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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金融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2021-07-16 10:47:31

A. 评估县域金融服务网点充分性的依据和标准

金融性汇率风险是外汇风险的两大种类之一,另一风险是商业性外汇风险。它包括债权债务风险和储备风险。所谓债权债务风险是指在国际借贷中因汇率变动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所谓储备风险是指国家、银行、公司等持有的储备性外汇资产因汇率变动而使其实际价值减少的可能性。

B. 县域金融服务出现了哪些新趋势和新需求

城镇化进程中,县域金融服务因职业、产业和区域的分化,其金融需求也表现出层次性、多样性和现代化性的特征。

C. 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方面人民银行应做到哪些

县域资金分流严重,加剧了县域经济资金供求矛盾。一是邮政储蓄增势迅猛,成为县专域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属。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吸收的存款全部外流,成为县域经济资金外流的“黑洞”。二是随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县级行的贷款权限逐渐上收,致使县级行贷款功能逐渐萎缩,存贷款比例严重失衡,造成县域资金的外流。三是由于教育体制改革,高校扩招及学费价格的上涨,每年也需从县域抽走大量的资金。四是随着股票债券市场的发展和人们的投资理念的提高,加之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持续下调,造成部分资金流向股票债券市场。 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大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要健全融资担保机制。要探索建立健全县域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解决县域经济的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要深化信用社政策。要真正把农村信用社办成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机构。要积极引导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在支持县域农村经济方面有其积极的作用,但其负效应也不容忽视。

D. 如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步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做大做强广州、深圳两个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范高内效的区域金融市容场,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抓好农村信用社改革,打造几家竞争力强的省属金融控股公司。
会议提出,要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求广东各地各部门要牢牢盯住风险多发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防地方债务风险,处置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落实好市县防控风险责任,市级政府要履行好省政府委托的金融监管责任,县级政府要担负起规范民间融资的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会议还强调,要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责任,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制度,构建上下联动的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主动接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省内金融监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E. 我想报考一个县金融服务中心,请问这个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呢有发展空间吗

首先学习金融的话,
那么可以去银行工作的,
具体工作职责要根据工作岗位而定的,
所以发展空间是有的!

F. 金融服务体现在哪些方面,在发展城镇化的进程中

城镇化是中国经济新的发动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进经济增长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外贸出口、投资以及消费相继成为不同时期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但是,由于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来临,国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充满变数,世界经济低速增长态势仍将延续,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我国必须找准经济发展的突破口。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口就业结构、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化过程和城乡空间社区结构的变迁过程,其本质特征是农村人口在空间上的转换,非农产业向城镇集聚,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劳动力转换。

经济学中有个重要的“纳瑟姆”曲线(如图1),它表明当城镇化水平达到30%而继续上升至70%的区间,是城镇化率上升最快的发展阶段。“十一五”时期,中国城市化率年均增长0.9个百分点,2012年达到52.57%。若中国的城镇化率今后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持续20年才能达到70%。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末,我国人口总数135404万。城镇人口71182万,其中流动人口23600万。乡村人口64222万。我国城镇化率为52.57%。如果扣除未真正市民化的流动人口数,我国的城镇化率将只有35.14%。如果我国在十年内达到70%的城镇化率,以现有人口数为基数静态测算,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简称“窄口径”),需市民化23600万人,每年市民化人数为2360万人;若按扣除流动人口的专家口径(简称“宽口径”),需市民化47200万人,每年市民化人数为4720万人(见表1)。

如果按201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0.495%测算,2022年我国人口总数将达到142258万,2032年我国人口总数将达到149459万人。同样十年达到70%的城镇化率,窄口径需城镇化人口总数将达24800万人,而宽口径需城镇化49600万人(见表2)。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动态测算要达到70%的城镇化率,我国将有2.48亿~4.96亿农民进入城市,十年间每年“市民化”约2480万~4960万农村人口。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对投资、就业、消费的全方位拉动,进而优化产业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将推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拉动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新型城镇化仍然会产生新的基建投资空间。以日本为例,日本基本建设投资的增速在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的后半程,继续呈现上升趋势,在城镇化率突破70%后,日本的基建投资增速才开始趋稳。据全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全国33270个乡镇中,仅11.7%的乡镇有公园,68.4%的乡镇有综合市场,23%的乡镇有农产品专业市场,34.4%的村地域内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全国仅72.3%的镇实施集中供水,而且只有24.5%的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全国仅19.4%的镇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36.7%的镇有垃圾处理站,15.8%的村实施垃圾集中处理。应该说,我国农村乡镇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有较大改善。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伴随城镇功能完善的需要,在道路、供水、供电、住房、通讯、教育、医疗、文化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方面将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建设,从而形成巨大的投资需求。

优化结构。经济发展史表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必然伴随着产业结构的演进。这种演进是需求结构、技术进步趋向以及供给要素的变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表现。城镇化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紧密相连,有专家通过计量分析表明,城镇化进程与第三产业发展相关系数为0.933,与第三产业就业比重相关系数为0.968,都呈现高度正相关。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不仅能够推动以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发展,也能够推动以商贸、餐饮、旅游等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型服务业和以金融、保险、物流等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型服务业的发展,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实现经济服务化。

增加就业。发展经济学派的托达罗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由于城乡实际收入的差异和获得城市工作可能性的存在。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必将推动第二、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在经济服务化背景下,服务业已成为吸纳全球就业的主要部门,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就业比重一般达70%左右。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金融危机后期,发达国家新增的就业份额90%以上都被生产性服务业所吸纳。从我国情况看,自2007年至今,服务业已超过工业、农业、建筑业,成为经济发展的绝对主力。2011年服务业就业人员首次超过农业,早已超过工业、建筑业,成为就业绝对主力。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会为服务业的充分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就地吸纳大量的农村人口就业。

促进消费。城镇化可以扩大消费群体。阿瑟·克罗伯把中国人分为两个群体:糊口群体(10亿人以上,主要集中在农村);消费群体(1亿~3亿人)。中国低收入者(糊口群体)有消费欲望但没消费能力。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意味着糊口群体征收,一部分糊口群体转化为消费群体。城镇化可以提高消费水平。从乡村到城市,居民消费明显增加。农村人口的逐步“市民化”,将促使新型城镇中的文化、旅游、休闲、家政、美容等行业的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服务水平将不断提升,进而逐步实现消费结构的升级。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15161元,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仅5221元,是农村居民的2.9倍,人均高出近1万元。按每年“市民化”人口消费的增加和升级,将极大地促进消费。

缩小差距。增长极理论和非均衡发展理论表明,在某一时段内,特别是工业化阶段,城乡差距和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各国工业化进程中共同存在的现象。按照经济理论,经济发展过程中,城乡差距总是先逐步扩大,然后缩小的。从我国的情况看,城乡差距体现在收入、文化教育、医疗保障、政府公共投入等各个方面。而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将是解决城乡差距的根本出路。一方面,城镇化将加强公共设施投入,改善城镇生活环境。另一方面,城镇化将提升入城新市民的收入,提升生活品质。应该说,城镇化是解决城乡差距的根本出路。

城镇化有巨大的资金需求

从新型城镇化对我国经济的推动以及国际经验看,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也会创造出新的金融需求。目前,专家学者对城镇化的资金需求预测较多。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未来10年新增城镇人口将达到4亿左右,按较低口径,农民工市民化以人均1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计算,也能够增加40万亿元的投资需求。而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指出,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达到6.91亿,城镇化率达到51.27%。如果未来城镇化以每年0.8~1.0个百分点的速度推进,到2020年前后中国城镇化率将超过60%。据此估计,未来全国将有4亿~5亿农民需要在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生活等方面全面实现市民化,若以人均10万元的农民工市民化成本进行推算,仅此一项,就至少需要40万亿~50万亿元的巨额资金。王文鄢认为,人口城镇化的成本在8万元~50万元/人不等 。

虽然说专家学者众说纷纭,但根本的一条就是我国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将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我认为,未来新型城镇化的资金需求主要体现在城镇公共事业建设、城镇房地产开发、城镇小微企业和城镇居民消费等四个方面。若十年达到70%的城镇化率,按资金需求静态测算,上述四个方面的银行资金需求估计将达到23.45万亿元(窄口径)~46.9万亿元(宽口径)(见表3)。

城镇公共事业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新型城镇化的公共事业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三个方面。这些项目建设,有的纯靠政府投资,有的可以公私合营,有的可以民间投资。但是,这些项目建设共同的特点是资金需求大、建设周期长、经济收益有限、偿还期长。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多渠道筹集资金,其中大量依靠的就是银行资金支持。按每市民化1人将需要投入10万元测算,每年需要投入2.48万~4.96万亿元建设资金。即便这些资金中只需要50%的银行贷款,也有1.24万~2.48万亿元。

城镇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是人的城镇化。随之而来的就是安居问题。在土地集约使用的情况下,新型城镇化必然改变传统的农家小院模式,实现住宅商品化发展。我国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按每年830万户农民市民化(2480万人除以3人/户),每套城镇普通商品住房成本10万元计算,总投资将达8300亿元,需要外部融资将达6600亿元。若按45.8%的贷款比例计算,需银行信贷资金3800亿元;若按宽口径计算则为7600亿元。

城镇小微企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十八大提出“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工业化,尤其是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是城镇化的持续推动力。农业产业化发展必然促成一大批小微企业创立、成长,产生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需求。从目前全国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与小微企业户数可以测算出,小微企业户均贷款额约90.5万元。假设每年市民化2480万农村人口,2/3为劳动人口(万人),其中50%留在小城镇就业则约为827万人,按小微企业户均吸纳就业21人计算,预计将新产生约40万户小微企业,其贷款资金需求将达3600亿元。按宽口径计算贷款资金需求将达到7200亿元。

新城镇居民有大量资金需求。十八大提出,“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收入倍增计划中收入倍增者指的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翻一番。农民创业和扩大再生产将使得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需求增加,收入的提高和市民化的发展将使得农民消费升级,新市民对居住、交通、娱乐、教育方面的需求增长将带动个人住房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汽车消费贷款需求大量增加。2012年我国住户消费性贷款余额104439亿元,按城镇人口71182万简单测算,人均消费性贷款约1.47万元。而新型城镇化每年市民化2480万人,将新增消费贷款需求3650亿元,按宽口径计算将达到7300亿元。

从上述四个方面的简单测算看,每年新型城镇化产生的银行信贷资金需求将达2.35万亿~4.69万亿元左右,约占2012年全国新增境内贷款的26.6%~53.2%。可见,新型城镇化将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而农村银行机构在城镇化建设中大有可为。

银行要助推尽责

根据路径依赖理论,最初的选择决定今后的路径。“路径依赖”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一旦进入某一路径(无论是好是坏),由于规模经济、学习效应、协调效应以及适应性预期等因素的存在,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形成自我强化机制。因此,农村银行机构在支持城镇化进程中的机制建设尤为重要。

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需要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持与配合。农村金融体系是农村经济的“造血体”,建立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体系、补齐农村金融短板,已成为促进城乡产业互融和要素流动、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关键。

实际上,银行支持推进城镇化进程对于政府、小城镇金融消费者和银行自身均有现实意义。对于政府而言,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利用信贷资金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对农民而言,可以转变生产和生活方式,更新消费观念,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有效拉动内需和消费;对银行自身而言,可以拓宽客户资源,拓宽中间业务渠道,挖掘丰富的金融财富,增强综合竞争力。

机构下沉

在前几年的机构撤并风潮中,大量的县域分支机构被撤并,有的县市甚至除了农行和农村信用社,没有其他大中型银行机构。要做好城镇化金融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前瞻性研究,立足长远发展,根据商业可持续和“贴近基层、贴近社区、贴近居民”原则,将机构网点开设到县域、乡镇,发挥熟人、熟地的优势,开展贴身服务。健全服务功能,开通网上支付等电子支付渠道,提高新型城镇金融服务效率,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

在银行网点的管理上,可以按照网点服务功能与范围,将银行网点分为区域中心型网点、便利型网点和新型自助服务点三种类型。区域中心型网点属于全功能银行,设置在县域或大的乡镇,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便利型网点属于有限功能银行,设置在小型乡镇,以基础性金融服务、收单业务为主,突出低风险、低成本和便利性;新型自助服务点以自助服务为主,配备综合服务终端、助农取款POSE、离行式自助设备等。区域中心型网点负责管理、指导社区便利型网点,并提供业务支持与服务;新型自助服务点作为实体网点的触角与补充,延伸至社区的楼道、药店、超市等社区生活场所,三种类型网点构成层层递进、协作分工、相互支撑的网络体系。

准入放宽

中国城乡差别比较大,农村的区域性差别更大。农业和农村经济有自身的特点,农民信用也有自身的特点,因此,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土生土长”的“草根”金融。作为银行监管部门,在鼓励支持现有银行机构向下延伸服务网点的同时,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要在坚持“改制不改姓,更名不离农”的总体原则下,加快推动农信社股份制改造。通过协调三方(政府、省联社及属地监管分局)、实时沟通、分类推进、包片督导、按季通报、考核问责等措施,实行“政府+市场”的改革模式。要进一步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条件,允许更多种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县域和乡镇的布设,尤其是在不发达、欠发达县域的设立,并突出本地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起设立和增资扩股,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民间资本的投资比例。

权力下放

为了防范由于信息不对称下的道德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实行了严格的授权管理。但是,由于信贷审批权力逐级上收,审批链条拉长,尽管基层机构享有的企业信息最为真实全面,却因为缺乏应有的信贷决策权,无法及时满足企业有效的信贷需求。而有权审批人由于信息的不确定性、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漏损和信息的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实现科学正确决策,只能对难以看准的项目进行否决,导致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的授权授信逐年萎缩,难以适应我国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和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因此,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掌握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特点和信用状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合理地划分信贷管理权限,实行分类指导下的区域性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风险控制水平高、业务市场广阔、有效信贷项目多的分支机构,适当扩大授权和转授权。实行项目负责制,试行直报审批制,由项目营销负责人直报有权(最终)审批人,减少中间环节,减少信息漏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资金回流

经济资本是商业银行用以抵御非预期损失的虚拟资本。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机制运作的主要路径是“以系数法或资产波动法计量不同风险资产所需的经济资本→以增量配置法分配经济资本→以资本回报率评价经营绩效”。由于经济资本管理机制精确、高度的逐利性,必然导致区域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使得银行机构难以较好地平衡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与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经济金融持续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矛盾。

农村银行机构要在城镇化进程中有所作为,必须建立资金回流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建立与农村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一方面,要制订并落实“两个高于”(即“三农”贷款增速要高于GDP增速,高于本单位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工作目标。另一方面,要对欠发达地区经济资本管理模型进行优化,即主要在经济资本的分配和考核环节引入调节系数,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信贷投入。在经济资本的分配环节,要降低“三农”、城镇化贷款的资本占用系数,按信贷增幅不低于或高于当地GDP增幅的标准配置欠发达地区经济资本;在经济资本的考核环节,要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经济资本回报率差异的实际,按一定的调节系数下调欠发达地区经济资本期望回报率,提高基层银行机构开展“三农”、城镇化贷款的积极性,加大信贷投入力度。

让利于民

2012年,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1.24万亿元。作为最赚钱的行业之一,我国银行业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履行社会责任的力度,在实现自身经营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实现银行利益和社会责任的统一。

一方面,突出“免”字,普惠客户。农村银行机构要坚持服务收费“四项原则”,做到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要按照《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免除客户开户、销户手续费,柜台、ATM机具查询服务费及工本费等服务项目费用,降低金融消费者成本负担。

另一方面,强化“让”字,以义取利。农村银行机构要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整治银行业机构不规范经营行为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落实“七不准”禁止性规定,及时纠正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和强制收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同时,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客户的产品,了解你的客户的市场”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三农”、城镇化贷款的利率水平,切实降低农村金融消费者融资成本,坚决杜绝“杀鸡取卵”式的利率定价方式,筑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活用政策

农村银行机构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用好用活政策上有所作为。农村银行机构在坚持执行国家的宏观政策的同时,必须正确理解和掌握有关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管政策,要用改革创新的思想认识政策,用足政策空间,要在同样的政策下找到适合自己的着力点,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银行业自身发展的要求开展金融服务工作。

2012年底,国家四部委连续下发了一系列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文件,笔者认为目前的平台政策体现为: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加强指导、明确责任,规则不变、弹性掌握。控制总量是指,银监会规定2013年贷款总量不能增加,同时对贷款、非贷款融资实行全口径监测。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对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分类管理是指,2013年到期的平台贷款,银行可区别情况给予扶持:包括符合《公路法》的收费公路项目,经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且资本金已到位的重大项目,已列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储备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达到60%以上且现金流达到全覆盖的在建项目。加强指导是指,指导土地储备机构进入名录以获取银行信贷支持。建议政府结合土地储备新规研究对策,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争取其他有土地储备的平台公司尽早进入土地储备名录,满足银行信贷融资的基本条件。明确责任是指,政府平台总体属于财政性风险,控制总量由银行法人机构负责,风险防范的任务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规则不变是指,包括控制总量的原则不变,分类管理的方式不变,区别对待的要求不变,逐步化解的路径不变。弹性掌握是指,银行业将积极支持铁路、公路和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国家重点项目建设。

主动营销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面临新的形势,追求盈利与风险化解之间的关系平衡成为资产负债管理的关键。从美国、日本利率市场化进程看,竞争压力下银行的风险偏好有所上升,贷款占资产比重平稳上升,存贷比持续提高。因此,在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银行机构必须积极行动,明确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当地优势,注重培育优良客户群,为小城镇建设的稳步发展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要转变“坐等客户上门”的观念,开展主动营销,多深入企业和乡镇,多走访客户,多倾听客户的声音,在需求中找市场,在服务中寻客户,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融资需求的满足率、覆盖率和满意率。要规范农村城镇化信贷业务运作程序。开展区域评价,针对农村城镇化建设目标市场,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区域评价报告,为信贷支持和营销决策提供依据。对选定的拓展区域和项目,及时进行金融需求分析,整合产品,制订全面、贴身服务方案,及时开展营销,对于区域整体符合支持条件的,根据该区域特点制订整体服务方案,实行区域整体营销。

创新制度

先进的制度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三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人,而制度是人尽其才的保障,是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达成工作目标的保障。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需求明显有别于以往大城市、大中型企业和大项目的需求。新的金融产品则是农村银行机构有效支持新型城镇化的工具和手段。农村银行机构要努力建设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与金融工具以及相关的政策支持规范体系,有针对性的提供差异化产品,推动崭新的金融品种打进农村市场,推动同业之间的业务合作。

一是创新服务手段。积极推行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现代化金融服务手段,促进业务办理效率的提高和资源优化整合。围绕银行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代理保险、代理基金、个人理财等业务,创新开发中间业务品种。对已在大城市开办的中间业务品种,应尽快在县域金融机构推广。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网点、人才、信息等优势,大力开展中间业务创新,逐步将业务渗透到投资理财、信息咨询、财务顾问、产权交易服务等领域。

二是创新担保方式。突破传统担保方式的限制,扩大抵质押贷款范围,接受企业自身用的无形资产(品牌、商标、专利)、集体土地使用权、厂房、宅基地和集镇商铺、库存产品等作为贷款担保;推出中小企业信贷、小企业循环贷款、亲友抱团贷款、企业信用联盟、网贷通等贷款业务;农村小额信贷允许用农作物、农产品、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抵押获得贷款。

三是创新融资产品。结合城镇化建设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积极开办购建房贷款,支持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所需消费贷款,鼓励农民购买小型农机具和交通运输工具,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支持农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通过具有经济实力的村民担保的方式试办助学贷款。努力满足小城镇建设对信贷资金的需要。

四是完善责任追究。农村银行机构要以满足“三农”、城镇化的有效信贷需求和防范风险为原则,以调动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为根本,完善信贷制度、定价策略和考核办法,优化信贷流程,增加信贷投放。要科学设立风险容忍度。对经过条线和内审部门检查认定,信贷人员确已依规操作,恪尽职守的,要依规免除其经济责任,实现尽职免责。

监管激励

日本社会学家横山宁夫提出的“横山法则”认为,自发的才是最有效的。作为银行监管者,必须要善于完善制度和规则,引导农村银行机构积极主动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监管引导。要完善差别化监管政策,提高农村银行机构存贷比和不良贷款的容忍度要求,如对农村银行机构的存贷比设立下限要求,要求不低于60%;允许农村银行机构的不良贷款容忍度高于平均不良贷款率的2~3个百分点。参照扶持小微企业做法,降低农村银行机构“涉农”、“涉城镇化”贷款的风险权重至75%。支持农村银行机构发行“城镇化金融债”,补充资金来源支持城镇化建设。要建立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信贷导向评估监测制度,提升农村银行机构金融服务能力和动力。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建立信贷风险损失补偿机制和信贷投入奖励机制,将特殊补贴政策与普惠制农村税收政策相结合,实现偏远地区农村商业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搭建沟通平台。由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定期召开新型城镇化建设联席会、项目供求信息推介会,及时向金融部门通报小城镇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引进、经济运行等情况,及时向金融消费者宣传推介银行的信贷政策、投放重点和金融服务产品等,增进企业与银行部门的相互了解,实现政府决策与金融政策相一致,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G. 如何发挥开发性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推动作用

(一)政府在推动开发性金融服务县域经济的工作中将发挥十分突出的作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各级政府在组织协调经济建设方面具有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优势。如湖南省最近明确以省财政厅直接管理的湖南省县域经济与产业融资管理中心为省级信用平台,以转移支付资金为还款保障,向湖南省全部县市提供政府信用贷款150亿元,用于支持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从而使开发性金融对湖南县域经济的覆盖率达到了100%。湖南的做法充分证明,如果把政府掌管的财力、协调能力、立法能力、思想教育能力等优势,同开行的融资优势相结合,形成建设市场的共识,就能更好地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形成银政共推市场建设的新局面。罗清泉省长最近对湖南省的做法也给予充分肯定。他在有关介绍湖南省推行开发性金融覆盖到县域的材料上专门批示:“湖南的经验值得研究,望给以重视,用好开发银行的贷款,推动我省经济的发展。”
我省荆州市政府将原城投公司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合并,重组了新的城投公司,并将其定位为荆州市土地经营平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平台、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平台。这种模式得到了陈元行长的赞赏,认为“这样的平台最适合开行业务。”荆州市政府重组城投公司的事例也说明,没有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组织增信,城投公司的重组也是难以实现的。
(二)把政府的组织协调和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相结合,将使政府、银行和企业实现共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银行和企业都是利益的共同体。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必须要有银行的强力支持,只有金融活,才能经济活;同样,只有经济活,才能金融活。政府支持银行,实际上是在做自己的经济工作;银行发放贷款,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经营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可以有效解决县域经济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缓解当前普遍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使县域城镇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使中小企业获得盈利,从而实现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秩序的目标。

H. 如何提高县级人民银行管理水平


(一)分类明确履职重点。各中心支行充分考虑各县支行所辖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业务量大小、有无发行库、有无外汇业务以及内设机构、人员数量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和差异,梳理不同类型县支行履职目标和履职重点。如有的中心支行将县支行划分为一类行和二类行,有的中心支行将县支行划分为ABC三类行,还有的中心支行采取“一行一策、一行一特色、一行一重点”等办法分类明确县支行履职重点以及有关考核标准和工作要求。通过加强与县支行的沟通,结合县支行履职实际,合理确定考核重点、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改进完善考核体系。各中心支行建立健全了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县支行考核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县支行履职重点和职责要求的不同,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及考核权重,使考核更为科学准确地反映县支行履职实际效果。加强综合考核办法与各专业单项考核要求之间的统筹协调,专业考核也要体现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工作要求,明确专业考核的重点和要求。
(三)加强动态考核管理。各中心支行重视做好日常考核管理,为年度考核评价积累充分翔实的依据。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及时向县支行反馈,帮助县支行适时改进工作。同时,鼓励利用现代化信息系统实施考核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如,有的中心支行自主开发建设了县支行考核管理系统,可以更加及时地指导督促县支行改进工作;有的中心支行实行日常按月通报与年终“自查申报+非现场考核+述职测评”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方式等等。
(四)统筹优化工作组织。务实对接上级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避免“上下一般粗”的工作布置方式,调整优化中心支行与县支行之间的相关工作安排。统筹整合对县支行的各类现场检查以及要求上报的有关报表、信息、调研报告等,减轻县支行不必要的工作负担,为县支行集中精力围绕重点工作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县支行立足现有资源,努力优化工作组织,盘活人员存量,确保履职效果。
(五)激励支行创先争优。各试点中心支行普遍采取将县支行年终目标考核结果与费用指标、人员指标等挂钩的方式,调动县支行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引导和激励县支行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此外,在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引导县支行努力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也强调进一步强化县支行内部管理,严防业务风险和案件事故,坚守风险防范底线,确保县支行安全稳定运行。
实施效果
人行成都分行实施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近两年来,辖区各中心支行扎实开展、积极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分类引导、考核指标、动态考核管理以及中支与县支行履职边界等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县支行履职目标更加清晰,支行职工积极性得以调动,履职有效性增强,也推动了中支整体履职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从中心支行来看:一是深化了对加强县支行建设的认识。各中心支行围绕分行指导意见确定的有关工作原则,对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体系进行了系统研究,打破了旧有观念的束缚,通过精心组织,大胆实践,在立足现有资源引导和促进县支行更好地履行基层人民银行职责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二是厘清了中心支行与县支行之间的工作界限。各试点行通过改变以往“大而全”的县支行考核管理模式和工作布置方式,对中心支行与县支行之间的工作有了更加清晰的界定,在帮助县支行明确履职重点、合理减轻县支行负担的同时,也促进了中心支行自身整体履职水平的提升。
从县支行来看:一是县支行履职目标更加清晰。通过对考核管理体系的改进,中心支行与县支行之间工作组织的调整优化,使得县支行履职重点更加明确,为其更好地对接上级行工作要求,统筹资源、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调动了县支行履职主动性。中心支行与县支行的沟通互动明显加强,县支行从过去的被动考核转变为现在的主动参与,越来越多的干部职工开始关注支行履职成效,主动思创新、谋发展,履职特色亮点频出。如,眉山中心支行辖内彭山县支行主动作为,成功创建四川省首批省级“支农再贷款惠农创业示范基地”,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肯定。黔东南中心支行辖内剑河县支行将全县391个助农取款服务点综合升级为201个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做法,在贵州全省得到推广。三是激发了县支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改变了过去中心支行对县支行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的考核管理模式,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比性明显增强,使小行也能通过自身努力脱颖而出,打破了近几年县支行考核中大行对先进单位的“垄断”现象,各类型县支行争位晋级的热情空前高涨。
几点体会
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力量,随着近年来城乡统筹发展、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紧跟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全面提升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能力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在此背景下,人行成都分行有针对性地加强县支行建设,通过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在促进县支行结合县域实际,突出履职重点、提升履职实效以及合理定位履职目标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转变理念、统一认识是基本前提。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工作应始终着力于探索县支行履职目标和职能的合理定位。此项工作对县支行有减负的效果,但减负不是目标,目标是通过改进考核管理和合理摆布中心支行与县支行之间有关工作,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县支行以现有履职资源为基础,通过优化工作组织和岗位设置,盘活人员存量,集中精力和资源围绕重点工作积极履职,增强履职实效。二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是主要思路。各中心支行辖区在县支行数量、经济发展特点、金融服务状况等内、外部履职环境的较大差异,决定了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工作不能一概而论,不宜统一下发固定的考核管理模式。应该给各中心支行留有一定空间,使其围绕分行制定的工作目的、原则和内容,学习借鉴前期试点有关基本做法,积极探索创新,更好地制定出既符合分行要求又结合本地实际的考核管理办法。三是规范有序、科学合理是重要原则。各中心支行县支行考核指标和考核框架的设定必须经过通盘考虑和反复论证,按照“确保基本、突出重点、兼顾其他”的原则,考虑县支行之间履职资源实际和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的区别,充分体现针对性、可比性和公平性,以便各县支行更加清晰地对接上级行工作要求和方向,引导和激发县支行积极主动履职。四是统筹部署、上下联动是有力保障。分行负责总体组织推动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市州中心支行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市州中心支行的年度考核,确保了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工作务实有效开展。中心支行通过加强与县支行的沟通互动,梳理出县支行各自的履职重点,同时加大对县支行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促进县支行更好地适应工作要求。
(一)分类明确履职重点。各中心支行充分考虑各县支行所辖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业务量大小、有无发行库、有无外汇业务以及内设机构、人员数量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和差异,梳理不同类型县支行履职目标和履职重点。如有的中心支行将县支行划分为一类行和二类行,有的中心支行将县支行划分为ABC三类行,还有的中心支行采取“一行一策、一行一特色、一行一重点”等办法分类明确县支行履职重点以及有关考核标准和工作要求。通过加强与县支行的沟通,结合县支行履职实际,合理确定考核重点、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改进完善考核体系。各中心支行建立健全了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县支行考核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县支行履职重点和职责要求的不同,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及考核权重,使考核更为科学准确地反映县支行履职实际效果。加强综合考核办法与各专业单项考核要求之间的统筹协调,专业考核也要体现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工作要求,明确专业考核的重点和要求。
(三)加强动态考核管理。各中心支行重视做好日常考核管理,为年度考核评价积累充分翔实的依据。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及时向县支行反馈,帮助县支行适时改进工作。同时,鼓励利用现代化信息系统实施考核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如,有的中心支行自主开发建设了县支行考核管理系统,可以更加及时地指导督促县支行改进工作;有的中心支行实行日常按月通报与年终“自查申报+非现场考核+述职测评”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方式等等。
(四)统筹优化工作组织。务实对接上级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避免“上下一般粗”的工作布置方式,调整优化中心支行与县支行之间的相关工作安排。统筹整合对县支行的各类现场检查以及要求上报的有关报表、信息、调研报告等,减轻县支行不必要的工作负担,为县支行集中精力围绕重点工作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县支行立足现有资源,努力优化工作组织,盘活人员存量,确保履职效果。
(五)激励支行创先争优。各试点中心支行普遍采取将县支行年终目标考核结果与费用指标、人员指标等挂钩的方式,调动县支行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引导和激励县支行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此外,在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引导县支行努力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也强调进一步强化县支行内部管理,严防业务风险和案件事故,坚守风险防范底线,确保县支行安全稳定运行。
实施效果
人行成都分行实施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近两年来,辖区各中心支行扎实开展、积极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分类引导、考核指标、动态考核管理以及中支与县支行履职边界等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县支行履职目标更加清晰,支行职工积极性得以调动,履职有效性增强,也推动了中支整体履职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从中心支行来看:一是深化了对加强县支行建设的认识。各中心支行围绕分行指导意见确定的有关工作原则,对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体系进行了系统研究,打破了旧有观念的束缚,通过精心组织,大胆实践,在立足现有资源引导和促进县支行更好地履行基层人民银行职责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二是厘清了中心支行与县支行之间的工作界限。各试点行通过改变以往“大而全”的县支行考核管理模式和工作布置方式,对中心支行与县支行之间的工作有了更加清晰的界定,在帮助县支行明确履职重点、合理减轻县支行负担的同时,也促进了中心支行自身整体履职水平的提升。
从县支行来看:一是县支行履职目标更加清晰。通过对考核管理体系的改进,中心支行与县支行之间工作组织的调整优化,使得县支行履职重点更加明确,为其更好地对接上级行工作要求,统筹资源、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调动了县支行履职主动性。中心支行与县支行的沟通互动明显加强,县支行从过去的被动考核转变为现在的主动参与,越来越多的干部职工开始关注支行履职成效,主动思创新、谋发展,履职特色亮点频出。如,眉山中心支行辖内彭山县支行主动作为,成功创建四川省首批省级“支农再贷款惠农创业示范基地”,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肯定。黔东南中心支行辖内剑河县支行将全县391个助农取款服务点综合升级为201个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做法,在贵州全省得到推广。三是激发了县支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改变了过去中心支行对县支行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的考核管理模式,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比性明显增强,使小行也能通过自身努力脱颖而出,打破了近几年县支行考核中大行对先进单位的“垄断”现象,各类型县支行争位晋级的热情空前高涨。
几点体会
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力量,随着近年来城乡统筹发展、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紧跟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全面提升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能力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在此背景下,人行成都分行有针对性地加强县支行建设,通过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在促进县支行结合县域实际,突出履职重点、提升履职实效以及合理定位履职目标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转变理念、统一认识是基本前提。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工作应始终着力于探索县支行履职目标和职能的合理定位。此项工作对县支行有减负的效果,但减负不是目标,目标是通过改进考核管理和合理摆布中心支行与县支行之间有关工作,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县支行以现有履职资源为基础,通过优化工作组织和岗位设置,盘活人员存量,集中精力和资源围绕重点工作积极履职,增强履职实效。二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是主要思路。各中心支行辖区在县支行数量、经济发展特点、金融服务状况等内、外部履职环境的较大差异,决定了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工作不能一概而论,不宜统一下发固定的考核管理模式。应该给各中心支行留有一定空间,使其围绕分行制定的工作目的、原则和内容,学习借鉴前期试点有关基本做法,积极探索创新,更好地制定出既符合分行要求又结合本地实际的考核管理办法。三是规范有序、科学合理是重要原则。各中心支行县支行考核指标和考核框架的设定必须经过通盘考虑和反复论证,按照“确保基本、突出重点、兼顾其他”的原则,考虑县支行之间履职资源实际和县域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的区别,充分体现针对性、可比性和公平性,以便各县支行更加清晰地对接上级行工作要求和方向,引导和激发县支行积极主动履职。四是统筹部署、上下联动是有力保障。分行负责总体组织推动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市州中心支行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市州中心支行的年度考核,确保了改进县支行考核管理工作务实有效开展。中心支行通过加强与县支行的沟通互动,梳理出县支行各自的履职重点,同时加大对县支行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促进县支行更好地适应工作要求。

I. 县域支行如何支持县域经济

农行扬州分行依托当地农业产业化经济模式,重点培育支持农业一体化特色产业。对双兔食品、富裕达粮食制品、高志农业、万嘉面粉4家企业授信7400万元。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苏双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余额正常保持在3000万元以上,该公司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稻米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20多万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对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苏高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支持企业构建家禽养殖、禽蛋营销、饲料生产销售等多元化结构的产业链。前4个月,全行共支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户,累计发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5065万元。
农行扬州分行依靠地方党政,有序开展农户小额贷款集中授信活动,稳步推进农户小额贷款工作。该行实行“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提高农户小额贷款授信组织化程度,确定江都区渌洋湖农林综合开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为全市农户贷款投放示范区。今年已累计向该合作社社员投放农户小额贷款800多万元,支持农户规模化种植养殖,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专业合作社+农户联保+法人代表”的担保授信模式,有效控制了贷款风险。该行还深入当地各类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委会,充分了解农户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因地制宜地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发达乡镇、农业大户做文章。前4个月,共支持农户3212户,累计发放农户贷款3179万元。
农行扬州分行对县域支行实施了“121工程”、“千百工程”、“惠农通工程”、“零售业务提升工程”等四大工程,提升了县域支行金融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宝应支行被列入全国农行“121工程”100家重点监测县支行。至4月末,扬州分行已遴选出“千百工程”重点客户20户,其中,包括江苏双兔食品等2户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江苏江都建设等5户县城大企业;高邮市中医院等2户优质县域综合医院;江苏宏信商贸等2户县城大型连锁商业企业;扬州亿丰置业等3户县城大型商品流通市场;涉及县域省级(含)以上经济开发区内企业13户,授信余额达6.37亿元,用信逾4亿元。扬州分行还助力农村城镇化建设提档升级。今年以来,先后支持江苏安宜、扬州中远等6家县域房地产有限公司,累计发放贷款7.32亿元。支持江都北区基础设施建设,投放政府投融资项目贷款2亿元。

J. 县域金融怎样服务三农,服务农村

提高农村金融的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党的各项农村工作方针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
一、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
1.农村信用社正在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市场,而农村信用社依靠其网点多人员多的优势,不断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加大支农力度,拓宽支农领域,增强服务效能,存贷款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市场份额不断攀升,社会影响逐步扩大,支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日益显现。
2.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仍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广泛吸收农民的闲散资金,大力开展组织资金工作,各项存款增长很快。同时农信社还加大了贷款投放,办理了助学贷款、扶贫贷款、农户小额贷款、联保贷款等,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民的增收。
3.农民金融意识增强。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金融意识明显增强。逐渐明白了“借鸡生蛋”、“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道理,农民金融意识的提高也反映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制约因素
1.服务主体缺位。国有商业银行大幅度地撤并农村营业机构,向大中城市集中,致使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作用弱化;作为承担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重任的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仅仅围绕粮棉油收购做文章,成为“粮食银行”,难以体现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农业发展中的支持作用;此外,农村保险机构缺乏;邮储只吸存不贷款,资金分流现象严重。农村市场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提供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明显缺位。
2.服务品种单一。银行票据承兑、代理收费等中间业务在农村没有开展;各种金融产品及服务项目例如理财和网上银行、银行卡业务鲜有办理;保险在农村开办的品种也不多,致使投保率低和人均保险金额少。农信社除了提供信贷资金外,金融服务品种不多,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多层次的需求。
3.服务总量不足。最重要的农业信贷投入相对不足,一是农信社资金通过拆借和购买有价证券方式转移;二是邮政吸收的储蓄上存转移了资金;三是国有商业银行乡镇分支机构的存款上存,而使农村资金向其他行业转移和分流,导致了农村信贷资金来源不足,农业信贷总量投入不足,信贷投入增长落后于经济发展的增长。
4.服务机制不顺。首先,农村经济分散化经营同农村金融集约化发展之间存在着矛盾。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基本上还是以农户为单位分散经营,农户贷款的发放额小、面广、量大,而农村金融在向商业化转轨的进程中实行集约化发展战略,这使农业发展中的经营分散化与金融服务集约化目标产生冲突。其次,农业产业化与农村金融服务专业化的发展步调不一致。在市场的导向下,各地出现了不同层次的农业产业化趋向,而农村金融机构却不能提供相配套的信贷、进出口结算等专业化服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再次,当前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呈现日益扩大及多元化的趋势,但农村金融服务不论是在体制设计,还是在产品、服务的需求满足程度上都存在着缺陷。
三、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扩大其业务范围,增加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中长期信贷业务。二是加快农信社改革,建立规范化的合作金融体制,完善服务功能,为“三农”提供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三是放开管制,允许设立民营银行,增加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
2.创新金融产品。尽快开办通存通兑、异地存取款、办理代缴费等业务;尽快开发一些低费率、广覆盖的保险服务产品,特别是要推出进城务工民工的保险险种。
3.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一是扩大农村信用社存款利率浮动幅度,增强其组织资金的能力;二是中央银行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机制;四是规定商业银行每年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
4.拓宽支农领域。开发创业贷款、劳务输出贷款等产品。要把信贷与科技开发结合起来,支持科技研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把信贷与农村教育结合起来,帮助农民掌握实用技术,切实提高素质,使其成为新时代知识农业的主力军。通过科学合理地确定信贷投向,拓宽支农领域,提升信贷服务的层次。
5.改进支农方式。针对农户贷款额小、面广、量大的特点,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增加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投放,完善小额信贷机制,开展现场放贷,设立“贷款专柜”,简化手续,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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