用状况、规模大小、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具体因素,使利率定价欠合理。二是上浮幅度太大。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社员贷款外,事实上对大部分贷款户执行一浮到顶的利率,相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户的实际承受能力而言,贷款利率太高。同时,没有区分人民银行再贷款和自有资金,使得部分支农再贷款资金也用于了农村信用社高利率贷款,丧失了再贷款资金的政策扶持作用。

(二)集约化经营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利率传导机制不畅

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一般实行“分级授权、分级审批、分类指导”的利率管理制度,这种管理模式市场反映迟钝,审批环节多,基层行利率浮动权限少,在贷款利率执行上缺乏弹性,基层商业银行掌握市场需求变化和客户情况却没有定价权,而上级审批机构权力过于集中,却无法细致科学的掌握基层微观贷款需求,二者的矛盾使得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在基层难以有效实施。再者,国有商业银行普遍上收信贷管理权限,实行信贷责任追究制度,基层行信贷营销的积极性受到挫伤,难以主动地去培植和挖掘潜在的客户,贷款对象具有趋同性,因而执行贷款利率缺乏差异性,使贷款利率浮动政策效应不明显。

(三)同业竞争加剧扭曲了信贷市场的需求结构

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各商业银行对优质客户的争夺日益激烈。为争夺辖内为数不多的优质客户,各商业银行纷纷压低贷款利率,部分优质客户也将自身优质作为有力的谈判筹码,周旋于各金融机构之间,以求得最低的资金成本,在这种形势的驱动下,一方面优质客户贷款利率有不断走低的趋势,另一方面,处于发展期、真正亟需资金的中小企业却很难通过差别定价获得充分的金融服务。受各家金融机构对优质客户竞争加剧的影响,在基层扩大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的政策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金融生态环境欠佳影响执行利率政策效果

衡阳属于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好企业好项目不多,国有企业改制进展缓慢,逃废悬空银行债务的现场较普遍,金融维权举步维艰,金融维权胜诉案件执行率不到30%,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收费普遍偏高,企业办理一笔抵押贷款,评估、登记、抵押的费用一般占贷款金额5%以上。金融生态环境欠佳,金融机构普遍“慎贷”、“畏贷”,贷款面越来越窄,信贷调整空间小。一方面有效需求不足,信贷资源不能充分的利用;另一方面大多数中小企业资金紧缺而难以贷款。银行难贷款和企业贷款难的矛盾依然突出,利率调节资金资源分配的作用失灵。

三、执行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的微观效应

(一)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1、经营效益有所改善。贷款利率上浮,存贷利差扩大,利息收入增加,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受利益驱动,实行了较高的上浮利率,信贷扩张倾向明显,利息收入快速增长。2004年全市各金融机构实现盈利12889万元,比2003年增加17175万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利息收入达41718万元,比2003年增加8867万元,增幅达26.99%。今年1—9月全市金融机构实现盈利15698万元,同比增加12196万元,其中农村信用社盈利6612万元,同比增加5200万元。

2、市场营销意识明显增强。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后,各金融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稳定优质客户、保障资金安全,市场营销意识明显增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一是营销态度由被动营销逐步向主动营销转变,积极主动地寻找优质客户;二是营销方式由粗放式向细分客户群转变,按照不同的企业类型、信用等级等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三是营销手段由单一性向多样化转变,通过提供利率优惠、优质服务等手段来吸引新客户、稳定老客户等。

3、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金融同业竞争加剧,给各金融机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各金融机构不断地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经营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一是提高了风险管理水平,把贷款利率浮动与风险控制结合,尝试通过利率上浮来覆盖风险溢价。二是积累了利率定价经验,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自主制定定价管理办法,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执行上级行的定价分级审批制度,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今后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金融竞争氛围两极分化。在城区同业竞争十分激烈,各金融机构为了争取优质客户,纷纷少浮或下浮贷款利率,存贷利差缩小,资金营运难度加大,盈利空间受到挤压。在广大农村,农村信用社垄断经营,缺乏有效的竞争,信贷扩张明显,充分利用政策许可,一味地追求短期效益,存在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的现象。不仅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而且使农民的利息负担过重,影响农民增收。

5、民间借贷和企业乱集资行为抬头。贷款利率浮动标准提高后,一些农村地区贷户获取贷款的实际利率与民间借贷利率相差无几,有的甚至还高于正常的民间借贷利率,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地区民间借贷的抬头和企业乱集资行为的发生。据调查测算,衡阳市民间融资总额达63.5亿元,较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实施前增长了约20%。

(二)对企业的影响

1、增加了借款企业的财务负担。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浮,借款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下降。调查的10家典型企业均反映贷款利率浮动加大了企业的财务负担。与此同时,贷款利率上浮也促进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资金相对充裕的企业会压缩贷款规模,贷款到期主动归还,甚至有的还提前归还。

2、方便了优势企业融资。由于金融同业竞争的加剧,优势企业成为各家金融机构追逐的“香饽饽”,他们不仅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得银行支持,而且还能以较低的利率和其他优惠条件获得贷款。调查发现,优势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均在10%以内,因此,最近两年衡阳市信贷资源有向优势企业和行业集中的趋势,据统计至9月末全市授信额度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有21家,新增贷款主要投向了交通、能源、电力、教育、医疗等行业。

3、弱势企业遭遇“双重压力”。贷款利率浮动并没有缓解处于劣势的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压力,因为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受自身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难以跨越金融机构的贷款门槛。原本想借助利率浮动政策来控制一些大企业的“过剩需求”,让中小企业也能分得“一杯羹”,可事实上,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条件没有改变,贷款手续也没有简化,中小企业贷款依然艰难。据调查统计,全市中小企业申请贷款金额满足率只有47%。而那些有市场有效应的中小企业有幸获得贷款,不仅要支付评估、登记、抵押费用,还得承受比大企业高得多的贷款利率,尽管大多数中小企业是以能否贷到款为第一考虑,但过高的贷款利息负担,使本来就先天不足的中小企业承受的压力太大,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

四、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中央银行制度,强化窗口指导。中央银行应逐步通过制定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及公开市场操作等,来有效地影响市场利率水平。基层央行加强对利率政策的窗口指导,一方面围绕总行出台的利率政策,积极认真的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金融机构利率监测分析,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为总行制定和调整利率政策提供真实的参考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利率政策,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利率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正确理解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为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一是加快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步伐,实现商业银行的市场化运作。二是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制改革的同时,尽快组建邮政银行,发放小额贷款,打破由农村信用社垄断农村信贷市场的局面。三是规范引导民间融资,通过“社区银行”等方式,将民间资金引入到正规的金融体系中去。

(三)强化利率风险管理机制。商业银行要以利率市场管理为核心,参照巴塞尔委员会《利率风险管理原理》的有关规定,建立高效的现代利率风险管理机制;要结合实际,按照市场化、效益化、差别化、规范化的原则,建立综合反映市场营销、成本控制、效益核算、风险补偿等方面要求的存贷款定价机制;建立科学的贷款定价分级授权体制和内控制度,适当下放贷款定价、发放的审批权,使县域金融机构可根据辖区市场经济发展、信贷资金需求状况灵活确定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以促进贷款营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四)加快国有企业改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的步伐,降低国有经济的比重,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五)大力发展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的货币市场,建立规范发达的证券市场,建立起金融期货市场尤其是利率期货市场,以便有序地进行利率风险管理。

(六)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后,金融机构将同样面对市场风险,为了降低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来源:中国金融界网)

⑵ 06年二,三季度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006年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中国央行2006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评论

新华网北京8月9日电(记者张旭东)中国人民银行在9日发布的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与上半年较高的经济增长率10.9%相比,下半年经济增长可望略有放缓,但总体上仍将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央行将合理控制货币信贷增长,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

综合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央行认为,从投资需求看,近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土地和信贷调控的措施,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其政策效应会逐步显现,但较高的居民储蓄率、企业大量自有资金的积聚、外资继续流入以及“十一五”规划项目逐步启动等因素,将继续推动投资较快增长。

从消费需求看,国内消费将继续趋旺。今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汽车、通信产品、住房等将继续拉动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居民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公务员增加工资、低保水平改善、收入分配制度深入改革等措施,将继续改善居民收支预期,预计下半年消费将延续目前较为旺盛的态势。

从进出口看,2006年世界经济出现了加快增长的趋势,美、日、欧等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经济增长前景良好,有利于我国出口保持较快增长。

在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央行提醒,当前要高度关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国际收支不平衡、能源消耗过多、环境压力加大以及潜在通胀压力上升可能对我国经济带来的风险。

央行报告中还特地指出:“当前供给条件对我国经济运行的约束较轻,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较高,而资源环境成本又难以构成比较有效的硬约束。在结构矛盾突出、国际收支继续双顺差的背景下,控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

央行表示,下半年央行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协调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合理控制货币信贷增长,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同时,采取着眼于中长期的综合性措施,加快落实扩大内需等各项政策,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国际收支趋于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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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 美联储不升息,流动性难题留给中国央行

美联储周二晚上决定将利率维持不变,让全世界大多数投资者松了一口气,唯独中国央行可能感到失望.因为美联储不收紧银根,中国资金泛滥的问题就更难解决.

中国人民银行已经采取了提高贷款利率和银行准备金率等一系列手段收紧银根,但之所以迟迟未提高关键的银行存款利率,一个原因就是不想因为中美利差缩小,而进一步吸引赌人民币升值的热钱.因此,美国利率不提高,中国就缺乏升息的空间.

"中国需要一个更激进的美联储,"澳大利亚麦格理银行的中国经济学家Paul Cavey说."美联储是打破中国流动性周期的重要力量.美国停止升息无助于中国解决流动性过多问题,未来中国可能不得不出台其它紧缩政策."

中国目前银行之间的7天拆借利率为2.44%左右,按照过去一年升值3%左右的速度,持有人民币的年回报率可以达到5.44%或更高,因为不少外国投资银行认为人民币每年的升值速度会超过3%.而伦敦银行间同业市场拆借利率(LIBOR)为5.4%,投资人民币可能回报更高.

热钱再来

人民币一次性升值以来已经一年多了.由于中国政府成功地让市场相信,短期内不会再来一次性的大幅升值,因此投向中国的热钱有退潮之势.
近来,投资者预计美国利率可能见顶,对美元兴趣减弱,美元兑国际主要货币的汇率降低到最近两周以来的最低.人民币主要和美元挂钩,这意味着人民币兑欧元和日元等货币也跌了.由于人民币实际利率最近显得更为便宜,最近几周内投机热钱加速进入中国.

美元的疲软和进入中国的热钱一直有密不可分的联系,2003到2004年美元疲软的时候进入中国的资金就有所上升,而去年美国连续升息对美元形成支持,热钱也得到控制.根据麦格理的统计,5月份流入中国的热钱高达90亿美元,是2004年12月来的最高.

中国现在的问题是钱太多了.资金过于充裕,导致投资过热,然后就是生产过剩,国内消费不了就大量出口.在汇率自由的国家,庞大的外贸顺差导致本国货币升值,修正顺差过大的问题.但由于中国人民币至今仍然被严密控制在一个区间内,市场无法进行自然修正.

外力和自救

中国流动性过剩,除了指望美联储升息以外,还有两个办法:加快人民币升值的幅度实行自救,或是被动地等待世界经济放缓.世界经济一旦恶化,对中国外贸,银行等行业的打击将是巨大的,这也是北京不希望看到的.

让人民币升值一步到位虽然能够帮助减少对未来升值的预期,并帮助除去束缚人民银行的枷锁,让其更自由地实行货币政策来解决流动性的问题,但现在时机并非最佳.因为全球需求可能放缓,而中国出口商的成本则在上升,一个更强的人民币可能会对出口造成相当打击,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中国经济一旦硬着陆,将在金融系统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作为外力的美联储缺乏作为,中国只能想方设法靠内力走出"流动性陷阱".但针对目前经济"虚胖"的病症,央行很难用猛药,因为各方面的牵扯实在太多.在可预见的未来,北京很有可能继续通过行政手段,而非货币政策来调控经济,房地产,原材料和基础建设行业可能面临新的压力.

央行:三大原因导致信贷高增

□据新华社电
信贷过快增长是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个突出矛盾,中国人民银行9日发布的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的数据显示,6月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同比多增6068.1亿元,除政策性银行外,各类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均同比多增。

央行分析,有三大原因导致2006年以来信贷高增:一是经济增长较快,投资项目较多,对贷款的需求较为旺盛;二是国际收支不平衡矛盾持续积累、外汇大量流入导致流动性充裕,给银行扩张信贷提供了资金条件;三是商业银行在资本补充后更加注重提升资产收益和股东回报,通过扩张贷款增加盈利的动机增强。

央行报告显示,上半年企业用于流动资金的人民币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合计增加1.14万亿元,同比多增340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02万亿元,同比多增3835亿元。上半年主要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人民币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加9372.1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新增中长期贷款的93.1%。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增加9185.3亿元,同比多增4082.5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分别增加4918亿元、1641亿元和3504亿元。

央行报告中还特地指出,在结构矛盾突出、国际收支继续双顺差的背景下,控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

二○○六年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

第一部分 货币信贷概况

2006年第三季度,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货币信贷总量增加趋缓,与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基本适应,金融运行总体平稳。

专栏1:流动性与中央银行的流动性管理

在经济学或商业活动中,我们经常在一系列相关但不尽相同的意义上使用“流动性”一词。例如,流动性的本意是指某种资产转换为支付清偿手段的难易程度,由于现金不用转换为别的资产就可直接用于购买,因此被认为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由此推而广之,可以产生市场流动性和宏观流动性的概念。某个具体市场的流动性可以理解为在几乎不影响价格的情况下迅速达成交易的能力,这往往与市场交易量、交易成本、交易时间等因素有关。而在宏观经济层面上,我们常把流动性直接理解为不同统计口径的货币信贷总量。居民和企业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乃至银行承兑汇票、短期国债、政策性金融债、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他一些高流动性资产,都可以根据分析的需要而纳入不同的宏观流动性范畴。流动性的具体形式深受金融机构及其实际活动方式变化的影响,其复杂多变性可能使传统货币数量论所理解的货币与经济的关系变得不再稳定。

作为负责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的货币当局,中央银行有效管理流动性对于货币政策实施非常重要。中央银行流动性管理所涉及的流动性主要指范围较窄的宏观流动性,通常特指银行体系流动性,即存款性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主要包括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中央银行通过调节银行体系流动性进而调控货币信贷总量。

中央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基础是对银行体系流动性需求和供给的分析预测。银行体系流动性需求主要由法定准备金需求和超额准备金需求两部分构成,前者来自于中央银行设定的法定准备金要求,后者是商业银行为满足支付清算等需要而自愿持有的。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供给的因素可分为自发性因素和货币政策因素:自发性因素包括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流通中现金和政府存款等项目,取决于公众或政府的行为,不受货币政策操作控制,是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的最大不确定性来源;货币政策因素是中央银行能够直接控制的流动性供给因素,主要是公开市场操作,如回购和逆回购协议、买卖政府债券、发行中央银行证券等。如果流动性供需不平衡,就会影响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过多的银行体系流动性会促使市场产生利率下降的预期,或者刺激银行更多发放贷款;过少的银行体系流动性会促使市场产生利率上升的预期,或者促使银行收紧信贷。中央银行一般情况下可以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工具来平衡银行体系流动性供需,必要时也可以通过调整法定准备金要求来管理流动性。保持流动性水平的平稳适度,降低短期利率的波动性,有利于为经济活动参与者进行经济决策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此外,通过流动性管理,中央银行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应对暂时的流动性波动,达到确保日常支付和货币市场正常运转的目的。随着我国货币政策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型,中央银行流动性管理也日益成为货币政策实施的中心内容之一。

流动性与经济金融运行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会直接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金融机构、企业与居民也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银行体系流动性高低与经济走势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判断经济趋冷或趋热还要观察企业、居民的预期、投资意愿和消费倾向等多方面的经济变量。某些情况下,为适应银行体系流动性需求的增长,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主动提供流动性。另外一些情况下,如由于外汇流入增加,中央银行购汇为银行体系注入的大量流动性超过了需求的增长,银行体系出现流动性过剩,吸收过剩流动性就成为中央银行的重要任务。中央银行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日常管理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等经济指标的高低并不是直接相关的,简单地用当期投资增速的高低来判断当前银行体系流动性是否过剩是不恰当的,不能因为暂时出现了投资增速的波动就直接得出流动性应该收紧或放松的结论。总之,对流动性与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因果关系需要深入研究,审慎判断。

第二部分 货币政策操作

2006年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采取综合措施收回银行体系过剩流动性,发挥利率杠杆的调控作用,引导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同时稳步推进金融企业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灵活性,改进外汇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第三季度,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控制货币信贷投放,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将公开市场操作作为主要对冲操作工具,灵活把握央行票据发行力度和节奏,调节银行体系过剩流动性。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在保持市场化央行票据发行力度的同时,第三次对部分贷款增长较快、流动性相对充裕的一级交易商增加了央行票据发行,不仅实现了收回银行体系多余流动性的操作意图,而且发挥了较好的警示作用。8月份,配合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政策的实施,中国人民银行灵活运用不同招标方式,熨平市场波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9月份,在流动性总体仍然宽松、市场预期相对平稳的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大公开市场对冲操作力度,每周平均发行央行票据超过1000亿元。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共发行央行票据8162亿元,9月末央行票据余额为30780亿元。前三季度,通过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净回笼基础货币6450亿元。

央行票据发行利率总体呈上行走势。9月末,3个月和1年期央行票据发行利率分别为2.46%和2.79%,比年初分别上涨73个和89个基点。4月份以来,随着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市场紧缩预期增强,加之5月底恢复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央行票据发行利率逐月走高,货币市场利率波动性加大。为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市场平稳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在8月份前三周连续三次采用数量招标方式发行1年期央行票据,并于8月19日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后及时将招标方式改为价格招标,1年期央行票据发行利率在冲高到2.89%后呈小幅回落走势,9月底在2.79%的水平企稳,货币市场利率运行趋于平稳。

专栏2:国库现金管理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是指在确保中央财政国库支付需要前提下,以实现国库现金余额最小化和投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系列财政管理活动。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国务院明确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责。2003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对财政存款不计付利息;2003年之后,开始对财政存款按单位存款活期利率支付利息。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财政收入相应增加;与此同时,随着国库单一账户改革的推进,原大量留存在预算单位的资金逐步集中到国库管理,国库现金多保持在较高水平。国库现金随机波动加大,增加了货币政策调控的难度,由此需要进一步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此外,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逐步形成了具有一定深度和宽度的货币市场,财政部门对国库现金流量的预测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基本具备了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的条件。

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采取市场化操作方式对国库现金余额进行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和周密准备,2006年6月,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标志着我国国库现金管理正逐步走上市场化运作的道路。目前,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建立专门的协调工作机制,财政部主要负责国库现金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制定操作规划,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监测货币市场情况,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协商后签发操作指令;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具体操作。

根据《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库现金管理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从易到难、稳妥有序地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买回国债、国债回购和逆回购等。在初期阶段,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将主要实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是指将国库现金存放在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以国债为质押获得存款并向财政部支付利息的交易行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一般在1年(含1年)以内。买回国债,是指财政部利用国库现金从国债市场买回未到期的可流通国债并予以注销或持有到期的交易行为。两种操作方式都是向银行体系注入流动性,增加基础货币供给。

当前,宏观调控成效初步显现,但国际收支不平衡持续发展,银行流动性总体宽裕,需要继续加强流动性管理。为此,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将协调配合,加强对流动性形势和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稳妥有序地推进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二、发挥利率杠杆的调控作用

为引导投资和货币信贷的合理增长,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6年8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5.85%提高到6.1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长期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利率上调幅度。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市场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其他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保持0.9倍不变。从第三季度贷款实际发放利率来看,各项贷款利率水平逐步走高,反映了今年两次加息的叠加效应,为货币信贷的合理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为加强流动性管理,促使商业银行有序调整贷款行为,合理控制货币信贷增长,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于6月16日、7月21日和11月3日宣布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各0.5个百分点,分别从7月5日、8月15日和11月15日起生效。7月5日和8月15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以后,金融市场运行平稳,货币市场利率水平总体略有上升,股票市场维持上涨态势。

四、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

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方针政策,加强信贷政策引导,继续通过窗口指导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引导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合理控制贷款增长,调整贷款结构。一是重视做好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工作。二是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要求严格控制基本建设等中长期贷款,引导信贷资金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同时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调控。三是引导商业银行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合理投放信贷。四是继续发挥信贷政策的"扶弱"功能,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助学贷款工作,继续做好对就业、非公经济、中小企业、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的信贷支持。

五、稳步推进金融企业改革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继续稳步推进。中国工商银行于10月27日同时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圆满成功。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中国工商银行A+H股发行规模合计达191亿美元,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首次公开发行。此次中国工商银行采取H股和A股统一定价、同时发行、同时上市的方式进行首次公开发行,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机会,支持了境内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改制银行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中国建设银行于9月11日成为恒生指数成份股,是第一个选入恒生指数成份股的H股公司。中国银行在发行上市后,也先后成为上证50、H股指数等多种重要指数的指标股。改制银行加快业务创新步伐,在引进战略投资者后,全面启动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安排,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提升关键领域业务水准。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与美国银行签订的整体战略合作协议,以97.1亿港元收购美国银行子公司美国银行(亚洲)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积极拓展海外业务。有关部门正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积极研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方案。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新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截至2006年9月末,全国各地农村信用社共组建银行类机构85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2家、农村合作银行73家,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机构674家。参加改革试点的省(市)均成立了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明确并初步落实了省级政府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责。二是资产质量和经营财务状况有所改善。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为12.1%,与2002年末相比下降了24.8个百分点;实施了增资扩股,资本充足率得到充实;自2004年实现了近十年来首次轧差盈余,盈余水平逐年有所提高。三是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逐步落实,历史包袱初步化解。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已完成11期(每个季度1期)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的发行工作,共计对2396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1655亿元。同时,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对具备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已安排兑付专项票据45.6亿元。

专栏3:正确认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兑付标准

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尤其是在全面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改革达标任务艰巨, 农村信用社只有始终牢牢把握住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才能逐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有效发挥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对改革的正向激励作用,应从推动和深化改革的大局出发,全面理解资金支持政策设计的初衷、机制安排,正确认识专项票据兑付标准。

一是应正确理解“花钱买机制”的政策含义。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对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包括历年亏损挂账和资产损失),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2002年末实际资不抵债额的50%,已采取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两种方式安排资金1656亿元;已减免营业税、所得税99亿元;对农村信用社开办保值储蓄多支付的利息给予补贴,已实际拨付到位69 亿元;按有关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清收比例下限再打五折测算,发行专项票据所置换资产的清收所得超过50亿元,用于补充农村信用社的拨备;对农村信用社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因此增加可用资金来源800亿元;持有改革试点专项票据累计增加利息收入57亿元。以上合计,对试点农村信用社增加资金支持约2731亿元。同时,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当地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总体看,上述扶持政策对启动改革和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深化改革创造了条件,但要真正实现改革达标,关键还在于作为改革主体的广大农村信用社要始终牢牢把握住改革重点,切实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上下功夫。这才是"花钱买机制"的真正含义。

二是应客观认识设置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条件的必要性。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形成原因是复杂的,既有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行政干预及其他外部环境的因素。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制订并明确了资金支持条件和程序,目的在于强化正向激励,有效发挥资金支持政策的引导作用。农村信用社与其他存款类机构尤其是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差异较大。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财务重组、股票发行上市后,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外部约束机制。对农村信用社采取不同于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方式和程序,有利于落实各有关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当地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有利于督促农村信用社转换机制、强化管理、改善经营、增加积累,逐步化解历史包袱,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改革试点情况表明,农村信用社改革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真正实现改革达标,需要中央和地方共同采取扶持政策,需要坚持扶持政策与农村信用社强化管理、转换机制相结合。

三是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需要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完善。国务院"国发[2003]15号"文件规定:"中央银行票据支付必须与农村信用社改革效果挂钩,以县(市)为单位验收支付,标准为:产权明晰,资本金到位,治理结构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和专项票据兑付标准("银发[2006]130号"文件)。着重强调,农村信用社在申请兑付专项票据时,应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考核其健全内控制度和强化内部管理的实际成效,提出了逐步提高资产质量、有效控制成本费用、不断改善财务状况的具体要求。以上经营财务指标的变化,能直观地反映有关农村信用社所取得的改革实效,便于准确把握和评价是否达到了专项票据兑付标准。总体看,严格落实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按期兑付专项票据资金,进一步增强了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的透明度、公信力和可操作性。

六、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

第三季度,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发展外汇市场,进一步理顺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外汇市场基础性建设。统一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竞价交易和询价交易时间,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允许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开办韩元挂牌兑换业务,并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英镑兑人民币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二是上调境内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在合理控制货币信贷增速的同时,减缓外汇市场的供求压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促进货物和服务贸易便利化,规范资本流入流出管理。

七、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为拓宽对外金融投资渠道,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入的监管,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出台了一系列改进外汇管理的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促进货物和服务贸易便利化。改进出口收汇结汇管理,对贸易外汇实行分类管理;调整部分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政策,进一步简化企业购付汇凭证和手续。二是规范外资流入管理,促进国内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境外机构及个人购房管理,强化对跨

⑶ 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有: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

浦发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简称:浦发银行)是1992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1993年1月9日开业、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码:600000)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

(3)2004年12月末全部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一支富有活力的生力军,成为银行业乃至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上述股份制银行,中国还有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五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 ;中国政策性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⑷ 中国各个银行的简介

一、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于1984年1月1日成立,是办理城镇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的国家专业银行。
2005年4月21日,国家正式批准中国工商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革,注资150亿美元,随后中国工商银行顺利完成了财务重组和国际审计。2005年10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480亿元,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股份总数为2,480亿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各持1,240亿股。
2006年1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与高盛集团、安联集团、美国运通公司3家境外战略投资者签署战略投资与合作协议,获得投资37.82亿美元; 2006年6月19日,工商银行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署战略投资与合作协议,社保基金会将以购买工行新发行股份方式投资180.28亿元人民币。工商银行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业已形成。
中国工商银行注册地址是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中国工商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
负债业务:人民币储蓄;外币储蓄;储蓄旅行支票;外汇借款;同业人民币、外汇拆入;发行金融债券等;
资产业务: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转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具有专门用途的贷款;消费性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票据贴现;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认购业务;同业人民币、外汇拆出;项目贷款评估和信用等级评定等;
中间业务:人民币现金结算、转账结算;国际结算;代理业务(代收代付;代理企业债券、股票、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行、清算、兑付、托管;黄金现货买卖、交易清算、实物交割、租赁黄金、黄金项目融资;黄金清算交易;企业年金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保险;代理保管有价证券、有价物品;出租保管箱;代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或其它金融机构业务等);人民币及外汇银行卡业务;信息咨询业务(资信调查;资产评估;金融信息咨询;行业信息网服务;开立人民币存款证明);外汇中间业务(进口开证;进口代收;汇出汇款;来证通知;议付;托收;汇入汇款;结汇;售汇;旅行支票;代客外汇买卖;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外汇存款证明;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币兑换;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开立周转金账户);融资类和履约类担保业务;商人银行业务(融资顾问和银团贷款安排;企业财务顾问;企业海外上市);个人理财服务;投资基金管理、托管和销售;其他受托和委托资产管理;企业资信评级及其它中间业务等。
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到2004年末,中国农业银行各项资产总额
40137.6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900.7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4915.49亿元,全年实现经营利润319.74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已由最初的农村信贷、结算业务,发展成为品种齐全,本外币结合,能够办理国际、国内通行的各类金融业务。目前主要包括:(1)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等。(2)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三、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中国银行于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目前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
中国银行主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个人金融、资金业务和金融机构等业务。公司业务以信贷产品为基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创新的金融服务和融资、财务解决方案。个人金融业务主要针对个人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包括储蓄存款、消费信贷和银行卡在内的服务。资金业务包括本外币保值、资金管理、债务保值、境内外融资等资金运营和管理服务。而金融机构业务则是为全球其他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诸如资金清算、同业拆借和托管等全面服务。作为中国金融行业的百年品牌,中国银行在注重稳健经营的同时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创造了国内银行业的许多第一,在国际结算、外汇资金和贸易融资等领域得到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194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1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银行成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其它三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道成为国家金融业的支柱。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银行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篇章,启动了新的航程。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商业银行。1929年,中国银行在伦敦设立中国金融业第一家海外分行。此后在世界各大金融中心相继开设分支机构,目前拥有遍布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的机构网络,其中境内机构共计11,000余个,境外机构共计600余个。1994年和1995年,中国银行先后成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发钞银行。
四、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当时行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6年3月26日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自成立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经办国家财政拨款时期。1954年10月,建设银行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成立后,其任务是经办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款,管理和监督使用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部门、单位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几十年来,建设银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加快国家经济建设和发
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第二阶段,为国家专业银行时期。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为适应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建设银行先后开办了现金出纳、居民储蓄、固定资产贷款、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国际金融、住房贷款和各种委托代理业务。通过开办各种面向社会大众的商业银行业务,丰富了银行职能,为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阶段,为国有商业银行时期。1994年,按照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建设银行将财政职能和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业务分别移交给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从功能转换上迈出了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的重要一步。
境内外营业性分支机构15401个,其中有6个海外分行,2个驻海外代表处。全行正式员工26.3万人。同时,全资拥有建新银行,并持有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43.35%的股权,持有中德住房储蓄银行75.1%的股权。
2004年 9月15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京召开会议,决议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将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后,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建设银行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和权益。
五、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是中国早期四大银行之一,也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1958年,除香港分行仍继续营业外,交通银行国内业务分别并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和在交通银行基础上组建起来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为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要求,1986年7月24日,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
2004年6月,在中国金融改革深化的过程中,国务院批准了交通银行深化股份制改革的整体方案,其目标是要把交通银行办成一家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百年民族品牌的现代金融企业。在深化股份制改革中,交通银行完成了财务重组,成功引进了汇丰银行、社保基金、中央汇金公司等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并着力推进体制机制的良性转变。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内地商业银行。
六、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隶属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公司),创立于1987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2002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组建了以中信银行为主体的中信控股有限公司。目前,中信银行是中信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金融子公司。
1987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信银行为中信公司所属的国营综合性银行,是中信公司的子公司,独立法人。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国内外可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已批准的银行业务。
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先生任中信银行名誉董事长。
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贴现业务;汇兑、旅行支票、信用卡业务;代理收付和财产保管业务;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业务;经济咨询业务;外汇存款、汇款、放款、担保业务;在境内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买卖或代理买卖及外币有价证券;外币兑换;出口信贷。
七、深圳发展银行
1987年12月28日,深圳发展银行宣告成立。深发行由最初的6家农村信用社,成长为在18个经济中心城市拥有230多家分支机构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自身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实力日益增强。
2004年,深圳发展银行成功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从而成为国内首家外资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中资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5年,深发展正式确立了“定位中小企业,打造贸易融资领域专业品牌”的发展战略。经过多年的积淀,深发展开始了向零售业务的全面转型之旅。财富管理中心、个人贷款中心、汽车融资中心、信用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构建了深发展零售银行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体系。
八、广东发展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是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组建、于 1988 年 9 月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 亿元,总部设在中国广州市。截止 2005 年底,广东发展银行总资产355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06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090亿元。
广东发展银行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南京、大连、郑州、昆明、武汉、深圳、珠海、汕头、东莞、沈阳、宁波、温州、无锡、澳门等中国经济发达城市设立了 26 家分行、 500家营业网点,并与全球83个国家和地区的917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初步形成了城市化大商业银行的格局。
广东发展银行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 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九、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总资产规模达5571亿元,净利润27.03亿元,存款总额4888亿元,贷款总额(含贴现)3781多亿元,不良贷款率1.28%,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截至2005年底,中国民生银行在北京、广州、上海、深圳、武汉、大连、杭州、南京、重庆、西安、福州、济南、太原、石家庄、成都、宁波、天津、昆明、泉州、苏州等地设立了二十家分行,在汕头设立了直属支行,机构网点达到240家,与境外78个国家和地区的749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十、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四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普通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目前,招商银行总资产逾8000亿元,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最新排名中,资产总额位居114位。
经过19年的发展,招商银行已从当初偏居深圳蛇口一隅的区域性小银行,发展成为了一家具有一定规模与实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初步形成了立足深圳、辐射全国、面向海外的机构体系和业务网络。目前在境内30多个大中城市、香港设有分行,网点总数400多家,在美国设立了代表处,并与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00多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招商银行充分发挥拥有全行统一的电子化平台的巨大优势,率先开发了一系列高技术含量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打造了“一卡通”、“一网通”、“金葵花理财”、“点金理财”、招商银行信用卡、“财富账户”等知名金融品牌,树立了技术领先型银行的社会形象。招商银行于1995年7月推出的银行卡——“一卡通”,被誉为我国银行业在个人理财方面的一个创举;截至06年6月,累计发卡量已近4000万张,卡均存款余额逾5000元。1999年9月在国内首家全面启动的网上银行——“一网通”。
十一、华夏银行
1992年华夏银行在首都北京诞生了。1995年华夏银行率先实行了股份制改造,成为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3年9月,华夏银行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2005年11月华夏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与德意志银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技术支持和协助协议、信用卡业务合作协议,为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带来了新的契机。14年来华夏银行完成了三次历史性跨跃。
截止2006年3月31日,华夏银行已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济南、深圳、昆明、沈阳、武汉、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太原、石家庄、大连、温州、青岛、福州、呼和浩特、天津、苏州、无锡、烟台、玉溪、聊城等27个城市设立了22家分行、5家异地支行,营业网点达到270家,员工7700多名,“立足经济发达城市,辐射全国”的机构体系已经形成。此外,华夏银行还与境外368家银行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建成了覆盖全球主要贸易区的结算网络。
十二、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8月,1997年1月完成股份制改造,成为国内第一家国有控股并有国际金融组织参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11年多来,伴随着中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进程,光大银行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始终把自身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增长紧密结合,在为社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逐步形成了与现代商业银行相适应的多元化股权结构、日益完善的公司治理与经营机制、比较先进的科技支持系统、素质较高的员工队伍、布局合理的机构网络、范围广泛的同业合作等优势。截止2003年底,中国光大银行已在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6个经济中心城市拥有分支机构370多家,成为对社会有一定影响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十三、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经营范围包括存款、贷款;国内外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银行卡业务;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保管箱服务;结售汇业务;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托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及其他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多年来,本行始终坚持与客户“同发展、共成长”和“服务源自真诚”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兴业银行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天津、沈阳、郑州、济南、重庆、武汉、成都、西安、福州、厦门、太原、昆明、长沙、南昌、合肥、宁波、温州、东莞、佛山、无锡等全国主要城市设立了 31 家分行、 338 家分支机构,在上海、北京设立了资金营运中心、零售银行管理总部、信用卡中心、资产托管部、大型客户业务部和投资银行部等总行经营性机构。
截止 2006 年 6 月末,本行注册资本 39.99 亿元,股东总数 147 家,前十大股东依次为:福建省财政厅、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Tetrad Ventures Pte Ltd 、中国粮油食品 ( 集团 ) 有限公司、国际金融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烟草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七匹狼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是1992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于1993年1月9日正式开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于 1999 年获准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码:600000),这是中国银行业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注册资本金达 39.15亿元,良好的业绩和诚信经营的声誉使浦发银行业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中一家备受关注和尊敬的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人民币和外币信用卡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2005年底,全行总资产规模已达 5730 亿元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055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3772 亿元人民币,当年实现税后利润 24.58 亿元人民币,并在上海、北京、杭州、南京、重庆、广州、昆明、深圳、郑州、天津、大连、济南、西安、成都、沈阳、武汉、太原、长沙、哈尔滨、南昌、南宁、宁波、苏州、青岛、温州、芜湖等地设立了 26 家直属分支行、 350 家营业网点,在香港设立了代表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公司名称:

中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英文:“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英文缩写“PSBC”。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邮政金融业务及因此而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批准/核准的业务,继续使用原商标和咨询服务电话,各项业务照常进行,客户毋需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回顾——邮政储蓄二十年发展历程(1986—2006年)

2006年4月,中国邮政储蓄迎来了恢复开办20周年。20年来,全体邮政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开拓创新,邮政储蓄持续发展、迅速壮大,从鲜为人知的一支零售金融市场的新生力量,发展成为中国储蓄存款余额规模第五大的金融机构。

中国邮政办理储蓄业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19年。解放前经营邮政储汇业务的“邮政储金汇业局”在当时的金融界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后,邮政储蓄一度停办。1986年邮政储蓄恢复开办以来,其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年~1989年):为发挥邮政点多面广的优势,向广大群众提供基础金融服务,积聚社会资金、发展国民经济,根据国务院的指示,邮电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规定,于1986年4月1日正式开办邮政储蓄业务。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全部缴存人民银行统一使用,人民银行根据缴存存款的平均余额付给手续费。

第二阶段(1990年~1998年):邮政部门和人民银行缴存存款的业务关系转变为转存款关系,邮政储蓄存款转存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支付转存款利息,邮政储蓄由代办转为自办。邮政储蓄计算机联网工程开始建设,实现了部分重点城市之间邮政储蓄活期的通存通取;办理了代发工资等中间业务。

第三阶段(1998年~2003年7月):1998年邮电分营、邮政独立运行后,邮政储汇业务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建成了全国邮政储蓄计算机异地实时交易系统,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取业务深受客户欢迎。

从特定的历史时期来看,邮政储蓄资金转存人民银行的制度安排,对于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促使邮政部门集中精力抓好业务发展、风险控制和信息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国家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邮政储蓄转存款政策的调整也势在必行。

第四阶段(2003年8月~2006年4月):以国家对邮政储蓄存款实行新老划段、老转存款仍存放人民银行,新增资金开始自主运用的政策为标志,邮政储汇业务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邮政储汇向资产、负债、中间业务全面、协调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⑸ 近四年中国的货币流动性有什么特点为什么

目前货币流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货币超额供给
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冲击, 人民银行采取一系列宽松的货币政策, 但效果远不尽如人意, 出现了“宽松货币政策下的通货紧缩”, 造成货币的长期超额供给。1998-2005 年间, 我国货币供给增长率远远大于经济增长率与物价上涨率之和.
银行业存贷差不断扩大
自2003年最新一轮宏观调控以来,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增速逐渐低于存款余额增速, 而且二者的差距不断扩大, 出现明显背离。随着贷款余额增速的不断放缓,金融机构的存差持续扩大,贷存比大幅下降。2005 年商业银行每吸收100 元存款, 大约只有53元转化为贷款进入实体经济领域, 近一半的资金滞留在金融体系进行体内循环。
超额准备金居高不下
由于货币流动性过剩, 银行业只能将过剩的流动性以超额准备金的形式存放在中央银行。超额准备金由2000年末的4000亿元增长到2004年末的12650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32.9%。2005年3月, 人民银行虽然下调超额准备金率0.63 个百分点, 但金融机构上存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依然是只升不降, 到9月末, 该数值高达12600多亿元。截至2005 年底, 全部金融机构超额储备率达4.17%。
货币市场利率持续走低
市场流动性出现过剩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大量的资金涌入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 导致货币市场利率持续走低。2005年以来, 由于资金的充裕。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交易利率不断下行,市场收益率不断降低。

⑹ 急求:历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1985年:为克服法定存款准备率过高带来的不利影响,统一为10%。

1987年:为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从10%上调为12%。

1988年:为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进一步上调为13%。

1998年3月21日: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改革,从13%下调到8%。

1999年11月21日:由8%下调到6%。

2003年9月21日:由6%调高至7%。

2004年4月25日: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将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执行7.5%的存款准备金率。其他金融机构仍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2006年7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7月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现执行7.5%存款准备金率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执行8%的存款准备金率;城市信用社和现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从目前水平同步上调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继续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2006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0.5%,达到8.5%。

2006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0.5%,达到9.0%。

2007年01月1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0.5%,达到9.5%。

2007年02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0.5%,达到10.0%。

2007年04月1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0.5%,达到10.5%。

2007年05月1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1%。

2007年6月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1.5%。

2007年8月1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2%。

2007年9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2.5%

2007年10月1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3%

2007年11月2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3.5%

2007年12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4.5%

2008年01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5%

2008年03月1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5.50%

2008年04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6%

2008年05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6.5%

2008年06月07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7.5%

2008年09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6.5%

2008年10月1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6%

2008年12月05日起,大型金融机构 16.00%
中小金融机构16.00%

2008年12月25日起,大型金融机构 15.00%
中小金融机构 14.00%

2010年1月12日起, 大型金融机构 14.50%
中小金融机构 13.50%

2010年2月25日 大型金融机构 16.00% 16.50%,
中小金融机构 13.50% 不调整

⑺ 信用社问答题02

1、农村信用社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如何?
答: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区内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组成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4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6724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存款的11.6%;各项贷款余额1958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11.5%。其中,农业贷款余额861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6%。农村信用社正在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2、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答: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增加收入,需要在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增加投入。其中资金的投入在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目前情况看,资金投入主要是三个渠道:一是农民自己对生产活动本身的投资;二是增加财政资金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其他有关补贴;三是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在这三个方面,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投入占有很大的比重,有的地方甚至在60%以上。而统计数字表明,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中,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占到80%左右,有的地方甚至已达到90%。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9年以来,为适应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大力推广信用农户、信用村镇等评定活动,大大简化了农民贷款的手续,方便了农民贷款,也使农民的贷款面有了很大提高,困扰多年的农民贷款难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至2003年年末,全国有32 225家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机构总数的94.8%,有18 553家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联保贷款,占机构总数的54.6%。2003年当年,全国有6 217万农户获得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占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64%,占全部农户数的28%。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大量撤出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任务更加艰巨,作用更加凸显。

3、为什么国务院决定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答:农村信用社作为主要服务“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多年来尽管在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相比,在管理方式、经营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在管理体制、产权制度、风险防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在发展中逐步予以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十分重视。1997年以来,国务院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国务院领导同志也亲自考察农村信用社工作,并作重要指示。2003年以来,中央明确提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强调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西南北差异较大,各地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水平很不一样,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要求也不相同。虽然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研究论证了很长时间,并且也在局部进行了多方面的试验,但是,对于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如何因地制宜地改革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结构,如何选择确定适应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要求的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等问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试验。特别是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两个重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责权利关系的调整,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必须积极慎重、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因此,国务院决定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试点,在认真实践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开。

4、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5、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答:做好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1)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原则。农村信用社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无论其所有权结构和管理模式如何改革,其经营的方向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都要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民的增产增收。偏离了这一方向,就背离了改革的宗旨和目标。
(2)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改革试点中,要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产权制度设计、组织形式选择等方面,不搞“一刀切”,而要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实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3)要坚持按市场经济的发展取向进行改革。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建国后最早成立的金融机构之一,五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必然留有较重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因此,农村信用社改革更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明晰产权关系,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能够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
(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通过改革,要明确监督管理体制,切实发挥省级人民政府、国家监督管理机构、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以及农村信用社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6、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二是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
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进行不同产权形式的试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比照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实行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改造有困难而又适合搞合作制的,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合作制。在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因地制宜地确定信用社的组织形式:一是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银行机构;二是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市),可以县(市)为单位将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三是其他地区,可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乡镇信用社、县(市)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四是对少数严重资不抵债、机构设置在城区或城郊、支农服务需求较少的信用社,可考虑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予以撤销。
(2)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交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国家银行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对信用社的监管,从而形成“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为有效实施对信用社的管理,试点地区可成立省级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对辖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同时明确,省级人民政府应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信用社依法管理,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
(3)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扶持。为帮助消化信用社历史包袱,促进改革试点的顺利开展,在防范道德风险前提下,对试点地区的信用社,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扶持。
(4)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改革管理体制、产权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信用社通过改革建立自身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而政策扶持的目的,也在于通过帮助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减轻经营负担,通过“花钱买机制”,使信用社能够得以轻装上阵,转换经营机制,从而进一步增强支农服务的功能,为支持“三农”提供更好的服务,作出更大的贡献。

⑻ 目前为止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达多少

我只有金融机构的数据,希望能对你有用。

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邮政储汇局、外资金融机构。

12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30.02万亿元,同比增长18.15%。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8.72万亿元,同比增长18.95%。全年人民币各项存款增加4.39万亿元,同比多增1.05万亿元。其中:居民户存款增加2.21万亿元,非金融性公司存款增加1.99万亿元,财政存款增加1752亿元。12月份人民币各项存款增加1658亿元,同比多增23亿元。
金融机构外汇各项存款余额1616亿美元,同比增长5.58%。全年外汇各项存款增加68亿美元,同比多增29亿美元。
12月末全部金融机构超额储备率4.17%,比上月高1.18个百分点,比去年末低1.07个百分点。

⑼ 请问有没有人知道历年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经济管理类的试题啊万分感谢

http://www.cf158.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170&ArticlePage=1
山东农村信用社招聘-2007年山东省经济管理类考试题及参考答案(记忆版)
http://..com/question/18666953.html?fr=qrl3
1、农村信用社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如何?
答: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区内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组成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4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6724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存款的11.6%;各项贷款余额1958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11.5%。其中,农业贷款余额861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6%。农村信用社正在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

2、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答: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增加收入,需要在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增加投入。其中资金的投入在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目前情况看,资金投入主要是三个渠道:一是农民自己对生产活动本身的投资;二是增加财政资金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其他有关补贴;三是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在这三个方面,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投入占有很大的比重,有的地方甚至在60%以上。而统计数字表明,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中,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占到80%左右,有的地方甚至已达到90%。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9年以来,为适应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大力推广信用农户、信用村镇等评定活动,大大简化了农民贷款的手续,方便了农民贷款,也使农民的贷款面有了很大提高,困扰多年的农民贷款难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至2003年年末,全国有32 225家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占机构总数的94.8%,有18 553家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联保贷款,占机构总数的54.6%。2003年当年,全国有6 217万农户获得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占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64%,占全部农户数的28%。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大量撤出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任务更加艰巨,作用更加凸显。

3、为什么国务院决定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答:农村信用社作为主要服务“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多年来尽管在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相比,在管理方式、经营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在管理体制、产权制度、风险防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在发展中逐步予以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十分重视。1997年以来,国务院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国务院领导同志也亲自考察农村信用社工作,并作重要指示。2003年以来,中央明确提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强调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西南北差异较大,各地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水平很不一样,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要求也不相同。虽然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研究论证了很长时间,并且也在局部进行了多方面的试验,但是,对于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如何因地制宜地改革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结构,如何选择确定适应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要求的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等问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试验。特别是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两个重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责权利关系的调整,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必须积极慎重、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因此,国务院决定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试点,在认真实践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开。

4、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5、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答:做好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1)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原则。农村信用社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无论其所有权结构和管理模式如何改革,其经营的方向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都要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民的增产增收。偏离了这一方向,就背离了改革的宗旨和目标。

(2)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改革试点中,要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产权制度设计、组织形式选择等方面,不搞“一刀切”,而要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实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3)要坚持按市场经济的发展取向进行改革。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建国后最早成立的金融机构之一,五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必然留有较重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因此,农村信用社改革更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明晰产权关系,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能够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

(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通过改革,要明确监督管理体制,切实发挥省级人民政府、国家监督管理机构、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以及农村信用社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http://post..com/f?kz=16455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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